談民間信仰二則

聖嚴法師

關鍵字:

文化、佛教、民間信仰

其一:臺灣的宗教問題 - 聖嚴法師

根據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臺灣是一個宗教信仰非常蓬勃普遍而宗教活動頻繁的地方。但從統計數字來看,正信的佛教徒不過一百萬人,天主教加上各派基督教的信徒,總數只有七十萬人。其他的多神信仰,所謂民間宗教的信徒,大概佔全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六十五之間,而這些民間宗教也有不同的層次。若干外來的新興宗教,如日本的日蓮正宗,他們自稱是佛教,但實際上是日本神道教的佛教化。去年從地下走出地面,化暗為明的一貫道,雖然高唱儒、釋、道、耶、回五教合一,其實是介乎多神與一神之間的民間信仰。其他許多名義上稱為道教的宮、觀、堂,信的多半不是老莊的哲學理念,而是民間的多神信仰。還有許多獨立的王爺、祖師、關公、媽祖、城隍、土地、仙姑、濟公等神廟,當然是民間信仰。

在這些五花八門的民間信仰中,以新興的民間信仰層次較高,傳統的民間信仰層次較低。所謂較低,是因為他們信的不是權威的神或道德的神,而是可以讓人差遣指揮的神,亦即「有錢能使鬼推磨」。他們許願,而以迎神賽會、牲供等方式,指使那些民間神明來幫助求願者達到目的。例如近年來有些「大家樂」、「六合彩」的賭徒,就以神明為他們的幫手,如果不能使他們遂願,就以損毀神像來洩憤。某家外國電視曾經報導一位計程車司機,家裡供有一尊佛像,每天出門前向之禱告,保佑平安賺錢,如果當天順利,晚上買些鮮花水果供神,否則就咒罵或鞭打神像,天天如此。

是不是真有這樣受人驅使差遣的神?應該是有的!這叫作養鬼和役鬼。有一種方法可以找到一些幽靈來替施術者工作,雖然不一定可靠,但也並不完成無稽,否則落後地區及原始部落的宗教現象和宗教行為就無法解釋。然而今日臺灣不是落後的野蠻社會,應該把神的格位提昇到人格之上,不該跟幽靈鬼魅打交道。所謂「正直者為神」,既然正直才能稱為神,神不會因為怕你責罵鞭打而保佑你,也不會由於你媚神賄神而使你得到不勞而獲的利益。

民間信仰有一個共同性,就是功利的、功用的。下焉者為私利而求不合理的利益,上焉者也為私利而求合理的利益,以超自然的神力來輔佐人間無能為力的事,或者以少量的努力和短時間的修行,祈求達到無限的、永恆的、不朽的功德或成就。

從佛法的立場上說,養鬼役鬼固然應該加以糾正化導,合理的求神幫助也是需要超越的。不論是功利或功用,都叫作有為,都是自私,都是製造煩惱、增長生死的因緣。我們應該求取智慧來指導生活中身、口、意三種行為,以達到淨化自我及淨化社會的目的,這就是佛法所謂「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薩行。因此,我們希望臺灣的民間信仰能夠提高層次,而這需要佛教的輔導和教育界與文化界的協助。

今天,臺灣的國民教育已經延長為九年,應該沒有文盲。如果小學、中學的課本能夠納入宗教思想的指導說明,各報紙、雜誌及文化界的有心人士,多對佛教做正面的採訪報導,並對民間信仰的行為和現象多做研究分析和疏導,相信人們的層次會逐漸提高。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裡,不可能也無必要希望宗教一元化,佛教也從來不反對任何宗教的存在,相反地,它包容接納一切宗教的價值而予以層次化。宗教之所以成為宗教,至少應合乎人間倫理和現代人講求合理的標準。凡是合理的信仰,即使信者不懂,並不算迷信。不合理的信仰,會為人心帶來反常的影響,也為複雜的社會帶來更多的困擾。

 

本文轉載自《人生》64期,1988年12月15日。

其二:佛教如何適應民間信仰的要求?

所謂民間信仰,是跟民俗相關的宗教行為,也是原始型態的宗教現象,自從人類文化開始以來,即已普遍地發生在各個民族之間。那是為了紓解心中的困擾、家庭和社會的糾紛、自然環境的折磨,在一時間無法以人的體能、智能所能解決的情況下,唯有訴求於神明的指引、援助、救濟、保佑,利用求籤、問卜、降靈、牽亡、扶鸞、牲供、許願等方法,以達到與鬼神溝通的目的。這種行為,在一神教的立場看,乃是異端的迷信和邪術,佛教也不主張類似的行為。

民間信仰是諸神雜糅的,宋以後即有儒、釋、道三教並收,神、仙、佛、菩薩不分之勢。清末民初以來,更有增加耶、回二教所謂五教同源的民間宗教,通過靈媒、術士、鸞壇、乩童,以及靈籤、筊杯等的人員和道具,請到自稱為是某神、某仙、某聖、某賢、某菩薩、某古佛的無名鬼神,來為祈願的民眾決疑指點,以滿足他們的需要。漸漸地,佛教也開出了若干方便法門,以適應民間信仰的需求。所不同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導,修善積福、懺悔誦經,來達到祈求的目的;民間信仰則以盲目的依賴及媚神的行為來達成他們的希望。此在一神教的信仰者也有類似的目的和作用,不過卻是以唯一的神,作為祈求的對象。民間信仰也將各宗教的教主等,當作諸神崇拜。所不同的是各大宗教,均有其教主、教史、教理、教儀、教團的傳承;民間信仰則是東拉西扯、七拼八湊的多神崇拜。

從人類文化史的考察而言,民間信仰雖屬於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卻為人類身心弱點之所需;歐美社會經基督教近二千年的洗刷清理,迄今仍有民間信仰的踪跡在到處活動。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場,也宜有適當程度的容忍。不過如果為了投合民間信仰的要求,而降低佛教信仰的層次,甚至將民間信仰的各種鬼神,提昇為佛菩薩的化身和權現,就會為佛教帶來名存實亡的命運,也會遭受到理性的批判和指責。所以,正統的佛教寺院不應設置籤筒、鸞壇、筊杯,也不供奉各種地方色彩的諸神偶像,以免染上了民間信仰的色彩,而被誤為多神的崇拜就是佛教,佛教就是民間信仰的流類。

佛教如何因應社會大眾,對民間信仰需求的滿足?此應著重對於信仰諸佛菩薩功能的提倡,或者對於某些常用經咒效驗的闡揚,比如觀世音菩薩、地藏王菩薩的靈驗,是無微不至、無遠弗屆、無時不應的。觀世音菩薩稱為廣大靈感、救苦救難、大慈大悲;阿彌陀佛稱為無上醫王,又名無量壽及無量光。這些佛菩薩,能夠使人有求必應,求長壽得長壽,求智慧得智慧。釋迦牟尼佛是盧舍那佛的千百億化身之一,他是娑婆世界的教主、人天的導師、長夜的明燈、苦海的慈航;一切諸佛,均能於一切時一切處,接受到任一眾生的呼救,具備救濟眾生的一切功能。所有的諸大菩薩也都具足六種神通,隨時、隨處、隨類攝化,普應一切眾生的合理祈求。那麼人人只要選定一佛,或一菩薩,或一特定的法門和經咒,就可輕而易舉地達到民間信仰所有要求的目的,何況尚能更進一步,由民間信仰的宗教層次,進入自利利他、解脫自在的境界。

佛教內的密教有種種不同目的及不同層次的修煉法,中國的天臺宗乃至華嚴宗,也編有各種禮懺儀軌及修證儀軌,依之修持各經所宣示的法門,此已不同於民間信仰的多神崇拜;唯追溯佛法的源頭,並無多樣化的儀軌可求。佛說無量法門,而其任何一法,只要專心修持,就能成為一切法的總持,所以《楞嚴經》有二十五種圓通法門,任一法門就等於一切法門,具足一切法門的功用。《維摩經》更加開示出不二法門,否則,容易和民間信仰混淆,與多神信仰合流,而予人以神佛不分的印象。

再深一層說,作為一個佛教徒,如果為了滿足不同的願望,而經常變換修行的方法和崇拜的對象,便會失去中心的目標。正信的佛教徒,信仰三寶是為學佛、修法,是學佛的慈悲與智慧,以佛法的正確指導,修行專一的法門,以達成持戒、修定、發慧等一貫的目標。只要不離三寶的原則,日復一日地,以看佛書、做佛事、持戒、布施、禮誦、懺悔等為日課,縱然不求現實利益,現實的利益也會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成就。

 

本文轉載自法鼓文化《學佛群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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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蕭淑美

這篇”談民間信仰二則”,聖嚴法師對信仰的觀察很細膩,且解說清晰,並提到佛教如何對一般大眾傳揚:著重對於信仰諸佛菩薩功能的提倡,或者對於某些常用經咒效驗的闡揚。這解了我對佛教的好奇──為何人們很容易進入佛教,以及台灣一般信仰的諸多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