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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慈、懺悔、犯罪、孝順、遊子、罪人、和好聖事
今年聖周三感恩祭的福音讀經是瑪竇福音中猶達斯出賣耶穌的那段經文,神父講道理的時候說,其實我們每個人不也常常犯罪?只是沒有猶達斯那麼嚴重而已。神父又說,耶穌受難的時候,出賣祂的豈僅是猶達斯而已,伯鐸不也三次否認他嗎?其他的門徒則逃之夭夭,不知所終,四部福音中只有若望福音裡記載著,他的愛徒陪著瑪利亞遠遠地望著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過神父強調其他門徒們和猶達斯不同的地方是,他們在懺悔的時候,相信天主的仁慈,沒有絕望。
大愛的天主是那麼地仁慈,但是我們卻屢屢做出違背祂旨意的事,這是我們經常有的經驗。我們教會裡對懺悔心情的表達是直接的、赤裸裸的。每天大清早我去教堂參與感恩祭,彌撒一開始,大家就在祭臺前悔罪:「我罪、我罪,告我大罪!」請求天主的垂憐。
不知道這樣的一天到晚地把「罪」字掛在嘴邊,是好是壞?在美國,孩子初領聖體是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初領聖體以前,要教他們什麼是告解(和好)聖事。可是這麼小的孩子對「罪」的認識和體驗大概不多不深,因此有許多小孩子辦告解的笑話流傳著。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裡,對懺悔心情的表達,就有各種方式,一般而言,都比較含蓄。例如我們常說,父母教我養我,恩重如山。一生裡,我們故意違逆父母的時候,大概不是那麼多,但是長大了之後,旅居他鄉,無法晨昏定省;另外、跟父母的意見不一樣,或是忙自己的事,沒有能夠經常關懷問候,這樣的時候可能不少。當我們想到這些,心中悔愧的時候,大概不會把自己形容成「罪人」。陶淵明的〈歸去來兮〉裡的一句話:「雲無心以出岫,鳥倦飛而知還」,我覺得很能代表我的心情,是「遊子」的心態多過「罪人」的心態;是「不孝」多過「犯罪」的懺悔之心。
有一首中文的聖歌〈每當我想起你〉,作曲、作詞者是一位叫做呂小敏的中國河南少女。描寫那種感恩、懺悔與愛慕交集的心情,是我很喜歡的歌,在這裡把歌詞跟大家分享:
每當我想起祢 祢的慈愛永在我心
因為祢將悲傷變為歡笑
祢總教我無限的懷念。
每當我想起你 為了我流了多少的淚
你不惜一切忍受了痛苦
想起怎不叫我懷念你
我不願再痴迷 誠願走上光明的路
因為你的話是我路燈
我要永遠追隨著你
你是百合花 沙崙的玫瑰
永永遠遠開在我心
你的愛 像那柔和的晨光
我要永遠讚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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