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省思審判與煉獄的道理

信仰與文化群組

關鍵字:

死亡、審判、煉獄、公審判、私審判、代禱、中間狀態、拉辛各

【天主教教理】
1020. 基督徒將自己的死亡與基督的死亡連在一起,他把死亡看成走向基督的路途、進入永生的門徑。當教會向臨終的基督徒最後一次念出基督寬恕人的赦罪經、傅了最後一次強化之油,並讓他領受臨終聖體,好使基督陪伴他,作他旅途上的食糧,教會向他溫和地保証說: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要離開這個世界了,讓你的靈魂去吧,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全能的天主父創造了你,永生之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在十字架上,同時又恩賜你聖神。願你今天能寓居在神聖耶路撒冷的平安中,偕同童貞瑪利亞、天主之母、聖若瑟、所有天使、聖人……願你回歸到造物主那裡,是祂從塵土中將你塑造出來。當你離開這個生命,願童貞瑪利亞和所有天使聖人來迎接你……願基督的容顏向你展露慈光和欣悅,願你從今天開始永遠享受真福。(《病人傅油禮及牧民照顧》,「交付靈魂經」

【教理文化背景】(許建德)
這裡隱含的意思相當清楚,「死亡」指的是肉身的死亡,我們相信「靈魂」不死,而且要進入永生。這樣的信仰,其實是源自於希臘文化,而非來自以色列人猶太教的傳統。

古希臘人荷馬(Homer)在他的著作裡說,人死後會去一個了無生趣、叫做Hades的地方。後來漸漸發展出亡者的靈魂在Hades受審判的說法——善者得享榮福,惡人則受處罰。柏拉圖即主張靈魂是不生不滅、自存不朽的。他說肉身死後,靈魂在Hades受審判,善者惡者的靈魂經過一段時間的享福或受苦之後,又轉世投胎到新的另一個肉體裡去。

不像希臘人靈魂肉身的二元區分,古猶太人對靈魂與肉身之間的關係看法有些含混。之前我們談過,古代的以色列人重視此世勝於來生,例如,我們讀梅瑟五書裡頭,談到天主的降福與詛咒都是在此世。以色列人認為人死了之後去到陰府(Sheol),一個沒有生命活力的隱晦存在狀態。

枝:我常想如果一個人死了,活著的人常想他的恩澤,他的好,那他的靈魂在天堂;反之,留下很不好的影響,讓人切齒,則會在地獄。佛家相信因果輪迴,欲知今世因,前生做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右盜雖因私慾偏情或無知而犯罪,但懂得自省,良知未泯,敬天畏理,他上天堂。

傳海:如果死亡的定義只是肉身的死亡,那就沒什麼好談的,反正死了就沒有了,也沒東西可談。既然要談,當然是有一樣東西(叫它靈魂也罷)沒有跟肉身一起死去。所以我們談「死亡」實際上不是死亡,而是「不死」的「靈魂」的走向或來龍去脈。許建德說不喜歡想超自然的話題,可是我們的信仰,包括全能至高無上的天主、三位一體的耶穌……等等、等等,哪個不是超自然的呢?我喜歡超自然,因為那是我的信仰。「福傳」若不談超自然,那傳的是什麼「福」呢?

【教理文化背景】許建

以色列人對於個人的靈魂在陰府裡有不同報應的觀念,還要等到公元前第四世紀在希臘人的統治下、末世啟示文學(pocalyptic literature)興起以後才開始出現。例如在正典的達尼爾先知書,和正典外的厄諾克書(Book of Enoch)都可以找到這樣的例子。每個人依著他們在世作為的善惡而決定靈魂在陰府的待遇,最終有一個大審判,上主在祂的寶座上審判所有的人。

【天主教教理】
私審判(particular judgment

1021. 死亡是人生旅程的終結,人生是自由抉擇的時期:接受或拒絕天主在基督內顯示的慈恩。新約談到審判時,所採用的基本脈絡是迎接基督第二次的來臨。可是新約也屢次肯定,人死後馬上就按其生前的功過和信德得到報應。貧窮拉匝祿的譬喻和基督在十字架上向右盜所說的話,同樣還有其他新約的章節都談及靈魂的終局,一個人的終局可以與另一個的不同。

1022. 每個人從死亡一刻開始,就在其不朽的靈魂上,將其一生呈報基督的私審判,領受永遠的報應:或者經歷一個煉淨期,或者直接地進入天堂的榮福,或者直接自我判罪、墮入永罰。

海:第一次聽到 私審判 這個名詞。若如教理所述,那麼 耶穌第二次再來最後的審判是審什麼?

帆:末日來臨時是公審判。

海:謝謝理帆,又是第一次聽到教理內還有公私之別。但仍不知公私如何別?

于中:私審判是個人的,就像伯多祿站在天堂門口,給不給你開門,讓你進去。公審判這是全體的,大家一起接受末日的審判,一起享受新天地。

傳海:于中說的好。那私審不服可否上訢公審?

回答我自己的問題,私審若判上天堂或下地獄就定献了,若判去煉獄,獄中表現良好則可以上訢。如何?只可惜上訴得等到世界末日。

于中:你說的是正確的 這是為什麼 只要多為煉靈祈禱他們很快就可以上天堂。

傳海:于中,你是說他們還可以二審、三審...?就可以從煉獄上天堂?若不好自為之,也可下地獄吧?

于中:其實,審查應該是每天都在進行的,就如同我們在世間也是一樣,不是到死的那天,才接受審判,每天都接受審判。 同時也每天都會接受 上天堂、入煉獄 、進地獄的判決結果 。所以我們每天會因為做了某件事,快樂不已,那不就上了天堂了嗎!?但是如果沒有一直保持著天堂裡的人那種純潔的心,一不小心,動了邪念或受的污染,就墜落人間,進入煉獄。所以死後的天堂跟 活著的天堂,最大的差別應該在:死後的天堂裡,都是好人,你就不再受試探、不再被污染。 所以就一直可以懷著純潔的一顆心,待在天堂裡。

理帆:@Paul 傳海, 死後的審判就讓天主去操心吧!當下我們活出福音的精神,多做善工、補贖,保持小孩單純的心靈;為煉獄的靈魂祈禱也是愛的表達。煉靈月已接近尾聲,這主日將迎接耶穌君王節,禮儀年換甲年了,馬上將臨期開始,願我們也更新自己,懷著新的希望、喜樂與主同行。

任神父談煉

(任安道神父曾經跟我們分享他的論文,〈拉辛各的煉獄觀〉。神父論文「前言」部分的第一段摘在這裡,供大家做參考:)

中國基督徒在普遍上對末世各主題的認識不夠清晰。原因可能有三:1.國人深受儒家重現世的思想的影響,不關心死後│「未知生,焉知死?」;2.對末世各主題的認識受到民間宗教思想的影響,想像和迷信成分極大;3.缺乏對梵二和當代神學的認識,對教會道理的理解依然停留在特利騰大公會議模式上。其實,即使在梵二和當代神學裡,末世論也處在極其邊緣的地位,研究末世論的神學家微乎其微。而且在僅有的當代末世論著作裡,有許多卻偏離了教會的正統信仰,比如堅持「在死亡中復活」的思想派系。這種思想的危險性在於否認從死亡到末日復活的「中間狀態」,因而否認煉獄的存在,並忽略復活的集體性特徵。……

拉辛各把煉獄和「中間狀態」放在同一層面來思考,因為「中間狀態」是煉獄存在的前提,而且煉獄也只能透過「中間狀態」的創造、救贖、教會和基督論的意義被理解。

此文的結語:與煉靈的這種關係說明,基督徒的命運不是單個人的命運,我們對別人的影響和別人對我們的影響是我們將來的決定性因素。因此,煉獄不僅僅是死後的問題,更關係到我們塵世生活的問題。事實上,拉辛各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為通過對死亡的思考和對終極命運的理解,來幫助人們更好、更真地面對塵世生活。在他看來,對死亡和死後的負責就是對我們當前生活的負責;假如我們不知道將來會如何,假如我們沒有活著的目標和該有的警惕,那麼我們會很自然地遊戲人生。死是必然的,而生卻不必然。因此,活著就是奇蹟!但正是這稍縱即逝偶然之生,決定著我們永恆的走向。怎麼去把握它,那要看我們怎麼決定它的走向。聖人們把這短暫的一生看作朝向天主,朝向愛的旅程,他們努力使自己配得與天主相結合,甚至會無悔地走過漫長的靈性黑夜。對他們來說,煉獄,這個「中間狀態」,不在天主的創造計畫之內,而只是天主仁慈的彰顯:天主只為人計畫了天國;煉獄乃是天主不捨得放棄罪人的努力。所以,天國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

而達到此目標的過程是奮鬥的,甚至是戰鬥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我們尤其不該把煉獄當作擋箭牌。因為一旦把煉獄當作擋箭牌,我們就會不努力愛天主,也會不努力愛人。可是,反過來想想看,如果天主不努力愛我們,我們會怎樣?如果在我們死後,我們的近人不努力愛我們,我們又會怎樣?就連人間的愛都能夠促使人「願化身石橋,受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愛人從橋上經過」,那麼當我們知道我們被永恆之愛愛著時,當我們知道,不是我們在等待永恆之愛,而是永恆之愛從永遠就等待著我們時,我們又該如何度過此生呢?

建德:對這些教理背後的文化背景,我們或許也覺得可有可無,真的是這樣的嗎?已故的美國神學學者與教會史泰斗,貝利肯教授(Jaroslav Pelikan)在他的五冊巨著,The Christian Tradition: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教義發展史)裡的導言裡有這麼一段話,試譯成中文如下:

「沒有歷史的教會傳統(教理),等於是把這些傳統在歷史上不同階段的發展,壓縮成一頁頁平面的真理;而沒有傳統的歷史只會製造出一個、把基督宗教教義發展相對化的歷史主義(historicism),使教理的真確發展,與帶有毒性的偏差說法,都完全變得隨意而模糊不清。」

我自己五十多年前參加小會的時候,只看到了這個「互化」的一面,亦即只想到如何以現代的中華文化來表達基督信仰;一直到了後來,才深深體會到今天我們所領受的信仰,是在幾千年的猶太、希臘、羅馬、和中世紀歐洲等等不同文化下發展出來的產物。這個歷史文化背景的認識,其實對我們是同等的重要。

我們常常說,教會的教理是天主的啟示,但是卻忽略了在歷史上的天主啟示,是靠了當時的文化去理解,用了當時的文化去表達。除非對這些文化背景有些認識,我們無法瞭解天主的啟示何在;除非對我們今天的文化有些瞭解,我們也無法把天主的啟示更完美地傳達給我們周圍的同胞,這也是為什麼天主的啟示要到歷史的終結才完成。

在猶太文化裡,猶太教有許多支派,例如在耶穌的年代,他們有的相信復活,有的不相信,彼此爭論,但是也僅止於爭論。到了希臘、羅馬文化裡,正統之爭就變得很嚴肅、甚至可怕的事。其實羅馬帝國雖然是一個大一統的國家,但是其中許多不同的地域,也各有它們的信仰文化歷史背景。可是,有時候基督徒為了找到一個適合全體教會的正統說法,其爭執的慘烈,是我們今天難以想像的。

 可以說,我們今天讀的教理,並不是順理成章的既定真理,它們的背後是有血有淚的追求。

 這樣說或許有些誇張,不過是我真實的感慨,是我的牢騷話,不是針對群組裡的任何人。我希望大家能夠諒解。

偉瀛: 最近大家談死後的世界,建德很用心,將歷史上的一些演變及發展告訴我們,使我們知道有些看法是如何後來加上去的。我是學歷史的,當然很喜歡這樣子的說明,使我們知曉來龍去脈,不過,在經驗上,我也遇到了一些對於追根究柢對信仰產生負面效果的情況。我認識一位同行,他原本很虔誠,後來卻不進堂了,他說他研究歷史,發現我們的信仰及宗教都是後天逐漸人為加上去,累積而成的,因此他認為這樣的信仰是人所製造出來的,不值得信靠;也有一種人,認為這些歷史都是一種理性知識,有沒有並不重要,與信仰無關,信仰重要的是改變我們,是一種transform. 我在一個教會機構幫忙研究歷史,每次見到這位以靈修為主的比利時林瑞德神父,他都說,你們研究的是知識,是歷史,並不能使我們成為一個好教友,不能使信仰更深化。我當然會主張認識歷史會使我們更了解教會,更認為這個教會有她的存在價值及意義,但也不能否認,我們均信仰可以與歷史知識脫鈎的。我的立場是,有人想從歷史中得到對信仰更真切的認識,以及從信仰的立場上可以知道雖然許多教理及制度是人為演變而來,但其中有天主聖神的化工在內,當然也有人情的弱點及限制,不過有人愈讀歷史愈明白信仰,也對教會有感情;當然也有一種人,不必也對歷史沒興趣,只從聖經及信經的條目中單純接受信仰,全心依靠,時時讚美,不斷感謝。我認為我們可以有不同的人,有相同的信仰,但對歷史有不同的態度。我們人是渺小的,再怎麼推理思考,也都是像瞎子摸象,對於死後我們雖可想像,但所知有限,天堂如何快樂,不是我們能確知的,但若我們的想像或是我們對歷史的探究,能加深我們的信仰,都是有益的,我用這個標準來看大家對於教會歷史以及教理的深入探討。

和:最近較忙,因此對建德兄費心整理的大道理沒敢囫圇吞棗,直到剛剛,才搶時間從頭到尾,一口氣看了一遍。果然增長不少知識。謝謝!

只是天性魯鈍,對天堂、地獄,公、私審判……認為都是一種比喻;除了用信德的眼光全盤接受,恐怕很難澈底了解。記得好像是張春申神父在另一個信仰問題中所作的比喻,要對地小人稀、不解文明的荒島土著解釋,海上漂來的一部汽車是什麼?只能說那是一棟會動的房子,非常有用。至於真正的功能,非找到汽油,實際操作,並讓他們親身體會不可,否則恐永遠說不清楚。而且,說不定越說誤會越深。

因此,我對這些深層的信仰,全部留給專家,猶如天文、物理的奧妙或甚精密工具的使用然。

說來,當然是沒有志氣;但資質如此,只好認了,自嘲也是一種福氣。

 

*本文是《心泉》第98期〈大家談:重新省思審判與煉獄〉一文的更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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