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94期 重燃傳教的心火

訪問許建德 談《十誡與真福八端》

戴台馨訪問/利利整理

陳耀聲神父素描

 

一、認識講員和作者

  1.因在場有許多外賓及晚近的會員,所以先請你自我介紹。
  一九六四年我到台大唸書,認識王姐王志奘,她主張基督的福音要用我們華人能瞭解的方式向我們的同胞介紹、傳揚。我個人非常被這理想吸引,於是在一九八○年做了終身奉獻,以後小會的理想即成為我努力的目標。我於二○一一年退休,退休後即將我唸的土木工程放置一邊,開始有更多的時間探討:如何把基督福音用華人的方式體現出來。期間胡神父介紹我翻譯了幾本書,也和小華合作譯了盧雲的一本書,一起編譯盧雲的另一本書。

  2.請介紹本書作者││陳耀聲神父,以及您為什麼會翻譯這本書?

  我與瑞蘭在美國的本堂屬耶穌會。去年我在耶穌會雜誌America的網路上知悉他們喪失了一位青年才俊陳耀聲神父,年僅四十七歲,即使他今天在場也比我們大多數人都年輕。不久即接到胡神父來信,問我是否有興趣翻譯這本書?我看了對他作品的介紹,覺得他是一位了不起的神父,雖然我對倫理神學無多大涉獵,但有胡神父作靠山,想想應無多大問題。於是我花了一年的時間翻譯這本《十誡與真福八端》,過程中胡神父給我幫助很多。

  陳神父於一九六八年六月七日在香港出生,全家都是天主教徒,因母親為外婆收養,外婆是虔誠的天主教友,所以他是在天主教的環境中長大的。廿二歲在九龍一家耶穌會辦的初中教書兩年,廿四歲決定進耶穌會,被派去新加坡作初學,後回香港,之後在菲、美、英三國都唸過書。他在耶穌會一邊接受訓練、陶成,一邊服務。他在菲律賓的貧民窟服務過,也去過柬埔寨最窮的地方。在北愛爾蘭第三年的卒試期時,正是當地基督教徒與天主教徒爭戰最激烈的時候,所以他親身體驗過戰爭的痛苦。二○○六年卅八歲晉鐸,二○一○年在美國波士頓學院取得倫理神學博士學位,並於耶魯大學和喬治城大學作博士後研究,隨後任教於美國耶穌會馬凱特大學。他是典型的耶穌會神父,受訓長,做事多,學術成就不少,他的長上稱他是一名先驅者。

 

二、聖經倫理神學及東方和西方觀點

  1.請問,聖經學和倫理神學如何結合起來的?

  傳統上,聖經學和倫理神學原是井水不犯河水,陳神父是最先將這兩個不同的領域加以整合,而且提出很好的方法,在美國神學界很受尊敬。他去世時,正在籌備一個大型會議,邀請這兩方面的人士作更進一步的討論。

  2.就像建德說的,很少人從聖經學和倫理神學結合的觀點作研究,而且是依據十誡與真福八端。我們對十誡的瞭解,是道德規範;新約中的真福八端則是耶穌領悟到的智慧。這兩個在聖經中佔的比重很大,對於它們跟倫理神學的結合,我們比較難體會。

  我們知道基督新教是唯讀聖經。在我們教會長期以來,聖經與傳統一樣重要。但是天主教學者過去在討論倫理時,不到聖經中找資料,新教學者則在聖經的智慧中取材。因此直到宗教革命後,在我們的教會內根本談不上聖經學和倫理神學的結合。這樣的情形一直到二十世紀初才有了突破,而且過程很巧妙。這事要從我們教會對現代聖經研究的態度談起:聖經學的研究在過去的兩百年間有突飛猛進的發展,我們的教會卻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禁止天主教聖經學者用現代化的方法,直到梵二才將這兩者結合,但過程也很曲折。

  例如現代的聖經學者主張瑪竇和路加兩部福音除了源自馬爾谷福音,還根據另一部《耶穌的語錄》,亦即所謂的「二源論」,有兩位贊成此說的神父將他們的論文發表在聖經詮釋的書中,被梵蒂岡知道,禁止他們再從事神學研究。後來一位改為監獄牧靈,另一位則從事倫理神學研究,沒想到聖神的推動,藉著這位神父本來的聖經學的底子,加上他被迫轉行的倫理神學,在我們教會內第一次結合了這兩個領域。

  第二個突破要等到一九八四年,在美國有一位耶穌會的神父Spohn同樣從事倫理神學的研究,他的作品廣為流傳。但一個人要同時深入研究聖經和倫理神學實屬不易,於是他和另一位解經學者John Donahue偕同教學,開了一門聖經倫理神學的課。在美有一段長時間蔚為風氣,在波士頓學院,有兩位神父Harrington和Keenan也是如此地偕同教學。陳神父有幸成為其中一位的助教,他的博士論文提出以「德行論」作為建立在聖經解經基礎上的倫理神學架構,予人印象深刻。至於如何結合?請各位自己看書就知道了。

  3.陳神父認為十誡和真福八端並非各自獨立,而是屬於更大單元的一部分,是本書很重要的概念,請解釋。

  我很同意陳神父的說法,十誡和真福八端都只是大題目裡的小單元,我們也應從這角度來看,否則容易斷章取義。大家都知道,舊約有四個源頭論,如創造宇宙和諾厄方舟即出自兩個不同的版本。同樣的,十誡也有兩個不同的版本,一在出谷紀,一在申命紀,出谷紀和申命紀是梅瑟五書的核心,十誡則是出谷紀的核心。本書採用出谷紀的版本,講論天主和以色列子民的關係,天主的救恩史是天主和以色列子民的盟約。若大家從盟約的角度看十誡,看出谷紀,看梅瑟五書,比較容易懂。

  同樣地,真福八端是山中聖訓的核心,而山中聖訓又是瑪竇福音最重要的部分。所以要了解真福八端,我們要明白耶穌在山中聖訓裡談到的更大的義德。以色列的救贖觀是團體性的,不是個人的,天主救贖的是整個以色列子民,一個人要得救必須是屬於這個團體的一份子。他們常說義人才能得救,何謂義人?天主的義德不只是正義、公義,而是指天主的大公無私和慈善樂施,祂是善人也是惡人的天主,祂的仁慈無所不至。天主為了幫助他們得到義德,和他們訂立了盟約,訂下了十誡和法律。但它們漸漸忘了這些法律和誡命的真正內涵,認為只要遵守這些誡命和法律,就能得到天主子民的身份,流於表面,忘了真正的義德是愛人。耶穌不是說過你們的義德要勝過法利塞人的義德。這就要講到真福八端。

  它講的即是更大的義德。若問「大」在哪裡?我會說:就是你們要全心、全靈、全意愛主愛人,即耶穌看重內心的態度勝過外在的行為。

  4.西歐觀點之傳統教會著重於追尋真理、制定法規、遵循誡律等;而亞洲基督徒把耶穌看成智慧的導師。其間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缺,有可能融和嗎?

  「西歐著重於追尋真理、制定法規、遵循誡律等…」這些話是出自耶穌會的前任總會長倪勝民(Adolfo Nicolás)神父,他在擔任日本省省會長時,一位東京的主教對他說的。我先說我的觀點,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從真理的角度出發,我們應該相信;從道路的角度出發,耶穌是我們人生旅途的指南;從生命的角度出發,我們應該把信仰活出來,所以僅強調一樣是不夠的。我們是很幸福的一群,能夠從聖教會學得來自西歐教會的傳統;能夠從中華文化的角度去領略耶穌的教導;能夠以一顆自由自在的心靈去追隨耶穌走生命的道路。我認為將兩者融合是有辦法的。至於如何融合,這一直是小會很大的目標,我們都在生活中琢磨,大家可以藉著彼此的體會、分享,讓更多人明白耶穌不只是教義書中的耶穌,也是生活中實實在在的耶穌。

  5.請舉一些例子,說明基督宗教倫理和我國儒家倫理相通之處。

  謝謝台馨整理出這些問題,讓我可以從鳥瞰的角度來看這本書。陳神父在出版這本書時加寫了「跋」,就是在談論它如何從儒家的倫理來看十誡。其實兩者有許多相通之處,不外都在談「敬主愛人」。這次回台瑞蘭買了一本談老子道德經的書,是日人山口佳史的《示弱的勇氣││老子教你學會真正的堅強》,我愈看愈有趣,老子教我們何謂真正的堅強。我想老子當年若結識耶穌,彼此一定會成為知交。如真福第一端:貧苦的人是有福的,後人解釋了半天;若有人問老子,老子會說本來就是這樣,有什麼好討論的。你為什麼不懂呢?若問耶穌,我想耶穌也會如此回答。(全場大笑)

 

三、十誡

  1.十誡的對象是大約三千五百年前的猶太人,為何仍適用於當今之普世人類?

  這問題在我們如何看十誡。如果我們看十誡不是法律,而是愛的關係;不是盟約的義務,而是愛的語言,應適合於今天普世的。也就是我們應正面地表述,補充負面的誡命。如不可殺人,基本上是尊重人生存的權利;不可偷盜,基本上是尊重他人基本的財產權。梵二會議後,聖經委員會強調十誡的原始倫理,比較看重以色列外在和以色列基督徒團體的自我認同和命令上。但它的倫理性很豐富,不只是反映普世的價值,也跟得上今天要求自由和解放的基礎,甚至將它視為全人類自由權利的大憲章。所以其關鍵在我門從哪種角度來看。

  2.孝行在中華文明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聖教會怎樣詮釋第四誡:孝敬父母?

  西方社會在文化價值上最接近中國人的是猶太人,他們很尊敬父母,在父母年老時必須角色反過來,要照顧他們;以色列人視父母為無形的天主在世上有形的代表,不只是他們給了我們生命,有血源的關係。因此無論在生命的任何階段,我們都該孝順父母。

  3.十誡中的三條(第一、三、四誡)為肯定句法,其餘七條為否定句法。有何意涵嗎?

  整體說來,否定的誡命句型比較狹隘,但正面的誡命句法涵蓋範為又太大。如第四誡孝順父母,若是肯定句,可無所不包,就要例舉許多許多條。這是我粗淺的看法。

  4.請建德建議特定之一或二誡來分享。

  若看第十誡:毋貪他人財物,第七誡:毋偷盜;我們一定是先有對他人財物的貪念,才會有偷盜的行為;前者是內心的傾向,後者是具體的行為。再看第六誡:毋行邪淫,第九誡:毋願他人妻,也與上述雷同。福音中,耶穌強調我們內心的態度比外在行為更重要,給我很深的印象。

  最近我看了一本進化神學論的書,提到進化心理學,說到人在得到滿足時會分泌一種多巴氨,甚至在想的時候就已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感,產生了多巴氨,所以內心的態度與外在的行為是一樣的重要,耶穌強調的也是這一點。

  5.十誡的十條彼此間是否有什麼關連或脈絡?

  這問題應是一篇博士論文,我試著說一點。先看第一誡: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第十誡:毋貪他人財物,聖經學家講以色列人是用外包法,第一誡講天主,第十誡講人,有始有終,用這兩誡把十誡包含在內。如第八誡:毋妄證,也是為了貪圖他人妻子或財物才會這麼做。又如第四誡:孝敬父母,它和第一誡有關,前面已講過。

 

四、真福八端

  1.真福八端是主耶穌對門徒的期許,距今二千多年。其境界很高,恐怕不容易做到吧?譬如說,第一、二、八端的神貧、哀慟、受迫害,就表面看都是負面的,避之唯恐不及;為什麼是有福的?

  我如果是老子,我會說本來就是這樣。(全場大笑)不過我們試著從耶穌所處的年代去瞭解。那是猶太人第二次充軍從巴比倫回來的時期,它們蓋了第二座聖殿,期盼天主的救恩,卻不見救世主的來臨,因此在耶穌來臨前,漸有末世的思想。若從這角度去瞭解真福八端的許諾,耶穌講的天國來了,這天國既是現世性的也是未來性的,也就是真福八端的許諾很多是末世性的。

  另一看法是用依納爵精神的神操、強調「更」的精神去看。這些許諾跟我們實際的生活雖不一樣,但我們若更深入、更瞭解天主、更願意跟隨祂的話,這些並不是那麼沒道理。天主看重的是我們的意向,祂不要求我們十全十美,或是否全心全意愛祂,無論我們做多少,天主都會很高興的接納。

  2.第三端溫良的人,會承受土地嗎?我們看當今社會好像是強悍、抗爭的人才能保住土地,不被徵收,或最後才簽約,得到更多的利益。

  當然我可以從末世的角度回答。老子說「上善若水」,水處在最不利、最沒人要的地方,卻成就了萬事萬物。很多是時間性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位德國神學家,被禁止研究神學,誰知到天主要他成就什麼。我不是說不要抗爭,像台中的一個天主堂就被重劃掉了,所以該抗爭的還是要抗爭,但我們做了以後,要尋求天主的指導。

  3.第七端:締造和平的人 似指穿梭國際、種族、教派的政治領袖吧,平民百姓有可能締造和平?

  陳神父認為這句話不是指的國與國、而是指人與人之間的和平。陳神父本身是一個很好的典範,他將不同的人、團體與學術領域結合在一起,像他將神學與倫理學結合在一起;他本身是華人,又是耶穌會士,他將東方文化與西方的思想結合。跟他相處過的長上、同事、朋友都覺得他和藹可親。

  4.真福八端是否有一脈絡可循?

  它們表現的都是一個人如何對天主、對人、對周遭的環境的內心態度,第四端: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第八端: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兩端比較具體,都講義德,在瑪竇福音的山中聖訓中講更大的義德,可以說與真福八端相呼應,陳神父認為是一脈相承。

 

結語

  當我譯完此書有很多感想,其中最大的感想是講到耶穌的智慧。真福八端很深,若真正瞭解,會得到很大的啟發。人生的旅途為我來說,是在跟隨耶穌、奔向天父的這條路上,能否走得自由自在。在這點上,我跟我的主保聖人聖奧斯定的看法很不相同,他解釋人之所以以沒自由,是因為原罪,這也是目前教會的主流看法。可是我們都有經驗,人之所以不自由,除了罪惡的關係,其實很多來自我們的壞習慣。誠如聖保祿說的,「我不願做的,卻偏偏去做」。為何如此?

  我前面提到「進化心理學」,它說當人靜下心時,會有很多潛意識,也就是身、心的需要會一一浮現,爭取我們的注意力,但從人的進化來看,人自遠古為了生存,就有很多習性留在我們身上,成為我們體內基因的一部分,雖然我們看不見。若我們很瞭解我們的習性、需要及夢想,知道如何克服它們、用它們、避免它們,我們心理上會獲得更大的釋放,走得更自由自在。

 

戴台馨:十誡與真福八端對華人的靈修,本書是否有特殊的啟發?

  德行論的特點:陳神父很認真、嚴謹地從希伯來及希臘的文字和文化上探討十誡與真福八端的原意,用在今日又有何意義。他進一步說,若要跟隨耶穌,該如何操練、培養這些德行,什麼樣的人是我們的模範,他結合的很好,對華人應很有幫助。

  我們當中有很多人做默觀祈禱,我是在二○○四年北美共融營跟著黃克鑣神父學的,他用三天的時間教我們默觀靜坐,他也說天主教的靜坐與禪宗的坐禪很像,但是處理雜念的方法不一樣。當雜念來時,禪宗是對它看了看,認清了就放過去,默觀則是隨它過去,越少干擾越好。當時我不明白它們之間的不同,直到最近我唸「進化心理學」,才明白當我們靜坐時,有許多雜念一一浮現,這些要求我們注意力的雜念,有許多都是我們內心的一部分,如果我們對這些雜念(自己的內心)多一份了解,我們對自己就增加了一份掌控,也多了一份自由。

 

後記:謝謝帆人給我這個機會和大家分享、台馨用心整理出訪談的題目,也謝謝利利費心地整理出訪談稿。關於老子思想與耶穌教導互通的事,在討論會裡沒有時間多加說明,例子其實很多。例如耶穌說大公無私的天父,降雨給義人,也降雨給惡人;老子則說在「道」面前,萬物是平等的,故而「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道77)。真福一端認為神貧的人有福,老子也說:,「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道化42)。關於這個議題,陳擎虹在《心泉》73期寫的〈真福四端││饑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也略有所提。

 

胡神父補充  

  十誡原來叫十句話,基本上分作兩大部分,按照《出谷紀》的說法,是刻在兩塊石版上的:第一塊寫的是面對天主的事;第二塊寫的是面對近人的事。十句話變成十誡是很晚的事,在耶穌的時代還不叫十誡。後來的基督徒把它分成十條誡命。從第四世紀以來,在整個教會中對十條誡命的分法,就有兩大傳統。若以「孝敬父母」的話(出廿12)作中心,東方正教會一直把之前的話分成四條誡命,之後的話分成五條誡命;而天主教則把之前的話分成三條誡命,之後的話分成六條。如今的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做一樣的分法;改革宗教會(長老會)隨從東方教會的分法。[見《十誡與真福八端》,六六頁]

  兩種分法的不同在以下兩點:第一,天主教的第一誡「只可以有一個天主」(出廿2│5),東方教會分成兩個誡命:「只可以有一個天主」(出廿3)及「不可製造偶像」(出廿4│5);第二,東方教會的第十誡「不可貪戀你近人的房舍、妻子、僕婢、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出廿17),天主教分成兩個誡命:「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出廿17b)及「不可貪戀你近人的房舍、僕婢、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出廿17a, c)。

  亳無疑問,在「孝順父母」之前的話是屬於面對天主的,之後的話是屬於面對近人的。那麼,「孝順父母」這一誡命是屬於面對天主,還是屬於面對近人的呢?按對觀福音說法,應是屬於面對天主這一方[見一一八頁]。《瑪竇福音》十九18│19記載有人問耶穌何謂誡命,耶穌的回答:「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並總結成為「應孝順父母,應愛你的近人」兩大點,並未講及「愛天主」。顯然《瑪竇福音》的作者把「孝順父母」歸屬於「愛天主」的一面,而不是「愛近人」的一面。總之,人應該以面對天主的態度來面對父母,要有恭敬的態度,也就是以對天主的態度對父母。

  「真福八端」所要表達的,其實就只有一個意思:「大逆轉」,貧困的可憐人有福了。我在小盤石講《路加福音》時,第一堂課就說:整部新約的中心主題只有一個,就是「大逆轉」:以前有福的,現在倒楣了;以前倒楣的,現在有福了。聖母拜訪表姐時所唱的〈謝主曲〉也是大逆轉:「祂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使饑餓者飽饗美物,反使那富有者空手而去。」淑美有次問為何「溫良的人會有土地?」這跟亞巴郎有關[見:創十五]。天主跟亞巴郎立約時對他說:你給我準備牛、羊、鴿子祭獻,我要給你一大片土地;「土地」的許諾就是由此而來。第一端的原始文本是「貧窮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竇福音》改為「神貧的人」,其實「溫良的人」和「飢渴慕義的人」等等八種可憐人物,都是指「貧窮的人」,都是一些社會的邊緣人物。「真福八端」每一端的後半所指的「受安慰」、「承受土地」、「看見天主」等等,其實都是指「天國是他們的」。這裡《瑪竇福音》所用的就是建德剛剛所說的「外包法」,中文若說「前後呼應法」或許比較好懂。其間,真福第一端和第八端都說「天國是他們的」,所以講的是同一件事。「締造和平的人」與「溫良的人」都是被打壓的人、沒地位的人,但耶穌說他們要「承受土地」、要被「稱為天主的子女」。所以真福八端中所指的「土地」是指天國的「新天新地」。


2016.11.13演講會現場:戴台馨與許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