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子 第51期 51

芥子51期 -以指指月、指非月 (許建德)

以指指月、指非月


 

許建德


 

我們讀聖經如果細心一些的話,會注意到一個現象,那就是記載在四部福音裡,耶穌在世時所傳揚的是天國來臨的福音;可是在《宗徒大事錄》以及保祿的書信裡,他的門徒們,尤其是保祿,傳揚的福音卻是耶穌復活的喜訊,耶穌自己變成了被傳揚的對象。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我們今天談福傳,我們要傳的是哪個福音?是耶穌的天國來臨福音?或是保祿的耶穌復活福音?或是二者都要?

為了探討這個問題,讓我們從人心靈的需要與追尋開始。

對奧秘的追求

我們生存在天主所造的時間與空間內,人所有的認知都是以時空為坐標,對於什麼是「時空之外」,真的是難以想象。對於創造時空的天主,更是如此。對人來說,天主是個完全的奧秘。

但是人有一顆好奇的心,宇宙再大,人總想知道什麼是宇宙的根源;天主再奧秘,人也希望能夠親近、經驗天主。這種追尋是普世性的,不論中外都是一樣,就像聖奧斯定說的,我們的一顆心,只有在找到天主之後、在祂內才得安息。

手指與月亮

但是追尋一個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奧秘,並非易事。在追尋的過程中,我們很容易把幫助我們追尋的其它事物,當作是最終的奧秘來看待。對這樣的錯誤有所瞭解之後,在追尋奧秘的路徑上才能更上層樓。佛教經典中用一個比喻「以指指月、指非月」,來形容這種現象。聖嚴法師這麼解釋:

「用手指指月亮給人看,這必須有主客兩體,一個是指月亮給人看的人,就是老師;一個是需要人指月亮給他看的人,就是學生。也就是師徒之間通過手指的動作而達到教人和受教的目的;然而教人和受教的目的本身,並不是手指,而是月亮。

為什麼不直接叫人看月亮呢?因為要看月亮的人,根本不知道月亮是什麼樣子,他也不知道東西南北和上下的方位,因此需要老師用手把月亮指給他看。老師用種種方便善巧,教你參話頭、參公案,便等於是把手指讓你看。你先看手指,再看這手指指的方向,終於循方向發現了被喻為月亮的自性清淨心,或空性的智慧心。」

讀到這裡,或許有人會想:「這也不盡然。佛教要靠自己的參悟才能修得正果,我們天主教是啟示的宗教,有天主自己的啟示,哪還會有月亮與手指分不清楚的事?」

真的是這樣嗎?讓我們在這裡稍稍做些探討。

猶太人的手指與月亮

在猶太基督宗教的傳統裡,天主的啟示始之於舊約。猶太人是個務實的民族,一般而言,他們注重現世,對人死後的情況不多加揣測;對創造宇宙的上主固然極其敬重,但是很少花心思去猜憶天主是方是圓。這樣的態度也反應在他們對於天主救援的看法上。

最早的猶太人希冀有天主的降福,但是並不覺得需要天主的救援。後來因為以色列屢受鄰國強權的凌辱與侵占,猶太人開始渴望天主的救援。因此,為猶太人而言,天主的救援工程,就是在現世裡復興以色列國,把他們從異族的統治下解救出來。天主的救援是集體性的,而不是針對個人。他們認為猶太人是天主揀選的鍾愛子女,一個人活在現世,最重要的就是要屬於天主,屬於天主選民的團體。如何能夠確保選民一員的身份?那就要信守天主藉著先知們頒給他們的法律,好善樂施,做成全的人。

對於猶太人而言,屬於天主、屬於選民團體是他們追求的「月亮」,先知是老師,而先知的法律則是「手指」。恪守法律地活一個好善樂施的人生,就是循著先知的手指指的方向去尋找月亮。

耶穌的手指與月亮

但是許多時候,他們只記得先知的「手指」、忘記了先知所要指出的「月亮」。在耶穌時代,非常虔誠的法利賽人把遵守法律當作是最重要的事,要猶太人巨細無遺、吹毛求疵地去守先知的法律,忘記了它們只是幫助我們找到月亮的手指頭。在福音裡,耶穌與法利賽人的爭論,經常是由此而起。

耶穌在世時宣講天父的聖愛和天國的福音,他不只指出了真正的選民團體不是在世上復興的「以色列國」,而是「天國」、「天主的國」;而且,他也明說了,真正的守法律,不在於法律表面的文字,而是內心的態度:打從內心深處出發的愛主愛人的生活態度。這樣的教導,在「山中聖訓」的宣講裡,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來。耶穌不只是這樣地宣講和教導,而且以身作則,把這樣的精神完完全全地活了出來。

可以說,在耶穌的宣講中,「月亮」是天國、是回歸到天父的大愛裡,耶穌是我們的良師,他的教導和一生的典範,包括了他的受難、死亡與復活,則是「手指」,是我們溯江而上,尋覓桃花源的最好指路標。耶穌心心念念的,就是引領我們回到天父的身邊。

保祿的手指與月亮

在新約中,成書最早的是保祿所寫的書信。他的書信遠比四部福音寫成得早,而且在早期的基督徒信友團體裡廣為流傳,所以保祿對教會發展的影響力也是最大。

保祿原是狂熱的法利賽人,嚴謹地遵守梅瑟的法律,也積極參與對基督徒的迫害。後來在一次神視事件中落馬瞎了眼,與被他迫害的主耶穌有了相遇的神秘經驗,因而成為基督徒,因為個性使然,他也是一個「狂熱」的基督徒,亦即他的超級自信、堅持自己的看法,義無反顧地勇往直前。當他發現一般猶太人並不接受他的宣講時,便轉而以外邦人為宣講的對象,自稱是外邦人的宗徒。他的許多說法都跟他自己的神秘經驗,以及他的外邦人宣講對象有直接關係的。

最好的例子是他對梅瑟法律的看法。在皈依之前,他對法律的遵守非常堅持,這樣的堅持引導他去迫害對梅瑟法律有不同看法的人,這當然包括了耶穌的門徒們。《宗徒大事錄》第七章記載,當斯德望死於狂熱派猶太人的亂石之下時,保祿就在現場。

可是當保祿有了與主耶穌相遇的神秘經驗以後,他對梅瑟法律的看法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他說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而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法律是為顯露過犯而添設的;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耶穌來是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宗十三:38~39;迦二:15~16;迦三:19a;迦三:22~25;迦四:4~5)。

《迦拉達書》中的話雖然是對外邦人說的,但是保祿對梅瑟法律的看法已經在猶太人團體裡普遍傳開,引起極大的反感,保祿在猶太人圈子裡當然變成惡名昭彰。所以後來寫信給羅馬信友時,顧及團體裡的猶太信友,他的語氣有些地方就稍微圓融些:「所以法律本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是正義和美善的。那麼,是善事使我死了嗎?絕對不是!而是罪惡」(羅七:12~13),但是旋即又重復先前說過的——把法律說成束縛我們的勢力。

在皈依以後,保祿對人性的看法也和猶太人的傳統大異其趣。

當時的猶太人對人性的看法是相當樂觀的。當然,跟天主比起來,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但是天主賞賜了我們自由意志,讓我們得以在善惡之間自由地作抉擇,世上有壞人也有好人,就像人可以做壞事也可以做好事。耶穌雖說這世上有撒旦,福音裡也記載了耶穌驅魔的事,但是這些撒旦是使人生病或附魔,並不是使人行惡。在保祿皈依以前,他的看法應當跟傳統的猶太人看法相去不遠。

保祿向猶太人傳教時,說他們殺害了天主派來的默西亞,所以要悔改。可是向外邦人傳教的時候,他不能說同樣的話。起初,保祿說外邦人因為敬拜邪神,所以要悔改(宗十七:24~31;得一:9~10)。

但是到了寫《羅馬書》的時候,他把罪惡擬人化了,認為這個世界,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被罪惡的邪魔勢力所控制。他的這種看法,和當時波斯的二元論極為相似。按照波斯人的看法,世界是在正邪兩個勢力鬥爭中創造出來的。相信一元論的保祿當然不能這麼說。為了解釋為何世界被罪惡勢力所控制,他把亞當厄娃描繪成了罪惡進入世界的禍首。因為他們在伊甸園違抗了天主,所有亞當厄娃的子孫,此後永遠被罪惡所捆綁,連梅瑟的法律都救不了他們。唯一的希望,就是信靠耶穌。

在他的書信中,保祿屢屢提到他所傳的福音,是主耶穌親自啟示給他的。這個所謂的「保祿福音」,大致是:因著亞當厄娃的墮落,整個世界都被罪惡的勢力所控制。仁慈的天主為了拯救人類,派了他的子耶穌降到世界上來,耶穌因為我們的罪而受難死了,可是天主復活了他。凡相信耶穌的人,就會恢復與天主的良好關係,得以在耶穌基督內得到新生命,終得在基督內與天主合而為一。

為保祿而言,保祿自己是老師,對耶穌復活的相信是他的手指,最終在基督內與天主合而為一則是他的月亮。順著保祿的手指,他要我們由相信耶穌的復活,從而在聖神的帶領下,善度一個與天主合一的人生。

一些反省與感想

門徒們的宣講,尤其是保祿的,與耶穌在世時的宣講有所不同,這是一個事實。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有一些反省和感想,現在寫下來跟大家分享。

首先,我覺得保祿對梅瑟法律的看法之所以走兩極,從最重要演變成根本不重要,跟他的背景與個性有很深的關係,保祿的法利賽人背景與狂熱的個性讓他深深體會到,法律固然規範一個人的行為,幫助他行善,但是人又是多麼容易掉入「自以為義」的陷阱。保祿不認為人與天主間的良好關係是可以由人自己賺取來的,而完全是天主的恩惠,只有信了耶穌以後才能得到。保祿把「信耶穌」與「守法律」作對比,後世的討論卻集中在「信德」與「善工」的對立上。

其次,保祿講的「因信成義」,對後世影響極大。許多基督徒以為一個人只要相信耶穌的復活,就可以「恢復與天主之間的良好關係」(胡神父對「成義」的現代語翻譯),我覺得沒有懂透保祿的教導。因為如同所有的關係,天主與人的關係也有兩面。在天主的那一面,耶穌教導我們,仁慈的天父早就準備著我們奔向祂,無須等到我們相信耶穌的復活,蕩子回頭的故事把這一點說明得很清楚。至於人的這一面,「相信耶穌復活」只是一個起始點。保祿提到我們的新生命要在基督內成長茁壯,最終在基督內與天主合而為一,這是人的這一面需要的後續努力。不幸的,保祿說的後續工作,卻常常被人忽略,造成許多基督徒認為「相信就等於得救」,在日常生活上,卻仍然我行我素。

第三,保祿為了說明人人都需要基督的救贖,而提出的世界被罪惡籠罩的說法,後來被奧斯定作為發展原罪論的基礎。一千五百年來,原罪論的思想深入教會內的許多其它教導裡,牽涉得太深太廣,以至於今天的神學家,即使理解這樣的說法不是耶穌的教導,也只能從現代的眼光,對它重新詮釋一番。

第四,在教會裡,對耶穌的救贖有許多不同的理解,最主要的有三種:第一種理解認為耶穌的救贖來自於耶穌的復活,因著復活,祂戰勝了死亡,解除了人類自原祖被趕出伊甸園時、死亡帶來的魔咒,也給人類帶來了將來復活的希望。這個「光榮救主」的救贖觀主宰了教會長達一千年之久。第二種理解是耶穌藉著他的受難和死亡救了人類。受難和死亡是耶穌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所付出的代價(贖金),這個說法,到了中世紀以後廣為流傳,成為教會在最近一千年的主流說法。因此,我們今天還常說,「耶穌為了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這樣的話來。第三個理解是耶穌在世上的整個生命,從他的誕生,到公開生活中的默觀祈禱、宣講教導、治愈病苦、友誼窮人、原諒罪人,以及最後的受難、死亡、和復活,都是他救贖工程的一部分。尤其是他的言教和身教,是我們學習的表樣,帶領我們更進一步接近仁慈的天父。就像蕩子回頭的故事中,天父一直等著我們回去,而耶穌就是激發我們上路,並且一路陪伴的人。這樣的理解,從早期教會就存在著,但是它不像前兩種理解地帶戲劇性,一直到近年來,才受到更多人的注意。

最後,再回到人與天主關係的議題,以及手指與月亮的比喻。等待著我們歸去的仁慈天主當然是月亮,可是超乎時空的奧秘天主,完全是人無法理解的。古來許多聖賢用他們的手指,帶領我們的追尋。我們有幸在聖經中,尤其是新約的福音裡,看到許多主耶穌的手指頭,引領我們去接近、體驗天主。我們更有幸,在東方亞洲的傳統文化中,也有許多先哲用東方人的方式引領我們,這些追尋奧秘的非基督徒是我們路上的好伙伴。著名的近代神學家拉內(Karl Rahner SJ)稱他們為匿名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

我覺得,如果有哪個教派自稱只有它能把天主的奧秘說得對、說得清楚、說得完全,就等於哪位老師宣稱,他的手可以把天空的月亮摘下來給我們看個一清二楚。那個時候,我會不禁地問:這位老師手中的月亮,真的是天上的月亮嗎?

我們今天談福傳,我們要傳的是什麼福音?是耶穌的天國來臨福音?或是保祿的耶穌復活福音?我希望這篇文章多多少少回答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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