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70期 重溫小會精神

羅光校長與輔大的宗教學術教育

胡國楨


《神學論集》 139 期編者的話

  二月廿八 日夜,本( 139 )期編務已近尾聲,正準備封筆包裝,次晨送印刷廠付梓之際,傳來輔仁大學前校長羅光總主教病逝的消息。靜思片刻,憶及羅總主教與輔大神學院及宗教學系所,尤其與《神學論集》的緣分,特以〈羅光校長與輔大的宗教學術教育〉為題,趕寫這篇〈編者的話〉,以悼念羅故校長在天主教輔仁大學及台灣高等教育體系中,對宗教學術教育的推廣及「正常化」方面所做的貢獻。本期出刊的時間,若因匆促換版而稍有延誤,請讀者包涵。

  按照廿世紀宗教學泰斗、《宗教學百科全書》總主編依利亞德( Mircea Eliade, 1907 ~ 1986 )的說法:宗教學術的研究可區分為「宗教經驗」(宗教現象學)及「宗教啟示」(如:基督宗教的「神學」,佛教的「佛學」)兩個向度。輔大神學院是以研究基督宗教的「宗教啟示」為主;宗教學系所則以研究「宗教經驗」為主,並在宗教交談的幅度下涉及基督宗教、佛教、道教等三者的「宗教啟示」範疇。

  羅總主教在主持台北總教區教務以及就任輔大校長的幾十年期間,對神學院的教學、研究、寫作出版各方面的事工,都有很大助益,並且在宗教學系所的創立上,更是功不可沒。

  耶穌會的伯拉敏神學院,自菲國遷來台灣,簽約附設於輔仁大學之後的第二個學年度(一九六九~七○),就開始按季出版發行《神學論集》這本神學學術刊物。在《創刊號》上,當時的台北教區羅光總主教發表了一篇〈卷頭語〉(註 1 ),按文中的敘述得知,原來本刊的誕生,也包含了他對當時省會長朱勵德神父的提醒和「催促」。他認為這本神學雜誌的目標,應定位在鼓勵研究「新神學」。

  所謂的「新神學」,當然是指一九六二~六五年間召開的梵二大公會議,給新時代教會帶來改革新氣象下的新產物。羅總主教認為,當時「在台灣少有研究新神學的機會」,不過,這不一定是「一樁」可使「天下從此太平,信仰不能動搖」的「好事」,反而「是一種可怕的現象」,怕什麼?

  「怕我們對於當代神學,將成為門外漢;怕偶而聽見或看見二三論新神學的講演或文章,我們不能辨別真偽,因好新奇而盲從;怕因沒有良好的預備,一旦新神學隨從外來的年輕神父修女而來時,我們中間要起風波。」

  可見羅總主教真是個開明且有遠見的教會領袖。在中華教會本位化的運動中,我們不只該注意到教會的「中國化」,還該顧及教會的「現代化」。這見解使得神學院日後,在面對神學觀念整體來說,還相當保守的台灣教會,仍有更大的勇氣及發揮空間,盡可能把教會各種新思潮介紹來台灣。

  羅總主教不只在精神上鼓勵、支持輔大神學院,也以實際行動參與神學院的研究、寫作及教學的活動。首先,從《神學論集》第一期起,羅總主教就開始撰稿,發表論文,以後廿多年間,每每不斷有作品出現,直到一九八○年代晚期,身體逐漸衰弱,常常進出醫院後才中止。有趣的是,羅總主教雖然鼓勵《神學論集》作者們多研究發表「新神學」,但他自己所發表的文章中,卻沒有任何一篇在介紹或評論歐美神學新思潮的,全都是與「神學中國化」(註 2 )及「宗教交談」(註 3 )兩大主題有關,這也足以顯示羅總主教所說的「新神學」,是包括了「中國神學」及「宗教交談神學」在內。

  此外,只要機會恰當,羅總主教也會親自出馬,為神學院師生做專題演講,或做中國禮儀的示範。羅總主教在神學院演講的主題,也都與中國神學與禮儀有關。筆者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九七○年代中期,當時台灣教會正處於于斌總主教提倡祭天敬祖運動熱潮中,羅總主教來神學院,為我們講解中國古代天子「郊祭」(祭天大典)的意義及儀程,並示範如何將這個概念應用在彌撒祭獻之上。

  當時,筆者還是一個小小的神學修士,聽了這次演講,看了這次彌撒禮儀的示範,得到很大的啟發,對如何把中國典籍中的內容及其神韻,用來詮釋基督信仰的精髓,有了很深的靈感;而且第一次體會到,在中華文化氛圍中舉行的彌撒禮儀,只要對彌撒神學的意義能有正確的掌握,外在象徵的儀式是可以斟酌改變的,不必一味死盯著以羅馬禮為參考指標的「彌撒儀規」。有了如此的靈感和體悟,筆者在就讀神學的同時,以曾經讀過的一些先秦儒道經典以及宋明理學,嘗試以基督信仰的心態加以詮釋發揮,竟也得到一些回響和鼓勵。日後回神學院服務,更以中國文化的思想心態,做神學的研究及教學工作。筆者所受的影響,應該不只是一個個案,足可見證羅總主教對中國神學的教育發展,有實質的貢獻。

  在台灣政府的教育體系中,宗教學術的教育是不被承認的,不但依利亞德所指,研究「宗教啟示」的神學院,或佛學院的學位不予承認;連為「宗教經驗」服務的學術研究系所,想進入大學之門,也都找不到門檻。因此,天主教輔仁大學在台復校以來,一直都在為宗教學術,在高等教育中的正名工作而努力。

  在一九七○年代于斌任校長時,我們就曾嘗試以「天主教神學系」及「天主教教義學系」的名義,多次向教育部申請立案,可惜沒有成功。一九八○年代羅光總主教任校長期間,筆者奉召回神學院服務,並接院務秘書職,負責教務等工作。某日,法學院院長袁廷棟神父來到筆者的辦公室,交給我一張紙條,說是羅校長親自寫的,請我根據紙上所列科目,試擬一個四年的課程計劃。原來校方正在醞釀請校長,向輔大董事長蔣 宋美齡 女士,及總統 蔣經國 先生陳情,請求讓輔大成立宗教學院系,校長希望神學院方面,能先擬一個初步的課程計劃,好作為日後正式申請時的參考資料。

  筆者仔細研究了羅主教所列的科目,感覺不十分妥當。於是私下找了一個機會去見校長,向他報告說,若照他所列的科目來擬訂課程計劃,應該稱為「宗教哲學系」,最多勉強可稱為「哲學及神學系」而已,我建議可以加些宗教現象學,及宗教交談之類的課程。羅主教給我分析了當時可能的狀況,並請我斟酌一下,把在台灣設立宗教學院系,最理想的課程規劃呈現出來。於是我擬了一個計劃初稿請他過目,他看我相當認真做這件事,就告訴我先別抱太大的希望,馬上通過成立宗教學系的可能性並不太大,不過他的最後目標是要成立「宗教學院」。果然,計劃送出去好久,都沒有下文。

  忘了過了幾年,大約在一九八六年左右,突然接到教務長朱秉欣神父的電話,說是教育部請我們正式提出申請「宗教學研究所碩士班」的案子。這表示校方已經跟教育部達成共識,輔大先成立宗教學研究所碩士班,以後看績效,再決定是否成立宗教學系的大學部。這次申請計劃書的擬訂,就不像上次只擬課程大綱那麼輕鬆了。填了好多表格,把當時在神學院教書的所有老師,以及在各大學教書的耶穌會士(例如政大哲學系的陸達誠神父),都列為未來的師資人選;也把神學院圖書館內全部的圖書及雜誌,都列入宗教研究所的可能資產。這次擬申請計劃書時,羅校長身體已經開始衰弱了,多次因病進出榮民總醫院,不過他還是很關心與教育部來往的進度。

  申請表提出去不久,教育部派督學來視查,他在喝茶時,私下對筆者說:「單就學術角度而言,以你們的師資及圖書設備兩項,早就足以成立一個學院了。」言下之意,還有「學術之外」的因素不好明說。

  接著,我們等待教育部開正式的審查會議。記得第一次審查會議沒有通過,申請資料被退回來,好像沒有說到什麼真正退件的理由。朱秉欣教務長把我找去,他說他仔細分析了全部資料,覺得沒有什麼不能通過的道理。他建議在課程表上多列幾門像「國父的宗教思想」、「三民主義的宗教哲學背景」之類的科目,其他都不改,再次送件。

  記得第二次審查會是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開的,我們從報紙上得知的消息,好像也沒有過關(一起接受審查的「翻譯研究所」則已過關。),不過我們一直沒有收到正式公文。一九八八年寒假的一天,房志榮神父(當時神學院院長)把筆者找去他的房間,出示一份教育部來的公文,是關於宗教研究所申請案的回文,針對我們所擬的計劃提出多處需要改進的建議,最後是請我們把改進意見送教育部「備查」。可能是房神父對政府公文用詞不很熟悉,所以他說這次又沒過關,希望跟我討論如何修改計劃書,以便再次回覆教育部,給他們審查。

  可是按照筆者的經驗,所謂「備查」的公文,是收到後蓋幾個章,直接歸檔,日後若一切順利,沒出什麼紕漏,這件公文就永遠不會再見天日了。所以,我的判斷是「成立宗教學研所碩士班的申請案」已獲通過,現在要考慮的是要不要在一九八八學年度立刻開始招生。房神父半信半疑,打電話問朱教務長神父,得到肯定的答覆。朱神父還很義氣,不必我們擬回覆教育部「備查」的公文,教務處自行解決了。

  筆者以第一線執行者的身分,當然希望不要在一九八八學年度就開始招生,因為當年輔大碩士班招生報名日期,不到一個月就要開始了,我們籌備、宣傳都需要時間。可是教務長方面,希望我們立刻準備招生事宜,因為這時羅校長正在醫院,他們希望早日完成羅校長的心願。我們只好動員當年神學院學生中,有資格報考宗研所碩士班的每一個同學來參加考試,所以,該屆學生是宗研所歷來程度最高的一屆,其中現在成為中學校長、大學教授 ……的,就有好多位。

  其實不只第一屆,整體來說,我們宗教研究所辦得還不錯。所以四年之後,一九九二學年度順理成章成立大學部。這時羅總主教已經從輔大校長職位上退休了。不過大學部四年的課程規劃,仍遵循多年前筆者請他過目了的第一份課程大綱。這份課程規劃是希望很快就可成立「宗教學院」而設計,所列的科目幾乎足足有三個系的課程量,到三年級、四年級時,預算可能很大。當時的校長李振英神父聽筆者向他這樣表示時,對筆者保證,假如法管學院(耶穌會單位)負擔不起,他會以校長的特別預算支持。所幸,學校整合之前的十多年,法管參議會都很支持我們的預算支出。不知現任的校長是否還會像李前校長一樣慷慨,以特別預算支持宗教學系比較大的費用支出?

  從輔大宗教研究所碩士班成立以來,匆匆已過了十五年。現在台灣各大學的宗教學系所超過了十個,輔大 宗研所 博士班也已開辦。羅總主教為台灣高等教育中的宗教學術教育「正常化」的心願,確實已經完成。

  羅總主教在台灣生活了四十多年,對台灣社會及教會的貢獻層面極廣。我們僅以從事宗教學術工作者的身分,追憶羅總主教這方面的貢獻成果。也願與《神學論集》的作者及讀者們共勉,繼續為宗教學術教育工作服務,做好研究、寫作、教學各方面的事工,這是我們可以告慰羅總主教在天之靈的最佳付出。

  這一期《神學論集》,我們繼續刊完上一期「世紀神學大師的交談」主題的三篇文章,並加上一篇〈在拉內靈修神學中反省依納爵經驗〉。此外,在靈修欄中提出三篇文章,分別是盧德的〈奧古斯丁的聖三靈修觀〉、加爾默羅修女會提供的〈我要看見天主〉以及 劉昕嵐 小姐翻譯的〈德蕾莎姆姆的靈魂〉。 

註釋

1 《神學論集》 1 期( 1969 秋), 7 ~ 8 頁。

2 例如:〈聖經的愛與儒家的仁〉( 27 期)、〈中國文化中罪的形態和意義〉
  ( 8 期)、〈現代儒家思想與基督信仰的融會〉( 76 期)……等。

3 例如:〈佛學與天主教神學〉( 1 期)、〈地方教會與其他宗教〉( 28 期)、 〈利瑪竇與佛教〉( 56 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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