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78期 聆聽的藝術

總會會訊

張瑞雲

 

一、七月三日至六日北美共融營將在多倫多舉行

  今年北美共融營訂於七月三~六日在Toronto市東郊四十英哩Pickering市舉行。台灣的會員共計十七位共襄盛舉;並將於共融營後同遊魁北克及溫哥華。

 

二、八月十五日至十七日會員代表大會及共融營將在彰化靜山舉行

  會員代表大會及共融營訂於八月十五~十七日假彰化靜山舉行,將改選總會主席、總會參議,並由會員代表表決「會章」上篇的修正提案。

 

三、《心泉》78期熱烈徵稿中

  78期主題︰「聆聽的藝術」;除此主題外,舉凡所思所想、靈修、生活點滴……均竭誠歡迎,以豐富《心泉》園地。截稿日期:九十七年五月十五日止。來稿請寄:台北市中正區10055杭州南路一段71巷9號,小會辦公室;或E-mail: ccsc. ccscsa. hinet. net。敬請踴躍投稿。先致上由衷地謝意。

 

四、會員手冊修訂重印︰第三階段

  今年目標在於完成「會章」上篇。

  目前各分會進度:高雄分會已完成「會章」上篇修改;台中分會因會員人數少且時間上無法安排修改;北美分會徐琪建檔「會章」上篇並予以修改;總會及台北分會已於96年3/31、5/6;97年2/24、3/29進行修訂「會章」上篇,討論時亦參考了高雄分會、北美分會、丁大田、郭芳贄等修訂版本,目前已完成。

  修訂後的草本,總會將交由「研設組」四月十九日討論。

  預定八月十五│十七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修訂文稿,再交由文字小組潤飾。

 

五、總會發佈「二○○八年申請神修小會基金補助款」事宜

  九十七年四月五日發佈申請小會基金會補助款事宜,凡符合小會「基金運用原則者」請於九十七年五月五日以前,填寫「二○○八年神修小會基金申請補助表格」一份,並以電子郵件寄回fj00010ail. fju. edu. tw張瑞雲收。

 

六、九十六年共融營問卷調查結果

  「研設組」已於九十六年十二月九日作了以下決議︰

  1.對外︰福傳。以幾個小組執行福傳活動(以一年計畫為規劃)。只要有兩三個會員在外做了,就是代表小會,到時總會主席邀請或會員主動回小會報告。

  2.對內︰近程目標

  (1)加強會員寫作能力(如︰自己的生命史、靈修日記……等等),即使只做到一點,請主席也邀請他們寫下來或報告,在《心泉》上刊載,讓小會的人知道,而且《心泉》才不致只見到幾個熟面孔。

  (2)多彼此聯繫、瞭解、關懷、溝通……。像吳偉特、王端敏的爬山團體。高雄分會一個月聚兩次。

 

  3.小會會員應有的特質:常保赤子之心;常保持持笑容;常親近天主;常與好友聯絡;常想正面的事。

  4.對吸收小會新會員的期盼:以一年十人為目標,可達成50%,包括北、中、高、北美分會。作為小會的近、中、遠程目標。

 

七、總會已於二月廿四日召開九十六年度上半年參贊會

  參贊參議會已於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一時至五時舉行,共計十六位會員出席。參贊報告各約五~十分鐘、報告九十五年度下半年參贊參議會執行情形、回應;討論議題及臨時動議。

 

討論事項:

  1.小會會員手冊修訂重印事宜

  決議︰今年目標在於完成「會章」上篇,也就是三月開一次會,上篇於四月修訂完成後,發給各分會參考校正並收回,並於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上篇修訂文稿,再交由文字小組潤飾。因此請吳偉特負責表決討論程序的問題,並安排主持人,組成一個工作小組來完成此事。

  2.今年八月十五~十七日共融營會員代表大會相關事宜

 

  決議︰重點

  (1)總會主席與參議的選舉

  (2)會員手冊的討論

  就用二讀三讀,贊成與否的表決即可,不用一讀的討論

  (3)參與北美分會開會的分享報告

  (4)未來三年小會的發展目標

  將上一年所做的問卷資料,整理出來,為未來三年訂出一個方針,以做為議程參考。

  3.提名下屆(97年度)總會主席侯選人,供參議們參考

  決議︰

  (1)主席參考名單:張瑞雲、陳惠姿、楊敦和、丁大田、褚世傑、蕭淑美

、劉慧英、譚璧輝、郭芳贄

  (2)下個月二度提名,先私下討論

 

臨時動議:

  1.請總會主席辭職震旦之友理監事。

  說明:

  (1)由於神修小會的總會主席未經震旦中心票選通過,就擔任震旦之友保障名額的理監事,不符合震旦協會的章程;

  (2)同時也不符合小會對此事的期望,尤以小會總主席的名義,參加其他

團體活動的理監事。若辭去主席之職位並以個人名義參加,則毫無問題,故要求

小會總會主席辭去震旦之友理監事。

  決議︰經由參贊會採不記名投票表決,最後投票結果全數交由總會主席參考,由總主席自行決定辭去與否。

 

  2.會費繳交問題:

  說明:「會費」的繳交對某些人而言,是阻礙他們加入小會的原因,費用的繳交真讓他們有享受到應有的福利嗎?目前收費的辦法是每個月五百,一年基本費是六千,大部份的人都有繳。(賴惠珠)

  決議︰

  (1)有困難繳交會費者,可向各分會主席報告;另一方面,行政人員亦可主動關心,會員的困難點在哪?

  (2)會員繳交小會的費用,不應定義為會費,而應說成是為這團體每個月所給的奉獻。

  (3)各分會收費的達成率百分之六十即可。

  (4)會費與奉獻的費用是否分開,且額度的多寡另定,例如會費低一點,

奉獻就個人自由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