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子 第55期 55

耶穌受難與基督徒的反猶情結1

布朗神父2(Rev. Raymond E. Brown, S. S.)著 許建德譯

耶穌受難與基督徒的反猶情結1


 

布朗神父2(Rev. Raymond E. Brown, S. S.)著 許建德譯

 

聖周之所以神聖,部分的原因在於兩段福音中耶穌受難敘述3的宣讀,首先是在聖枝主日宣讀的、三年一輪的三部對觀福音中的受難敘述,其次是在聖週五固定的若望福音中的受難敘述。比起新約中的其它任何章節,這些堪稱是名著的受難敘述,給藝術家、音樂家、詩人和神秘靈修家帶來非常多的靈感,應當不足為怪。很諷刺地,正因為它具有如此的戲劇性力量,使得一些謹慎的基督徒對這些敘述中的反猶太成分感到不安。我們如何在宣讀這些受難敘述的時候,不要在這段悲劇歷史上,又添加了錯置的反猶太情結?

去年(1994年),我出版了一部很長的耶穌受難敘述的詮釋——《默西亞之死》上下兩冊4,裡頭主要的重點是四位福音作者所要傳達給他們的聽眾和讀者的正面信息。在書裡,我對受難敘述可能帶來的反猶情緒的危險性多所著墨。在這篇文章裡,我想專注在新約受難敘述裡反猶太思想的演進,來幫助我們瞭解最早期基督徒他們如何看待耶穌的死亡。今年是二次大戰奥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解放的五十周年,在這樣的陰影下、我們進入聖周的當兒,我把這篇文章獻給那些力圖不帶敵意地去感念受難敘述的真與美的人們,和他們所做的努力。

有兩個看待受難敘述的方法是我斷然不同意的。首先是許多人把受難敘述當作受難「歷史」來讀,多少世紀以來,一直到今天,都是如此。這樣的讀法,把猶太領袖當作心機重重的騙子,故意蒙蔽了羅馬總督,好讓耶穌受死。在瑪竇與若望福音中,反對耶穌的人被統稱為「猶太人」,這樣的用法,太多的時候,在沒有歷史觀念下,被認為指的是後世的猶太人,因而造成不斷的仇視。許多教友也許不知道,我們教會已經排斥了這種把受難敘述當作歷史的讀法,1964年的時候,羅馬宗座聖經委員會以教會權柄的教導講明了:福音的寫成是經過相當可觀的故事敘述以及文詞結構和神學思想的發展,而不單單是耶穌在世事工的真實記載5。到了1965年,梵二就很清楚地譴責了把當年和今天的所有猶太人都不分青紅皂白、同等看待的受難敘述觀點(見梵二〈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的第四條注釋)。

第二個我無法接受的觀點是:把福音受難敘述看成完全是基督徒想像出來的產品,絲毫沒有真實性。鼓吹這種說法的人假借著客觀學術性的名義,在沒有證明的情況下就斷言:早期基督徒根本不知道耶穌是怎麼死的,他們只是用舊約裡的意象而發展出受難的故事來。的確,有些(在基督宗教環境裡長大的)學者認為受難敘述正是用來陷害猶太人而製造出來的謊言。如果以拘泥字義的方式去讀受難敘述可以製造出對猶太教的仇恨,那麼這樣的解讀就等於把基督宗教描繪成一個錯誤的和仇恨的宗教。對宗教議題深思熟慮的猶太信徒和基督徒都體會到:如果我們還把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或基督徒被描繪成要摧毀對方的騙子的話,那麼當今基督徒與猶太人之間的對談等於白做了。

如果仔細審查,我們會發現:第一世紀形勢的錯綜複雜,遠非我們今天太過簡化的重新建構所能完全描繪的。新約中對耶穌死亡的處理方法,歷經了很長時期的發展,我將藉著四個階段的描述,看看對這個複雜性能否稍稍給予合適的對待。

第一階段:主曆30年或33年,耶穌被處死在十字架的時期

我在《默西亞之死》一書中搜集了許多證據,我們在這裡不再重覆,只是把一個很可能的情形描述如下:因為耶穌對猶太律法的規矩有他的意見、對他自己獨特教導的權威有他的看法、而且他屢屢與猶太人心目中的罪人相處、以及對一些他認為只是迷信而無意義的公共習俗的批評,這些都攪亂震驚了一些猶太教裡的人士。對他是默西亞的傳說,不管是來自他的信從者或是他的敵人,也讓情勢更為緊張。這個局面到了耶穌抵達耶路撒冷的時候,終於一發不可收拾。在耶路撒冷,耶穌對至聖所和聖殿常規的嚴加斥責,並且付諸行動6,這從經濟上、社會上和政治上來說,都觸及了最敏感的問題。猶太人的公議會,或是司祭長和耶路撒冷的大咖聚在一起,判定耶穌是個危險和狂妄的麻煩角色,因此安排了機會逮捕他,並且把他交給羅馬當局。

耶穌可能就在這樣的逮捕與解送中被欺負、被虐待,這一點都不足奇。為羅馬總督而言,耶穌並不是一個重大的威脅。(在比拉多的總督任內,至此時只曾發生過偶然的抗議和騷動,但是沒有像早前以及後來發生的武裝革命行動。為了平定那些動亂,羅馬需要出兵,而且在審判中無需虛飾就把數百人處決掉。)話說回來,如果猶太人認為耶穌是默西亞或是國王,那麼他到底還是一個威脅,也因此,比拉多下令把耶穌處死。福音中這幅景象的歷史可能性,可以從在第一世紀寫了《猶太古代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的著名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得到些佐證。在有關比拉多總督任期內事跡的記載,(包括了有幾次猶太人曾經聚眾脅迫比拉多的例子),約瑟夫提到比拉多對耶穌的處置。現在學者大致確認約瑟夫如下看法的真實性:耶穌是個施行奇事、教導民眾的智者,但是「因為我們領袖們的指控,比拉多把他處死在十字架上」。

從約瑟夫記載的另外一件發生在耶穌死後三十年、一位名字也叫耶穌的人的事,我們可以大致知道,一個人被指控了之後會有什麼後果。這位也叫耶穌的人因為公然反對耶路撒冷、宣講詆毀聖殿至聖所的話,被猶太人領袖認為他受了超自然力量所控制,因而把他責打了之後,解送到羅馬總督那裡,又被羅馬總督懲罰了一番,但是他始終不回應。(最後他被認為是瘋子,而被釋放。不過後來死在耶路撒冷被圍攻的時候。)從約瑟夫的這兩個記載顯示了有些人所聲稱的福音所記載的耶穌受難不可能是史實,那樣的斷言未免是太誇大其詞了。

第二階段:基督徒根據舊約的背景來解釋耶穌受難

接下來這個階段所發生的事,不是單單把受難敘述說成是基督徒的全然捏造,或是對基督徒再三思慮所得到的心得加以否認就能適當解釋的。新約始終堅持耶穌所受的不幸和舊約裡所記載的相吻合。特別是,信從耶穌的人對他的追憶,都塗抹上一層舊約裡描述義人被惡人所迫害的的色彩。

從歷史觀點來看,耶穌被處死的時候,當局的動機的確相當複雜,包括了:對耶穌的言行引起的宗教上真正的憤怒,對可能引發大眾暴動的擔憂,愚蠢的自私自利,以及害怕帶來羅馬人的干涉等等。但是基督徒在思索耶穌受難的神學意義時,事情就被簡化了,那些反對耶穌的人都被看成是舊約裡迫害義人的惡人化身。例如在智慧篇二17~21,惡人說如果義人真的是天主之子,天主定要幫助他,拯救他脫離敵人的手,惡人就唾罵他,把他處死。耶穌的受苦受難帶上了聖詠廿二篇以及依撒意亞先知書五十二~五十三章中悲涼哀怨的腔調。為耶穌的門徒而言,他的受難闡明了這些舊約的章節,幫助他們瞭解耶穌的受死在天主計劃中的角色。

這一階段對耶穌受難的反省沒有反猶的成分,只不過是在聖詠及舊約的其它書中為耶穌的受難找尋比喻。到底,義人和崇拜他的人、以及反對他的惡人,他們都是猶太人。而且,把所有反對的人都說成惡人,這樣神學上的簡化是舊約裡典型的描述方法,不是基督徒邪惡的捏造。例如耶穌之前的六百年,並非所有反對耶肋米亞有關猶大政策的人都是邪惡的,但是舊約聖經裡就把他們一律說成是惡人。把他們的動機簡化了,也把他們的行動戲劇化。實際上,在耶穌受難描述中最嚴厲的話語可以在耶肋米亞先知書26章裡找到。當耶肋米亞以天主的權柄威脅聖殿的毀滅時,司祭和先知以及全體人民,都聽見耶肋米亞宣布了這些話,司祭和眾先知都要求把耶肋米亞處死。耶肋米亞警告他們,這樣做,會給耶路撒冷和它的居民帶來無辜的流血。

第三階段:把與耶穌敵對的兩派人中的一派稱之為「猶太人」的開始

從保祿的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一階段的主要因素是外邦人的歸化成基督徒。保祿因為宣講福音,遭遇到猶太會堂當局的敵視,保祿在格後十一24說他被鞭打過五次,每次39下。宗徒大事錄說一些皈依的外邦人也遭遇到同樣的事。保祿把基督徒受到敵意的經驗,與耶穌的遭遇相比較,在德前二14~15這麼寫道 : 「那些殺死了主耶穌和先知們的猶太人,以及迫害我們的猶太人」。這話語本身可能只是單純的區分,(把猶太人與那些也參與了置耶穌於死地的羅馬人做個區分);但是把殺害耶穌的猶太人與那些對保祿和他的讀者們懷著敵意的猶太當局混為一談,顯示了在耶穌死後二十年,不信耶穌的猶太人與接受耶穌的人(包括猶太人以及外邦人)之間開始為了耶穌受難的責任而有所爭辯。

把對處死耶穌有部分責任的耶路撒冷當局稱之為「猶太人」,有多少是因為反猶太思想的關係?有幾個因素支配著這個問題。例如,讀或聽保祿書信的人,他們與反對耶穌的猶太人相處時,經歷到的敵意有多深?在這最早的時期,用「猶太人」這樣字眼的猶太基督徒,在其它的時候,對他們的猶太傳統可能還存有一些懷舊的情結,就像保祿在羅九3~5表現的7。外邦人基督徒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當他們聽到「那些殺死了主耶穌的猶太人」這樣的話時,可能不覺地就把外邦人一向對猶太人有的偏見帶了進來。那些在耶穌死亡一事上有同樣責任的羅馬人,基督徒對他們會不會有同樣的敵意?這問題的答案可能要看他們是否曾被羅馬人折磨過。宗徒大事錄四25~27引用聖詠的時候,把責任均分給「黑落德和般雀比拉多與異民和以色列人」。在福音裡,羅馬士兵對耶穌的愚弄嘲笑,遠比猶太當局或差役更加殘酷。

第四階段:在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的情況下,用「猶太人」的字眼來指那些參與謀害耶穌的人

保祿說的「那些殺死了主耶穌的猶太人」是限制地指某一群猶太人,但是不久這樣的用語就被廣義地通用了,特別是當某時某地的基督徒絕大部分都不是猶太裔的時候。更加微妙的是,因為被猶太會堂排擠甚或開除,一些是基督徒的猶太人也不再用「猶太人」來自稱。在若望福音與瑪竇福音中的基督徒可能就是這樣。因此,當統稱的「猶太人」被看成在耶穌受難中扮演主要腳色時,福音讀者如今得到的印象是(跟我們基督徒不同的)「另一種人」的所做所為。當他們讀到瑪竇福音廿七25的時候,(全體百姓回答說:「他的血歸在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這些「另一種人」就背上了謀害耶穌的罪名。的確,這裡所指的「子孫」和路加福音廿三28(「耶路撒冷女子!你們不要哭我,但應哭你們自己及你們的子女」)暗示了:主曆70年羅馬人擊潰猶太人、摧毀耶路撒冷聖殿的事,被看成是天主對猶太人害死耶穌一事的懲罰。基督徒這樣的看法並不足為奇,因為就連約瑟夫也對這事給了一個神學比喻的解釋(猶太古代史20.8.5):上主對耶路撒冷不再理睬,讓羅馬人去燒毀它,因為祂憎惡50和60年代當地猶太人當中所表現的不潔、謀殺和褻瀆行為。

在第三階段有舒緩效果的因素8現在已經不存在,而且把當年殺害耶穌的猶太人,與當今不相信耶穌且對基督徒存有敵意的猶太人,二者之間的並聯也終告完成。(同樣的,我們可以猜測:有些猶太人也會把四五十年前那個惹麻煩的傢伙,與當今那些藉著他的名字而褻瀆上主的壞傢伙相並聯。)這個並聯的蛛絲馬跡可以在瑪竇福音廿八12~15找到,在那段章節中,因著司祭長和長老賄賂了看守的士兵,有關門徒們偷走了耶穌遺體的謠言,「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了,一直到今天」。如果在這個階段,我們終於可以看到基督徒的反猶情結,我們要注意的是,它和耶穌受難並沒有內在的關係,只是反映了後來基督徒(包括了猶太人和外邦人)與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之間的敵對關係。

第四階段只是一段冗長歷史的開端,到了下一個世紀裡,基督徒指責猶太人是殺害上主的人,而猶太人則流傳耶穌是邪惡的巫師,是婚外情生下來的私生子。等到康斯坦丁大帝皈依基督,基督徒有了政治權勢以後,兩者之間的敵對情勢就成一面倒了。壓制和迫害猶太人的歷史悲劇於焉開啟了序幕,而終於在我們的年代達到高峰。這中間有許多因素和基督宗教無關,尤其是二次大戰期間納粹黨的殺害猶太人。但是,基督徒經常對耶穌受難敘述的錯誤解讀,無疑的也加深了反猶情結。

為了確保同樣的事不再發生,我這篇文章可能有所助益。認識到當年耶路撒冷的大咖敵視耶穌並且參與對耶穌的迫害這件事本身並非造成反猶情結的原因,就如同舊約裡耶路撒冷的司祭和先知們圖謀殺害耶肋米亞一事沒有造成反猶情結一樣。早期基督徒對耶穌死亡,以舊約裡義人受惡人迫害的描述來做神學反省,這樣的反省一點也沒有反猶的口氣。只有到後來,在沒有猶太人的基督團體裡,透過他們自己與不信基督的猶太人之間惡劣的關係去解讀耶穌的死亡,才開始產生了反猶情結。

基督徒與猶太人之間基於彼此尊敬的友好關係,是幫助我們能夠不帶反猶偏見去解讀受難敘述的最好良方。如果體認到我們從猶太人那裡得到的偉大傳統,我們就會努力去糾正那些大而化之的看法:亦即把敵視耶穌的人毫無條件地就說成通稱的「猶太人」。

我們基督徒對耶穌當年的遭遇不能無視或否認,那樣做只是一味地逃避現實。但是在禮儀中,紀念耶穌受難敘述的真理與力量的當兒,我們也要有力地呼籲,如同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奥斯威辛集中營解放周年時所說的:「從此不再反猶(Never again anti-Semitism)!」。

【註】

1. 這篇文章的原題是“The Passion of Jesus and Anti-Judaism”,原文登載在美國耶穌會雜誌《America》1995年四月一日的一期,後來又在2018年三月30日重新登載在《America》的網頁上,https://www.americamagazine.org/arts-culture/2018/03/30/passion-jesus-and-anti-judaism 。

2. 布朗神父(Rev. Raymond E. Brown, S. S.),美國索比斯會(Sulpician)神父,是名聞國際的二十世紀聖經學家,1998年過世。他曾發表許多文章及著作,包括安克版(Anchor)聖經詮釋中若望福音的詮釋二冊,「默西亞的誕生」(1977初版,1993更新版),重組了第一世紀基督徒團體歷史的「宗徒團體」(1979),及兩巨冊的「默西亞之死」(1994)。布朗神父被認為是現代聖經學者中不偏不倚的穩健派代表。

3. 受難敘述(passion narrative),中文俗稱「受難史」,把福音受難敘述當作「歷史」來讀,正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之一。

4. The Death of the Messiah, 2 vols., Doubleday,

5.The Gospels are the product of considerable narrative, organizational and the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so are not simply literal accounts of the ministry of Jesus.

6.耶穌進了聖殿,把一切在聖殿內的商人顧客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向他們說:「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稱為祈禱之所。』你們竟把它做成了賊窩。」(瑪廿一12~13)

7. 為救我的弟兄,我血統的同胞,就是被詛咒,與基督隔絕,我也甘心情願。他們是以色列人:義子的名分、光榮、盟約、法律、禮儀以及恩許,都是他們的;聖祖也是他們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世世代代應受讚美的天主!阿們。(羅九3~5)

8. 指基督徒當中有猶太人一事。

【譯後記】

基督徒在反省耶穌受難敘述時,有兩個息息相關的傾向,一是欲加罪於通稱的「猶太人」,一是想替以比拉多總督為代表的羅馬人脫罪,布朗神父在這篇文章裡處理的是基督徒加罪於「猶太人」的傾向。至於替比拉多總督脫罪的事,布朗神父在他的安克版若望福音的詮釋中比較了四部福音的受難敘述,而注意到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我把書中第794頁裡這段的大意翻譯如下:

「顯然地,在羅馬當局統治下生存的基督徒,為了教會的益處,必須避免因為耶穌的受難而責備羅馬人,以求取羅馬當局的容忍。如果我們比較四部福音,按照成書時期的先後來看,這種欲圖替羅馬人開脫的傾向就很清楚。在最早的馬爾谷福音9十五6~15裡,比拉多試圖釋放耶穌,但是對他把耶穌釘死所做的勉強裁決並沒有大做文章。在瑪竇福音廿七19,24~25裡,比拉多的不情願就明顯得多,不僅是他的妻子說她做了夢,說耶穌是無辜的,而且比拉多當眾洗了手,說耶穌流的血跟他無關。在路加福音廿三4,14,22節,比拉多三次鄭重聲明,認為耶穌無罪。還把耶穌送到黑落德處,來避免對耶穌做判決,甚至想和猶太人領袖妥協,想罰耶穌鞭打之刑而非死刑(廿三16,22)。在若望福音十八28~十九16裡,比拉多力圖釋放耶穌,而且在鞭打他後,給民眾看,希望贏得他們對耶穌的同情。比拉多敬畏耶穌的自我克制,似乎害怕他正面對的是一位神聖的人物(十九7~8)。」

9. 一般聖經學者認為四部福音最早的馬爾谷福音成書於主曆70年前後。瑪竇福音和路加福音除了有他們自己的來源之外,都參考了馬爾谷福音,兩部福音成書約在主曆85~90年之間。若望福音自成一格,成書最晚,大約在90~110年之間。新約中成書最早的是保祿的許多書信,寫於48~70,比四部福音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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