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擊砲彈一發又一發地落在越南小村莊裏一所由教會辦的孤兒院中,有幾位傳教士和一兩個兒童當場被炸死,另外有幾個兒童受了傷,包括一個約八歲的女
孩。
村民向鄰近一個與美軍有無線電聯繫的市鎮,請求醫療協助。後來,一位美國海軍軍醫和一名護士乘吉普車來到,隨身只帶著醫藥箱。他們斷定那女孩傷勢
最危殆,如不迅速施救,她會死於休克及失血。
必須立即給她輸血。迅速驗了血後,發現這兩位美國人都不適合,但有幾位沒受傷的孤兒的血卻合用。醫生會說幾句不純正的越南話,護士則懂一點中學生
程度的法語。於是他倆混合使用這兩種語言,加上自編的手語,設法向那些害怕的小孩解釋,若不補充血,她一定會死,並問有誰願意捐血援助。
孩子聽了,只是睜大眼,沒有作聲。許久後,有一隻小手搖搖擺擺地舉了,又落下,又再度舉起。護士用法語說:「啊,謝謝你,你叫什麼名字?」「阿洪
。」對方回答。
他們迅速把阿洪平放在草墊上,立刻抽血,阿洪始終直挺挺地躺著,沒吭聲。他突然身體發抖低泣,並用另一隻可自由活動的手摀著臉。「你疼嗎?阿洪?
」醫生問。阿洪搖搖頭。可是不久,他又抽噎,那間歇性的泣聲終變成不斷的無聲哭泣,他兩眼緊閉。醫生和護士都很擔心。就在這時,有位越南籍護士來到,
她看到阿洪痛苦的樣子,便嘰哩咕嚕地用越南話對他說話,並傾聽他的回答,安慰他。
那護士平靜地對兩個美國人說:「他以為你要抽盡他全身的血來救那個小女孩。」「可是他為什麼甘心那麼做?」海軍護士問。越南護士將這問題對小男孩
重說了一遍。他簡單地回答說:「她是我的朋友。」(節自《讀者文摘》1987/12, 66-67頁,《阿洪》)
※ ※ ※
一提到「朋友」,你我都不陌生。林林總總不外乎「酒肉朋友」、「有求必應朋友」、「錦上添花朋友」、「雪中送炭朋友」 ……甚至有如耶穌所說的:「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十五13)的朋友。
耶穌說:「我稱你們為朋友。」(若十五15)這位「捨命取義」的人子,稱我們為朋友,這是何等的寵幸。而朋友不僅止於彼此而已,他也該愛對方所愛的。正如教宗本篤十六世在其《天主是愛》的通諭提到:「如果耶穌對我們的友誼慢慢變得重要而深刻的話,我們便能夠開始愛耶穌所愛的、而且需要我們幫助的人。耶穌要我們成為祂朋友的朋友,如果我們內心親近耶穌,我們就能夠成為耶穌的朋友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