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98期 信仰是禮物、選擇、熱忱

中華基督神修小會一○八年十月十九日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褚世傑

 

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議程

開會時間: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星期六)16:00

開會地點:天主教真福山社福文教中心846 高雄市杉林區合森巷一六○號

主席:褚世傑

代表名單:當然代表褚世傑陸蔚虹(陳著釧代) 林櫻枝 游照美 趙世齊(易利利代)

北美分會:陳著釧攜周文漣、孫長安、陸蔚虹委託書參與及表達

高雄分會:鍾素馨、李美達、張美容

台中分會:傅美華,張育英,黃瑞華

台北分會:吳偉特、楊敦和、張帆人、張瑞雲、曾慧榕(總計十九人)

議程

預備會議

會議召集人:總會主席

在座代表互推褚世傑為會議主席

1.確認議事規則:在座會員與代表均有發言權,唯代表有投票表決權。

2.總會主席致詞:提案事前已寄給各位代表,相信各位都經過審慎的思考,希望在既定的時間內完成表決。

3.提案討論

        以下提案均經二○一九年八月十日參贊參議會審查通過。

案由一:小會基金分批移轉至協會的基金帳戶,報請審議。

提案人:總會參贊會

說明:

一、目前小會基金全數以定存與活存方式存在褚世傑與李宇之兩位會員合開的帳戶中。

二、為建立制度,建議將基金全數分批移轉到協會的基金帳戶下。

三、優點是未來基金的運作受到政府的監督,另所有捐贈均可以抵稅。

四、經楊敦和會員向相關專業人員請教:

(一)法人協會為特定目的募集基金是可以的,至於

(二)一次或分多次移轉到協會所涉及的賦稅問題可以徵詢內政部與賦稅署瞭解相關規定,原計劃

(三)攜帶草擬「天主教中華基督神修小會基金章程」與「天主教中華基督神修小會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於七月廿九日前往內政部經辦人詢問,惟因颱風假而取消。

五、經洽內政部,回覆有關協會基金管理由協會自主管理。

六、李宇之已洽詢會計師,據瞭解只需填寫相關申請表協會接受捐贈就可以免稅。

參贊參議審查意見:

一、草擬協會「基金章程」與「基金管理與運作辦法」提交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二、前項的協會基金章程與基金管理與運作辦法提交協會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後送內政部備查;

三、待內政部同意備查後,原小會基金章程與運作管理辦法自動作廢。

決議:十九票全數通過

案由二:小會分會主席與分會選任參議的任期由二年改為三年同總會主席,報請審議。

提案人:總會參贊會

說明:

一、小會向內政部登記成立「社團法人天主教中華基督神修小會之友人文關懷與服務促進協會」(以下簡稱小會之友協會),設理事九人及監事三人,總會主席、台北、台中與高雄分會主席、總會的專任輔導、主任秘書及研發組組長以及台中及高雄分會選出的參議各一名共九名為小會之友協會當然理事,另台北分會選出的參議為候補理事;三位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參議為當然監事,理事長由總會主席兼任,理事與監事的任期均為三年。

二、按會章下篇第二章第29條第1項規定分會主席任期二年,第20條第一項規定分會選出的參議任期僅兩年。

三、目前各分會選任的參贊與參議的任期與協會的理事與監事任期不一致,造成對內政部行文時法人登記的理事與監事姓名與實際為大家服務的參贊與參議姓名不一致的情事。

四、為拉齊小會與協會選任幹部間的任期一致性.故分會的選任幹部任期亦應拉長至三年。

決議:十九票全數通過,唯海外分會得視情況另行規定。

案由三:小會出版的會內刊物「心泉」改為數位出版,報請審議。

提案人:心泉編輯小組

說明:

一、目前心泉兩年出三期,印刷、郵寄費用每期平均新台幣六-七萬,成本不小。

二、美國會員反應:分寄各會員造成心身負擔,建議以電子版取代。

三、目前心泉已有電子版,為了順應數位化潮流,不再出版紙本。

決議:原提案人撤回

案由四:購置永久會址,報請審議。

決議:原提案人曾慧榕認為案由與原提案不合,要求撤回

3.臨時動議

案由五:神修小會基地建立報請審議

提案人:曾慧榕

說明:

一、源起

中華基督神修小會(以下簡稱:小會)之基金存放於銀行已有數十年。由於在一○四年,天主教中華基督神修小會之友人文關懷與服務促進協會(以下簡稱:小會協會)的成立,小會可將暫存於私人帳戶之基金,轉捐到小會協會帳戶,以公開透明的方式,正式成為小會團體的法定財產。

二、提案動機

根據內政部法規,小會基金在轉捐到小會協會帳戶後,必須在該年度支出達到六○%,否則剩餘金額二○%必須上繳國庫。因此在小會基金轉捐小會協會之前,必須有運用該筆基金之計劃,以免造成金錢的損失或盲目使用的浪費。本案「神修小會基地建立」即是針對基金運用之提案,為保護小會團體財產,落實以基金協助小會發展為目標。

三、小會的當務之急

自從一○四年七月小會辦公室搬離震旦中心之後,一直是以租用辦公室來持續小會的工作。自一○四年七月至一○八年七月截止共計四年,統計四年來的租金支出

有感於計算歴年租金繼續累積,已足以付擔小坪數辦公室之貸款。同時小會在堂區累積的褔傳、老人據點服務經騐,也可擴展至不同堂區。此外,尋找與洽談租用辦公室,屢屢發現困難重重,並且受限於房東要求,使用時忍氣吞聲。

正好此時有基金可運用,置產小會自己的辦公室,建立小會的發展基地,已是小會的當務之急,刻不容緩了。

四、篩選小會辦公室的置產條件

1.附近有天主教堂:

        小會是天主教平信徒團體,以傳揚福音為團體的使命。因此辦公室所在地附近,必須有天主教堂,便於舉行團體彌撒、讀經、祈禱會等活動。若該堂區需要慕道班或社區老人服務,小會也可就近支援。天主教堂與小會辦公室的步行時間,以十五分鐘之內為原則。

2.臨近捷運站:

        便於小會會員往返,或是前往不同堂區服務,小會辦公室必須臨近捷運站。捷運站與小會辦公室的歩行時間,以十分鐘之內為原則。

3.大樓有公共會議室:

        小會辦公室平日只有兩三人固定上班,所以不需要大坪數空間。但是該大樓應有公共會議室,在團體會議或共融時能借用。

4.總價低於一五○○萬元:

以目前小會基金            ,只有能力購置小坪數的住辦房。舉例以下符合1&2&3 條件的二手屋「台北摩根」。(略)

決議:十九票有條件通過,應由總會成立專案小組策劃並執行之。俟完整之策劃與募款計劃辦法,經參贊參議會通過後實施。

(1)由小會基金管理委員會邀請法律顧問楊敦和會員與曾慧榕會員,成立小會購置房產專案小組;

(2)以台北摩根大廈八樓或其他合適標地物進行實質評估,如有實質投資的價值完成籌款與還款計畫後送總會召集臨時會代表大會決議,(3)即使無具體成果亦請專案小組於二○二○年元月的終身奉獻會員共融營中提出進度報告。

4.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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