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68期 愛你的近人

小會最早的終身奉獻會員

姜其蘭

 

  二○○一年七月北美分會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行兩年一度的共融大會,台灣六個人去參加。會場上因發給大家吳偉特花功夫寫的〈小會團體的形成及成長大事錄〉(見《心泉》67期),李秀萍告訴我一九七四年七位會員在耕莘文教院所做的終身奉獻不是小會第一次的終身奉獻,一九六六年她和王志奘所做的更早。我據之改正偉特的文章,偉特不許,他說他再弄清楚。二○○二年八月總會舉辦會員代表大會暨共融營時,偉特要求大會認可秀萍她們的終身奉獻,大會認為不必,只要訪問秀萍說明,讓會員知道並修正小會歷史記錄即可。

  二○○二年十一月趁秀萍回台之便,問她當年做終身奉獻的情況,她說那是小會第一次舉行奉獻典禮,在耕莘文教院大禮堂,當時還沒有任何制度,她認為是對天主奉獻終身。那是卅六年前的往事了,她已記不清細節。她說若須補做終身奉獻,她也不反對。去年我曾打長途電話問王姐,她說她出過車禍,什麼都忘了;其他人更是什麼也記不得。

  在小會辦公室看到一本薄薄舊舊的筆記本,封面寫著「一九六六年九月一日神修小組奉獻典禮」,劉世聲攝,裡面是些黑白照嵌在一頁頁紙上,老會員那時是多麼年輕稚嫩!那回許多人肅穆地站在祭台前,其中有王志奘、陳擎霞、萬致第、萬致華、林杏娥、黎建球等,主禮的是朱勵德神父與鄭聖沖神父,第一任主席李秀萍站在祭台上接受會員的奉獻,吳偉特一旁輔祭。有幾張個人奉獻特寫,其一即王志奘獨自手持蠟燭跪在祭台前,還有兩三個個人的奉獻,感動得秀萍頻頻拭淚。這些照片使秀萍說的小會第一次奉獻典禮活在我們眼前。

  翻《會員手冊》小會「大事年表」,一九六六年是總會設立的一年,看來那時小會雖非毫無制度,至少奉獻制度尚未明定。到一九七○年會章通過實施前,推想每年必有奉獻典禮的舉行,為了分別先後,逐漸分出初獻、複獻,複獻又分一年、兩年,所以會章下篇第三章第二節按當時的狀況列出了奉獻制度:當時大多還是學生,會章上特別為此規定學生只能奉獻一年,但碩士以上不在此限;第五十條則說:「工作會員得經連續兩次之兩年奉獻准其終身奉獻」。這是一九七四年七位老會員做終身奉獻時,典禮格外隆重,視之為小會第一次終身奉獻典禮的原因。然而,往後的歲月,會員一年年畢業、出國或就業,漸漸少見學生會員,工作會員由短期奉獻走向終身奉獻,逐漸變成常態。一九八四年修正會章,乃通過「變更奉獻之種類的初獻(一年)、兩年複獻、三年複獻及終身奉獻四種。」(見《心泉》36期)一年、兩年、三年之複獻可做幾次沒有限定,但加入小會至少要七年(加一年預備)才能做終身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