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對團體的認識和意見有三:
一.是完成人性之常
二.是建立修德成聖之家
三.是傳承獨身奉獻的精神與理想
完成人性之常
人性都要有家,獨修者也要有團體。我十九歲已獻給天主,因有家庭責任,不能進修會。在小會中,有過獨身生活的團體,能完成人性之常。在這個團體內相互扶持,有家庭的特質,也有某種程度的開放和自由。因為太近會有摩擦,太遠又不能互助。
如何找到一個適中的團體,無害而有益。我們可形成一有助益而不相約束的家庭。有需要的在一起,沒需要的也不勉強。我覺得這個家是能接受也能施與愛的家,有溫馨,有扶持,我對這樣的家很樂觀,可一起找完成人性之常的道路。
建立修德成聖之家
我們的家不應是普通的家,而是助人修德成聖的家。家要傳承其精神,家還可以吸引別人來。我們可以把家佈置得美好、溫馨,有歸屬感,我們隨時可以回家。家中淑氣和祥,隨時可以接待人。人要正常,才能修成聖人。
傳承獨身奉獻的精神和理想
獨身是把愛交付給天主,不是世俗人。從我有小會理想以來,最看重的是獨身聖召。小會最初的一批沒成,都結婚了;台灣的獨身者未形成團體,我的心一直惦念著。上次共融大會中,什麼都沒談成,我很失望。
有一天,我豁然開朗了。原來聖召由天主領,聖三會由天主領,個人聖召也由天主領。我就一下子放下了,知道我沒事了。從此,我全部交託天主,在一切事上看見天主,我從來不曾這麼有希望過,我活在每個當下。
在每個當下,我把戴刺冠的聖子奉獻給父,一秒秒地奉獻。看到每片落葉,就獻一台彌撒。以前我活在天上,現在是腳踏在地上了。
聖召不是靠拉就成的,我承認過去我有拉的意思。其實不能與天主爭,不能與人爭,但也要客觀看天主要我為人做什麼?我為天主為人做什麼?
很久以來,我沒有神師。有一天,我正想神師之事時,忽然明白了天主聖神就是我的神師。我生性獨立,我的母親總說我是個「離核杏」,老唸我「單槍匹馬走四方,不靠祖先少商量。」
經過這兩個Vision後,我就很自由了,可在生活中,分分秒秒地,從任何事上看到天主,連灰塵、腐朽,都看到天主,讚美天主。
結論
總之,我認為團體有這三個優點:一是完成人性之常,達到人性之全。先做人,做真正的人,做平常的人,做個完完全全的人。二是建立修德成聖之家,幫助我們修德成聖。三是傳承獨身奉獻的精神與理想,小會的獨身聖召將來會源源不絕,我們是現在的活招牌。不用擔心聖召,一定後繼有人。但也要把這一想法放掉,有無後繼者,在天主眼中都好。我想無論做什麼,都要以愛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