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78期 聆聽的藝術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明燈

譚璧輝編寫

 

《馬爾谷》

  現在大多數的人都承認馬爾谷福音是第一部福音書,其編寫年代大約在公元六五│七五年之間,於羅馬完成。為了要向外邦人傳福音,作者將自己從伯多祿接受阿拉美文的福音訊息,翻譯為當時一般人能懂的文字,並解釋一些猶太人的習俗。漸漸的,這些接受耶穌教導的外邦人便形成了信仰團體。由於處在多神崇拜的羅馬社會中,這個信仰團體隨時面臨被逮捕的危險,他們的信仰也會遭到反對,因此,馬爾谷的福音便發揮了堅定基督徒信仰的作用,因為他們都散居在外邦人中間。

  作者:多數聖經學家都主張本書作者是若望馬爾谷(宗十二, 12 ),他是伯多祿的翻譯員,隨著伯多祿在羅馬傳道,在伯多祿的書信中稱他為兒子(伯前五, 13 ),由此可知,他們二人的親密關係。公元六四年,伯多祿為主殉道後,馬爾谷開始仔細寫下記憶中伯多祿所傳主耶穌的教導內容。這些記錄似乎沒有明顯次序,但是,仔細研讀後,卻發現其結構很緊密,且引述舊約以支持他自己的記錄。

  內容:
   一、耶穌在加里肋亞的傳道(一 14 ~六 6 )
   二、耶穌在加里肋亞以外地區的事跡(六 6 ~十 52 )
   三、耶穌在耶路撒冷的事跡(十一 1 ~十六 8 )

  附錄:十六 9 ~ 20

特色:
   馬爾谷福音是以通俗文體寫成,內容多以說故事的方式呈現,少有演講。書中的故事取材自現實生活,敘述詳細又生動,深深觸動讀者的情感,而訴諸我們的感受,這點在陳述耶穌受難的過程中,最為明顯。

  馬爾谷從不同的角度描繪耶穌。首先,他向讀者介紹耶穌是一個與我們一樣的人,祂吃飯、睡覺、說話、祈禱、招收門徒、在聖殿裏發怒、對 群眾及患 病者充滿慈悲之心,祂害怕死亡,甚至最後在絕望與孤獨中死去。耶穌也坦誠地在門徒面前表達祂對未來的不確定感等。

  耶穌是老師。當祂接受洗禮後便開始教導 眾,在本福音中約記載了二 十次。雖然書中沒有長篇大論的演講,但是卻記載許多耶穌所行的奇蹟,每當耶穌行奇蹟時,總是同時以簡潔有力的言詞教導圍觀的 眾。此外,奇蹟是以 行動表示天國的臨近,耶穌的力量勝過邪惡的勢力。

  在馬爾谷福音中,耶穌常稱自己為人子(共十四次),這個名詞即是「人」的意思,但又含有屬於天國的意義,因為天主父將審判權交給了祂。

  馬爾谷福音中出現一個很少見的名詞,即是「天主子」,它分別出現在引言(谷一 1 )及十字架下百夫長的宣告(谷十五 39 )中。

  人們稱馬爾谷福音為復活節前的福音,他在耶穌復活的光照下,重新敘述耶穌的生平,並藉著百夫長的口說出福傳的重要性:「這人真是天主子!」(谷十五 39 )

《得撒洛尼前、後》

  得撒洛尼位於馬其頓,保祿宗徒與其弟子息拉曾在那裏傳道,並建立第一個教會。保祿離開那裏幾個月之後,便寫了第一封致得撒洛尼教會團體的信函,很可能幾週之後,又寫了致得撒洛尼教會的第二封信函。保祿在第一封信函中,回憶他在他們當中工作的情形,他們在信德上的成長令他十分欣喜。在第二封信函中,保祿勸勉那裏的信徒要度聖潔的生活,因為基督將要再來。這兩封書信可能是最早的基督徒作品之一,提供了寶貴的信仰經驗,讓人體會到剛形成的教會充滿了嶄新而又喜樂的信心。

  這兩封書信寫作時間大約在公元五○年或五一年春天,寫於格林多,兩者寫作時間相隔幾週而已。

  得前內容大多在鼓勵信徒要有好行為,避免犯罪,要努力維持基督徒團體內的和諧與活力。保祿處理了該教會團體所關心的問題,即是有關基督徒去世的問題,他根據聖經教導他們,要相信復活的基督且親自安慰他們:當基督再來時,他們將如耶穌一樣復活,那時,信徒與已去世的人都將永遠與主同在(參閱得前四 17 )。

  得後的主要內容是勸勉信徒應在生活上持守信仰的原則,度聖潔的生活,言行相稱基督的召選,不要以為基督隨時會來而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保祿吩咐他們要效法他,以親手做工來維持自己的生活。

  保祿日後所寫的書信中,沒有一封像本書一樣,以如此生動而明確的語言,說明他對基督再來的期待。初期教會的信徒堅信基督將要在光榮中再度來臨,審判世界,因此他們很想瞭解,這種對未來的信念將如何影響他們的生命與死亡的看法。

《迦拉達書》

  寫作時間及地點:約在公元五○年底,寫於格林多。

  寫作動機:駁斥當時的猶太主義。理由是:當時有一些來自耶路撒冷的假兄弟,他們企圖改變耶穌的福音,他們主張人若要得救,除了信仰耶穌外,還要遵守梅瑟法律。因此他們強迫迦拉達地區的信徒要接受割損,並遵守猶太教的節日。他們也虛言假意地引導信友不要相信保祿所傳的福音,攻擊保祿,也不承認他是宗徒。其實這種作法的最終目的便是引人離開天主。當保祿得知這一切之後,憂慮不堪。

  內容與分析

  前言:一 1 ~ 9

  自我辯護: 保祿宣講的福音來自天主(一 10 ~ 24 )

        他的福音有宗徒的認可(二 1 ~ 10 )

        指正刻法的錯誤(二 11 ~ 14 )

        他宣講福音的摘要(二 15 ~ 21 )

  信仰與法律:信德使人成義(三 1 ~ 28 )

        信仰解除法律的奴役(三 29 ~四 20 )

        引證舊約(四 21 ~ 31 )

  基督的自由:基督給了我們自由(五 1 ~ 12 )

        真正的自由(五 13 ~六 10 )

  結論:六 11 ~ 18

  本書的主旨告訴我們,無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因信奉基督的福音及領受天主聖神而成為天主的子女。是否遵守梅瑟法律,尤其是否接受割損,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本著對基督的信德,懷著對天主和對兄弟姊妹的真愛,度基督徒的生活,不再有身份、地位、種族之分,在基督內成為新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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