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舊約先知文學詮釋的典範轉移
羅爾神父八十憶往
胡國楨神父
去(2024)年暑假期間,本人為啟示出版社審訂完畢《基督的奧秘》(The Universal Christ)的中譯本時,認為這本書應該是理查·羅爾神父(Richard Rohr, 1943/03/20生)的最後作品了,因為它已經從靈修觀(經驗)走到為基督論的神學理念做了聖經詮釋(理論)。由靈修學觀點來看,這條「做神學」之路已經走到最頂峰了。沒想到超乎預料,今(2025)年春天,在紐約的Convergent出版社,又為羅爾發行了The Tears of Things(《萬事萬物都堪落淚》)一書。我實在很好奇:羅爾神父為什麼還要繼續寫這本書?這本書的最大亮點在哪裡?於是,立刻透過在美國的友人很快取得新書,先睹為快。速讀之下,感覺他寫這本書目的,是要把《基督的奧秘》中還沒完全講清楚的一些要點,講得更清楚。
本人為《基督的奧秘》一書所寫的〈導讀〉,開宗明義第一段就說:「本書是作者羅爾神父在提醒基督紀元第廿一世紀的西方教會基督徒,現在是該在信仰理念及靈修操練上做典範轉移的時候了。」當然,這本《萬事萬物都堪落淚》也應用同一態度來理解閱讀。
《基督的奧秘》書中介紹的第一個重要的典範轉移,在第一章〈基督不是耶穌的姓氏〉。於此,羅爾把以往認為「聖言成為血肉」(若/約一14:即incarnation)只發生在「耶穌這個人身上」的理念,轉變為「創世時,天主神性已經臨在於萬事萬物之內,成了萬事萬物的基因(DNA)」1 。因而,「基督」這個名號不再只是留給「耶穌」來專用,而萬事萬物身上都能彰顯出天主神性的光輝。這點,在《基督的奧秘》的兩個附錄〈四種世界觀〉及〈轉化模式的靈修旅程〉中,已經稍微解釋清楚了,不必進一步解說。
耶穌基督藉祂的死亡除去了的「世罪」不是多數的每個人在世上所犯各式各樣的罪行;而是單數的每個世人都天生就有了的、為自己尋找「代罪羔羊」之罪性2 。《基督的奧秘》中的理念,相對於梵二之前歐洲西方教會的神學理念,有兩個重要的典範轉移3 。
需要進一步解說的是該書第二個重要的典範轉移:第十二章〈耶穌為什麼死亡?〉。這就是本書《萬事萬物都堪落淚》的中心主題。
報復性正義的天主/修復性正義的天主
若/約一29中,若翰洗者(施洗約翰)說:耶穌是「天主的羔羊」,能「除免世罪」(《思高本》譯)或「除去世人罪孽」(《和合本》譯)4 。中世紀晚期的歐洲西方教會之主流信仰理念,受到當時流行的安瑟莫(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代償補贖理論」之影響,而把若/約一29中被「免除」、或「除去」了之單數名詞的「世罪」或「世人罪孽」,懂成了多數名詞的「世界上所有人之罪行的罪債」5 。羅爾神父的目的是要把這個誤會翻轉回來。
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及特利騰大公會議時代,歐洲西方教會主流思想重視「正確理論」(orthodoxy),強調的是「報復性正義」,因而安瑟莫的「代償補贖理論」大為流行:
人類犯罪得罪了天主,按照報復性正義的理論,人類必須付出一些代價作為補贖,來平復天主的義怒。可是人類太卑微了,實 在無法在天主面前付出相稱的補贖代價。惟有天主子耶穌基督親自上十字架流血死亡,代替人類付出補償代價,這才能真正平復天主的義怒。因而,耶穌成了除免世界上人類一切罪債的天主羔羊。
為了符合這樣「報復性正義」的神學理論,就必須將若/約一29中之「世罪」或「世人罪孽」的單數名詞,懂成了「世界上所有人之罪行的罪債」的多數名詞,因而形成了特利騰大公會議之後、迄今的天主教彌撒經文。這種理論中的天主形像成了強調報應式獎懲、賞罰的「判官」。世人死後接受審判:生前行善並接受耶穌基督代償恩寵而悔改者,可受賞升天堂享福;生前行惡且沒有悔改者,將受罰進入所謂的「永恆地獄之火」。這種審判型的天主觀,不就是早已扎根在世界各大文化中的賞善罰惡的既定理念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正是一般人既定的「報復性正義」理念。
雖然當時歐洲的西方教會中,「報復性正義的天主」是神學思想的主流;不過,當時同樣在歐洲教會中的方濟會,卻有著不同的神學理念。方濟會神學的人觀,並非從「原罪」出發,而是主張:人類與所有受造物一樣,都有著來自天主神性的「原善」6 。這種理論把天主看作是我們的「大父母」,有著不求回報之無限大愛,更不會像人類一樣會使用情感勒索,面對子女只會給予愛的教育,子女若犯錯會嚴加管教,使他們回復「原善」本性。這樣的神學理論強調「修復性正義」,重視「正確實踐」(orthopraxy),其天主觀是「修復性正義的天主」7 。「大父母」的天主不可能讓祂的子女受到有實質性傷害的懲罰,尤其不會讓祂的子女陷入所謂的「永恆地獄火焰」之中。
羅爾神父的八十憶往
1965年12月8日圓滿閉幕的梵二大公會議,為西方教會的信仰理念帶來多方面的典範轉移。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典範轉移,就是把天主觀從「報復性正義的天主」轉向到「修復性正義的天主」。許多第一批在梵二後接受神學教育,而於1970年代初期晉鐸的靈修作家,他們靈修觀的出發點都是這項天主觀的典範轉移 8。羅爾神父也是第一批在梵二後接受神學教育的靈修作家,他晉鐸在1970年。
羅爾在本書《萬事萬物都堪落淚》第十章的最後一節,標題為〈無條件之愛的更深層次福音〉之中,用了一個比喻來結束全書。這比喻的目的在說明:當末世新天新地來臨時 9,我們會在愛中有了新而永久的盟約,譬喻此時的情況會是:
一位天使一手拿著火把,一手拿著一桶水,走在世界的街道上。一個女人問天使:「你拿那個火把和水桶做什麼用?」
天使說:「我用火把燒毀天堂的宮殿,用這桶水撲滅地獄的火焰。如此,我們就知道:誰才是真正愛天主的唯一途徑。」
這個比喻正是呼應《基督的奧秘》第十四章〈復活之旅〉的中心理念 10,尤其〈那麼地獄如何呢?〉這一大段。
這是羅爾晉鐸的最初幾年,經常在彌撒講道中所說的小故事。梵二之前末世觀所描述的新天新地:有人是贏家,永遠受到「天堂宮殿」的獎賞;有人是輸家,永遠受到「地獄火焰」的懲罰。這正是「報復性正義」的天主觀之結論。如今,在剛接受到方濟會完整神學理論的羅爾新鐸,每每在彌撒中所講的小故事裡的天使,把「天堂宮殿」燒毀了,也把「地獄火焰」撲滅了。這個比喻象徵:末世時,「修復性正義」的天主用愛的教育,把祂全部的子女都回復到了「原善」的境界,他們身內的「天主神性之基因(DNA)」已經全都彰顯出來了。用羅爾自己的話:末世時,整個受造界的宇宙「仍然是一個巨大的自我啟示,展示了天主奇妙的『原善』本質,而不是一個小小舞臺,好讓一部分人可以用來表明自己是贏家或輸家」11 。
本書《萬事萬物都堪落淚》中好幾次提及,羅爾是在八十歲那年寫這本書的。按照中國文人的慣例,本書最理想的副書名應該是「羅爾神父八十憶往」,內容是他從晉鐸開始,直到八十歲,整個一生的靈修神學理念都沒有改變,本書是迄今的最後綜合解釋。
後現代的聖經詮釋方法
若按本書的內容來看,它是當今後現代時期典範轉移後「舊約先知文學詮釋」的最佳範例。
梵二之前的近代及現代時期(1650~1960 AD),聖經詮釋方法論的主流是「歷史批判法」12 ,重視文本的寫作時代背景,關注的重點在作者的寫作意向,主張:聖經文本的意義已經內存於文本之中了,讀者只須把這意義發掘出來就好了。不過,梵二之後的後現代時期,聖經詮釋方法論關注的重點已經從作者身上轉向了讀者。現今,聖經學者們主張:聖經文本的意義並非已經內存於文本之中,而是要在文本及讀者互動之下產生出來 13。
因此,我們今天詮釋聖經,在尋求文本所含的意義時,會從我們這些讀者所擁有的經驗、知識出發。在本書中,作者羅爾充分地運用了這項特質。《基督的奧秘及《萬事萬物都堪落淚》正是後現代聖經詮釋學的標準範例。《基督的奧秘》第十四章〈復活之旅〉就是運用2020年代已證實了的多重宇宙觀理論,依「死亡不是終結,而是改變」這條信仰理念來說明復活與顯現的關係。
在《萬事萬物都堪落淚》書中,首先,羅爾運用了當代的「政治社會學」,說明人類社會文明是在「有益的麻煩」或「神聖失序」之中,不斷地演化發展前進的:從穩定的「秩序」(中國人說的「禮教」)狀態,逐漸演變成「失序」(「禮教吃人」)混亂狀態。這時若有先知型人物出現,他們是時代的「哨兵」或「守望人」,將「秩序」與「失序」融為一體,引導局勢「秩序重整」,在和平中走向下一個穩定的「新秩序」(「新禮教」)狀態,這是和平的演化過程。但,「失序」時,若缺少了先知型人物引導「秩序重整」,則局勢可能造成更混亂的革命。
其次,羅爾按照人類成長的經驗,認為先知人物也是需要經過人生的歷練,逐漸成熟。先知們在任職的前早期,都是嫉惡如仇的,其先知訊息多強調「判官」型天主的義怒,對沒有遵守梅瑟盟約的子民都會帶來嚴厲的審判懲罰;不過,到了先知成熟了的晚期,則表現出「大父母」型天主無限慈愛所帶來的「新盟約」。
羅爾首先在第二及第三章指出最早期的亞毛斯(阿摩司)及歐瑟亞(何西阿)兩位先知,都保有憤怒及慈愛這兩個面向。隨後,在第五章,羅爾談及《耶肋米亞/耶利米先知書》是把這位先知從憤怒到慈愛的整個成長過程完整地呈現出來。之後,在第六章,羅爾談及厄里亞(以利亞)、約納(約拿)、洗者若翰(施洗約翰)在聖經文本表達出的只有憤怒,而沒有慈愛面貌。所以這幾位只是「未完成的先知」;而約伯才是「體現完滿的先知生命旅程」。最後,在第八及第九章,羅爾談及《依撒意亞/以賽亞先知書》和《厄則克耳/以西結先知書》都表達出完整的先知訊息。
羅爾寫這本書的目的,是為期望在世界中(教會與世俗團體裡)都能恢復先知一職的角色來請命,也為設置先知職應有的態度做心理建設。
世人罪孽:為自己尋找「代罪羔羊」
耶穌,這位被釘十字架而死的完人,祂的死,正是基督信仰中的「代罪羔羊」之象徵。為個人及團體找尋「代罪羔羊」的做法,一直主導著人類的歷史。基督宗教將這場悲劇,置於我們信仰的中心位置。讓我們想想,是否曾有過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把他人視作是為頂替自身(過失)的做法呢?或為了自己該負責的事件、冷漠以對的製造出另一位代罪羔羊呢?抑或,我們自己成為他人過錯的犧牲者?屆時希望我們也可以和耶穌一起說:「父啊,寬赦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路廿三34)。
羅爾運用榮格心理學來解釋這個現象。榮格在說明「人的自我」時,用了兩個字 ego(「小我/表相自我」)和 self(「真我/實相自我」)。按照羅爾在《不朽的鑽石:假我和真我、復活和轉化的探索之旅》(台北:啟示,2015初版)一書中的說法,基督徒靈修的目標就是在將自己的「小我」(無常和必朽的狀態)轉化成「真我」(不朽的復活狀態)14 。轉化成功之前的「小我」,就是為自己尋找「代罪羔羊」的根本因素。羅爾神父運用榮格心理學,為這個理論奠基的過程十分精彩,從前言〈有益的麻煩〉到第十章〈一切都歸結於愛〉,步步值得讀者仔細推敲。
勿忘世上苦人多
本書審訂者寫作這篇導讀時,正逢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步出台北地方法院發表感言,他提到在看守所中深切體悟到「勿忘世上苦人多」的真諦。這也是本書《萬事萬物都堪落淚》之中心主題之一。羅爾神父強調:世上的真理要在社會邊緣的苦難人群中才能找到。
筆者還願向受到中華文化薰陶的讀者推薦:羅爾多處引用了中國禪宗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經句,以及道家老子「無為」的理念,來闡明自己的理念。其實有一點,羅爾沒有說到,就是書中提及的「秩序」→「失序」→「秩序重整」,其實也可以用老子《道德經》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動」的道理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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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爾神父的這個理念來自對若/約一14的重新詮釋。請參閱《基督的奧秘》,50, 68…等頁。
2 羅爾神父的這個理念來自對若/約一29的重新詮釋。請參閱:《基督的奧秘》(台北:啟示,2024初版),198~201頁。
3 雖說是典範轉移,倒不如說羅爾神父是要恢復初期教會裡的原有思想理念。所以在《基督的奧秘》這本書的副標題即是:「一個被遺忘的事實,如何改變我們所見、所信與盼望的一切」。
4 「除免世罪」是《思高本》的譯文;《和合本》則譯作「除去世人罪孽」。審訂者認為《和合本》的譯法更符合羅爾神父的《基督的奧秘》及《萬事萬物都堪落淚》這兩本書所要表達的觀點。《思高本》所說的「世罪」,是指可以量數計的「罪行」(聖經原文為單數,卻被中世紀的歐洲西方教會的基督徒懂成了多數),這些罪行該受的懲罰被天主「免除」掉了;而《和合本》所說「除去」了的「世人罪孽」,可以懂成「罪性」,是無法以量數計的,名詞只能是單數,完全配合聖經原文的單數名詞。
5 請注意:若/約一29在New American Bible中的譯文為:the Lamb of God, who takes away the sin of the world.,其中的sin是單數;而今天(特利騰大公會議之後)的天主教彌撒經文為:Lamb of God, you take away the sins of the world: have mercy on us.,其中的sins是多數。
6 請參閱《基督的奧秘》第四章〈原初之善〉,96~110頁。
7 請參閱《基督的奧秘》,60~63, 192~198…等頁。
8 最有名的是林恩氏家族的耶穌會士兄弟倆:瑪竇.林恩(Matthew Linn, 1973晉鐸)及丹尼斯.林恩(Dennis Linn, 1974晉鐸)。請參閱《我們都是好山羊:治癒心中的天主形象》(台北:光啟,2020初版)。
9 參考:默/啟廿一1~廿二5之境界。
10 請參閱《基督的奧秘》,220~240頁,尤其232~240頁。
11 見:本書《萬事萬物都堪落淚》??頁。
12 請參閱《聖經學導論》(台北:光啟,2010初版)第八章,83~98頁。
13 同上,第九章,106~111頁。
14 這裡所說的同一觀念,在《基督的奧秘》第六及第七章中的說法是:「抵達到了神聖整全的美好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