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80期 愛的淨化

禰的話是我腳前的明燈

古偉瀛編寫

 

《宗徒大事錄》

  一般公認,宗徒大事錄為路加所寫,共二十八章一○○六節,約於公元八○~八五年間寫成,記載耶穌的復活對門徒產生的影響。在耶穌去世之前,門徒在他被逮捕時驚恐逃散,但是在他復活之後,他們就徹底轉變,接受聖神的帶領,冒著被鞭打、處死的危險,將福音傳播開來。

  宗徒大事錄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記述教會開始時的各樣事跡,以講故事的方式書寫,成為新約中最吸引人的一卷書。

  此篇為何而寫?路加想要傳達的意義為何?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只有一個。路加最關注的,似乎是要竭盡所能,勾勒出教會早期歷史發展的圖像:基督徒是一 群敬畏耶穌之名的人、一群跟隨耶穌的「道」的人、一群被稱為 「拿撒勒黨」的人。綜觀全書,我們能夠清楚地發現,路加努力陳明教會發展傳播的軌跡,以及靠聖神大能福傳的情形。

  全書可分為前後兩個部分:第一至十二章是伯鐸的行傳,敘述教會在耶京的發展史,其次在猶太和撒瑪黎雅的情形,最後則書寫在安提約基雅的狀況;第十三至二十八章是保祿的三次傳教行程,及最後被捕送往羅馬的經過。除了這兩大主軸之外,其間還穿插了與「猶太教」與日俱增的裂痕、向外邦人福傳的發展,以及化解各派爭論、保持教會合一的努力等面向。同時,路加也刻意說明,教會不是羅馬政權的敵人,甚至常受到官府的優待。因此,宗徒大事錄就是從五旬節聖神降臨後,宗徒們及信友團體如何將福音「自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亞,傳揚直到地極」,為復活的主基督做見證的事蹟。耶路撒冷代表以色列的歷史,讓讀者明白教會的根源;傳揚至地極,則提醒讀者教會的普世性質。

《厄弗所書》

  厄弗所是地中海最重要的港口之一,保祿第二次傳教時經過此地,第三次傳教時曾停留三年之久。強調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充滿一切圓滿,勸勉眾人在主內合一,善度光明之子的生活。這封寫給厄弗所教會的信,亦被稱為「保祿思想的精華」,內容涵蓋天主在基督理的恩典、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教會、聖神的能力和恩賜等,面向多元,但核心的思想是關切教會的合一,並申論應當怎樣活出這樣的契合。

  本卷書共可分為六章一五五節,大概寫於公元六十三年。保祿在獄中所寫,屬於「公函」性質。

  前三章以頌讚和祈禱的詞彙,讓信徒重溫對天主的認識,並加強信徒「在基督裏」地位的認知。基督徒共同分享基督的得勝,勝過一切罪惡的、執政的、掌權的權勢。而內在的聖神則成為他們承受由天主而來恩典的保證,並且讓基督徒都能得著復活的大能。其次,不論是外邦人或猶太人,只要願意接受基督,都是新人類,都是天主的兒女,地位平等。

  後三章則鼓勵信徒竭力維繫基督肢體的生活。厄弗所人必須保持共同的信仰,以基督耶穌為元首,眾信友則為肢體,應相互幫助,使整個基督的身體在愛中合一。基督徒的家庭生活就是按基督的愛塑造而成,信徒要效法耶穌的樣式而活。基督徒行事為人不可仿照外邦人。腐敗而未蒙救贖的世界會對教會生活帶來危險,不單因為其中有邪惡的權勢,也因為其價值觀與行為方式都有害無益。所以,信徒必須拒絕誘惑,完全活在天主大能的保護之下。

《哥羅森書》

  哥羅森書與另一封書信斐肋孟書的關係密切。在哥羅森書中,保祿主要是處理教會的危機,即一種敵對哲學,一方面勸勉基督徒在面對錯誤的教導要忠於所信,同時也利用機會,闡釋基督的超越性,以及希望基督徒以感恩之心生活。

  哥羅森教會位於現在的土耳其,原是古代腓尼基的重鎮,為保祿門徒厄帕夫辣所建立。保祿雖然未曾拜訪過哥羅森教會,但他聽說有一股反對的勢力正威脅教會的成長,因此保祿與弟茂德便從獄中寫了一封書信給他們,提醒會眾該如何處理這樣的狀況。

  打擊哥羅森信徒信心的,似乎是一種以猶太教為基礎的信仰。這套信仰強調飲食與聖日的問題,強調天使的地位,貶低基督。這派敵對的思想宣稱,唯有他們才能提供「豐盛」的生命,基督教只不過是入門罷了。

  面臨種種挑戰,保祿要信徒明白,當基督徒領洗之後,他們早已得到了一切;在基督耶穌的裏面,基督徒已經握有豐盛生命的秘訣,不需外求。保祿強烈抨擊敵方教師的思想,認為他們的教導都是出於人的意念,而非出於天主旨意。他們的作法是奴役人,而非釋放人。

  保祿認為,靈性的成熟不是透過個人的操練,或者深刻屬靈的經歷,乃是單純仰賴天主的大能,在基督裏成長。保祿指出不要在「節期、月朔、安息日」,或是飲食上為他人所限定,乃是應在日常家庭生活中,互相尊重,秉公行義,以敬畏的心來服事上主。

《斐肋孟書》

  斐肋孟原是哥羅森的富翁,可能在厄弗所城直接為保祿所歸化的,他信教後,將自己的家奉獻出來,作為信友集會及聖祭之所。他擁有許多奴隸,其中一位名叫敖乃息摩的,作了一件對不起斐肋孟的事,畏罪逃到羅馬。當時保祿下在羅馬獄中,保祿為保護他,原想留下他來為自己服務,但因敖氏已領洗,乃決定叫他回到主人的身邊。保祿作中間人為他求情,所以寫了斐肋孟書,時間約在公元六三年。

  斐肋孟書雖然相當簡短,但表明了保祿對奴隸的態度:當人信仰基督後,不論其原來的身分地位為何,信徒皆為同伴,要以同伴的態度為彼此服務。

  當時,敖乃息摩已經已經信主,成為一位「親愛的弟兄」,因此保祿在信中懇求斐肋孟展現愛心,希望敖乃息摩所受到的待遇能和一般基督徒弟兄相同。如果敖乃息摩還欠斐肋孟任何債務,保祿都會負責賠償。結果雖然不得而知,但我們卻在信中看到「不分為奴的、為主的」這種充滿愛心的主張。此書可稱為「基督的人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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