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81期 精彩過一生

跟隨基督──《馬爾谷福音》精義

黃克鑣神父

 

前言

  耶穌基督既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對象,「基督論」也就是神學課程中格外重要的課題。但在研習基督論時尋求的神學知識,不該只留在理論認知的層面,更要使對基督的認識滲透到我們的肺腑,成為一種「內在的認識」;就如依納爵《神操》提示做神操者.在第二週默想耶穌生平事蹟時,當作的祈求:「這裏應求的是對那位為我們降生成人的救主『內在的認識』( interior knowledge ),好能更深切地愛慕他,更接近地跟隨他。」(《神操》 104 )我們研習「基督論」時,該當尋求的便是對主耶穌「內在的認識」,好能愛他更深,隨他更緊。

  《馬爾谷福音》特別談論耶穌和門徒的關係,將「耶穌是誰」與「做門徒」這兩個主題連在一起討論,表明認識基督該帶來跟隨基督的結果,這是《馬爾谷福音》的特殊貢獻。

一、《馬爾谷福音》的主題:耶穌與門徒

  聖經學者一般把《馬爾谷福音》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敘述耶穌在加里肋亞的傳道生活(谷一 14 ~八 26 );第二部分敘述耶穌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及記載他在聖城的苦難、聖死、復活等事跡(谷八 27 ~十六 8 ) 2 。在前往耶路撒冷途中,耶穌三次預告他的苦難、聖死和復活。每次敘述都有相同的過程:耶穌預言受難、門徒的誤解及耶穌的訓話。苦難的預告是顯示「耶穌是誰」的主要資料,門徒的誤解表明他們無法接受一個受苦的默西亞,耶穌三次的訓話是針對門徒的誤解,提出「做門徒」應有的條件。這樣,《馬爾谷福音》把「耶穌是誰」與「做門徒」應有的態度連在一起談論,顯示基督論與「做門徒」彼此的密切聯繫。

  耶穌的三次苦難預言和訓話可視為《馬爾谷福音》的精華,為了顯示這三段經文的連貫性及整體意義,聖史在三次談話前後記載了兩個治好瞎子的奇跡(谷八 22 ~ 26 ;十 46 ~ 52 )。第一個奇跡發生於貝特賽達,耶穌治好瞎子是經過兩個步驟完成的。第二個奇跡是治好耶里哥的瞎子,耶穌一發言,瞎子立刻復明,清楚地看見了。這兩次治好瞎子的奇跡具有象徵的意義,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代表門徒的信仰歷程;耶穌一路上的苦難預言和訓話逐漸開啟了門徒的眼目,讓他們看清耶穌是誰,以及明白做門徒的意義。

二、耶穌是誰──受苦的默西亞

  在前往斐理伯的凱撒勒雅途中,「耶穌問自己的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耶穌就嚴禁他們,不要向任何人談及他。」(谷八 29 ~ 30 )這對話見於《馬爾谷福音》的中心,是第一部分記載耶穌在加里肋亞履行先知任務的結語,同時也是福音第二部分的開端。第二部分是敘述耶穌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以及在聖城將要完成的事情。因此,從福音的結構來看,「默西亞」這名號包含耶穌的先知任務及苦難的內容。

  令人詫異的是,耶穌對伯多祿的宣信沒有作答,只是嚴禁門徒向別人談及他。耶穌的緘默表示他不否認這名號,但也表示這名號有含糊不清的地方,可能引起誤會,所以耶穌沒有回答。耶穌時代,猶太人對默西亞的期待,最普遍的是指向一位政治、軍事性的默西亞,即一位出自達味 後裔的 君王,將以武力推翻羅馬人的統治,解放以色列民族,並重建達味王朝。這種帶有政治性及民族主義色彩的默西亞,是當時一般猶太人有關默西亞的觀念,也是宗徒們的期待。為了要解釋他作默西亞的角色,耶穌在伯多祿宣信後,首次預告他的苦難:「人子必須受許多苦……且要被殺害;但三天以後必要復活。」(谷八 31 )伯多祿無法接受一個苦難的默西亞,於是把師傅拉到一邊,開始諫責他;耶穌卻嚴厲地責斥了伯多祿(谷八 32 ~ 33 )。這表示伯多祿雖然宣認耶穌是默西亞,但他對默西亞的觀念是有偏差的。《馬爾谷福音》第二部分正是為了指正和補充 眾及門徒有關默西亞的觀念。

  耶穌用了「人子」的稱呼解釋他作默西亞的身分,這稱呼在《馬爾谷福音》出現共十四次,除了兩次在福音第一部分,論及耶穌在世上作先知的任務外,其餘都在福音的第二部分,論及受苦的「人子」,及末世出現的光榮的「人子」。有關受苦「人子」的言論可見於三次預言受難(八 31 ;九 31 ;十 33 ),這些言論可能加插了一些事後補記的資料,但學者大都同意這三次預言有歷史的核心成分;尤其認為第二次預言的一句話,該是出自耶穌本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中」(九 31 ) 3 。這裏耶穌用了「被交付」( paradidomi )一詞,這詞語在馬爾谷所載受難史中一再出現。這裏沒有說明耶穌被誰交付,學者提出這是有關天主的被動式( divine passive ),即是指被天主交付,或按天父救恩計劃被交付的意思 4 。這意思也反映於耶穌首次預言受難:「人子必須受許多苦 …… 」;「必須」( dei )一詞表示耶穌的苦難是天主救恩計劃的一部分,就如耶穌在最後晚餐說的:「人子固然要按照指著他所記載的而去,但是負賣人子的那人是有禍的。」(十四 21 )耶穌深知他的苦難屬於天父的救恩意願,因此,在山園祈禱極度的悲傷痛苦中,仍然向父作了完全的交付:「阿爸!父啊!…… 不要按照我所願意的,而要照你所願意的。」(十四 36 )

  這受苦的人子來自《依撒意亞先知書》上主受苦的僕人(依五十二 13 ~五十三 12 ) 5 。在結束第三次苦難預言的訓話時,耶穌說:「因為人子,不是來受人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十 45 )這經文顯示人子的死有代人民贖罪的意義,反映了依五十三 4 ~ 6 , 12 的思想;五十三 12 的希臘譯本也用了 paradidomi (「交付」)這動詞。

三、做門徒的條件

  《馬爾谷福音》把「耶穌是誰」與「做門徒的條件」連在一起討論,馬爾谷介紹的是一位受苦難、死而復活的人子、默西亞;那麼,做門徒的基本條件便是要跟隨這受苦的默西亞,以便進入他的光榮。《馬爾谷福音》的中心部分(第八、九、十章)特地用了前往耶路撒冷旅途的架構,讓耶穌以言以行揭示他是誰,以及說明做門徒應有的態度。

首次預言受難及訓話

  伯多祿在凱撒勒雅宣認耶穌是默西亞,耶穌隨即以受苦的人子解釋他作默西亞的方式;那時門徒的誤解表現於伯多祿拒絕接受苦難的默西亞。在責斥伯多祿後,耶穌召集 眾和門徒,向他們提出做門徒的條件:「誰若願意跟隨我, 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八 34 )耶穌這話是對十二門徒和所有願意跟隨他的人說的,耶穌用了「跟隨」( akolouthein )一詞表明做門徒的意義,這詞語包括耶穌的召叫及門徒的回應,以及門徒與老師彼此的關係。

  耶穌指出跟隨他的第一個條件是「棄絕自己」;「棄絕自己」表示不顧自己的利益,放棄自我中心的傾向。「棄絕」一詞與耶穌受難的主要語詞──「交付」( paradidomi )──互相回應。耶穌不但「被交付」,他也主動地「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十 45 )按照保祿的見證,耶穌「為我們」交付了自己:「基督愛了我們,且為我們把自己交出。」(弗五 2 )由於耶穌「為大眾」或「為我們」交付了自己,他的生平被視作「為了別人的存在」( pro-existence ) 6 。正如耶穌甘願被交付,且交付了自己;門徒也該效法耶穌自我交付以及為了別人而生存的態度,這是做門徒的首要條件。

  然後,門徒該「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在有關苦難的預言裏,耶穌並沒有提及他死在十字架的方式;十字架是當時羅馬人最殘酷和最羞辱的死刑,十字架代表人生各種痛苦的考驗,以及在完成個人職責時必須付出的辛勞和代價。當然,門徒日後讀這段福音時,「背著十字架」跟隨基督,便有了更具體的意義,表示門徒要像耶穌一樣,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他走苦路的意思。

  耶穌接著說:「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八 35 )這段話以「因為」( gar )開始,是為了解釋為什麼門徒該棄絕自己,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的理由。耶穌以異於常規的新邏輯,提出「喪失」才是「救得」的途徑。如上文提及,耶穌三次苦難預言,每次都包括了「死亡」與「復活」的內容;耶穌復活便是「將來人子在他父的光榮中降來」(八 38 )的前奏。因此,耶穌的苦難聖死是指向他的復活及末世來臨的光榮;門徒願意棄絕自己,喪失自己的性命,目的也是為了救得性命,分享基督復活的光榮。

  有關耶穌「喪失性命以救得性命」的言論不易解釋,這裏「性命」一詞的希臘文 psyche ,相當於希伯來文 nefes ,可解作「性命」;但 psyche 也包含來自希臘哲學的意義,表示人的內在核心要素,構成「真我」( true self )的成分,可譯作人的「精神」或「靈魂」 7 。耶穌的言論便是基於 psyche 的雙重意義:喪失「性命」,以救得「真我」。耶穌的言論也可從他在這段訓話的結語找到提示。在結束這第一次訓話時,耶穌把現今的世代與將來人子在光榮中降來的世代作對比(八 38 );這樣,耶穌前面所說的話大概可有以下的解釋: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這現世血肉的性命,必要救得末世復活的生命;耶穌在 38 節的結語指出他訓話的末世向度。但這現世血肉的性命本身也是天主的恩賜,為此,必須有重大的理由才可以喪失性命;只有「為我和福音的緣故」,才是喪失性命的充分理由。

  在這段訓話裏耶穌也說:「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八 36 )這裏 psyche 譯作「靈魂」,即人的精神或「真我」,是人最貴重的因素,不是金銀或世上任何代價可以換取的。耶穌這段有關喪失性命以救得性命,以及「靈魂」有無上價值的言論,大概反映了宗徒時代基督徒團體面對教難的情形,耶穌的言論必定鼓勵了早期教會無數殉道者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壯烈精神;殉道是早期教會基督徒靈修的一大特色。

第二次預言受難及訓話

  門徒對於耶穌第二次預言受難的誤解,可見於他們在路上有關誰是最大的爭論(九 33 ~ 34 )。耶穌教訓他們說:「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九 35 )門徒追求地位和權勢,耶穌卻指出,在他們當中作僕役及服事別人,才是真正的地位和權力。耶穌遂領過一個小孩來,抱起他,對門徒說:「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誰若收留我,並不是收留我,而是收留那派遣我來的。」(九 36 ~ 37 )

  阿蘭語 talya 一詞可解作「僕人」或「小孩」;因此,耶穌有關小孩的言論是與上文連貫的。前面教訓門徒要作眾人的「僕役」,現在是以「小孩」為例,說明門徒應該服事的對象是誰:「收留(接待)小孩子」。聖經學者指出,按當時巴勒斯坦社會背景,小孩主要不是代表天真純樸的象徵,而是代表沒有社會地位及法律權利的人。收留小孩子表示接待沒有任何地位或保障、被社會忽視排斥的人 8 。

  令人驚奇的是,耶穌將自己與「小孩子」等同,說:「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耶穌這話反映了《瑪竇福音》論及公審判 時 君王對義人說的話:「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廿五 40 )按照《瑪竇福音》,門徒對最小兄弟的接待與否,將是執行公審判 時 君王採用的唯一標準;「最小的兄弟」,亦即這裏所說的「小孩子」。

第三次預言受難及訓話

  「那時,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十 32 ),在記載第三次受難預言之前,馬爾谷提醒讀者,耶穌和門徒已接近目的地。門徒對第三次預言的誤解表現於載伯德的兩個兒子,雅各伯和若望,對耶穌提出的要求:「賜我們在你的光榮中,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十 37 )他們的誤解與耶穌第二次預言受難時門徒的誤解相似;那時門徒在耶穌背後爭論誰最大,現在兄弟二人卻要求耶穌賜他們最高的地位。

  耶穌首先問兩位門徒,是否能飲他要飲的爵和受他要受的洗禮(十 38 );按照舊約,尤其先知傳統,爵杯代表痛苦的命運,洗禮也含有痛苦和考驗的意思。兩位門徒對耶穌的問題給予肯定的回答;耶穌卻告訴他們,坐在他的右邊或左邊不是他可以給的,而是由父安排的(十 39 ~ 40 )。其餘十個門徒對雅各伯和若望惱怒,這表示他們也企望坐在耶穌的右邊或左邊,現在這兄弟二人卻比他們先了一步。因此,耶穌也趁此機會教訓全體門徒,他首先引述外邦人中間那些作首領和大臣的一般權威作風,並說:「但在你們中間,卻不可這樣。」然後耶穌說明做門徒應有的態度:「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作眾人的奴僕。」(十 43 ~ 44 )這表示基督徒團體的特色,正好與外邦人的作風背道而馳:作首領的當成為大眾的僕人,權力應表現於服務。

  耶穌第三次訓話可以分為兩部分,在與兩門徒的對話中,耶穌透過「爵杯」與「洗禮」的圖像,重申第一次訓話時有關「棄絕自己,背十字架」的主題(八 34 );耶穌對全體門徒的訓話卻重複了第二次訓話時有關作眾人之僕的言論(九 35 )。綜合耶穌的三次訓話,做門徒的基本條件有以下兩點:其一,棄絕自己,背負十字架(十字架也包括爵杯與洗禮的圖像);其二,作眾人之僕,特別是接待「小孩子」,即那些被排斥到社會邊緣的弱小者。

  在結束第三次訓話時,耶穌論及他本人說:「因為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十 45 )這話帶來耶穌三次訓話,及整個前往耶路撒冷旅程最恰當的結語。這結語包括耶穌提出做門徒的兩個基本特點:一,棄絕自己,接受十字架的痛苦(「交出自己的性命」);二,作眾人之僕(「服事人」)。這表示耶穌教訓門徒是以身作則的。在赴耶路撒冷旅程開始時,耶穌向門徒提出「你們說我是誰」的問題時,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在整個旅途中,耶穌一再給門徒解釋,他是怎樣的默西亞;現在快要抵達旅途的終點,耶穌於是用了「人子」的稱呼,以一句話總結「他是誰」的答案。這答語給我們提供如何瞭解往耶路撒冷旅途的敘述,以及如何瞭解全部《馬爾谷福音》的鑰匙 9 ;這句話也充分表現出耶穌的生平是一個「為了別人的存在」( pro-existence )。因此,不少聖經學者提出,這是對觀福音中耶穌格外重要的一句話。

結語

  在前往耶路撒冷途中,耶穌的三次受難預言及對門徒的訓話是《馬爾谷福音》的精華。耶穌以「人子」的稱呼解釋「他是誰」──受苦的默西亞;接著說明「做門徒」的條件──跟隨這受苦的默西亞。馬爾谷將「耶穌是誰」與「做門徒」的主題連在一起討論,表明認識基督的目的是為了要跟隨他,做他的門徒;正如依納爵《神操》提示:做神操者該祈求對主耶穌「內在的認識」,好能更深切地愛慕他、更接近地跟隨他。

註釋

1 本文作者:黃克鑣神父,本篤會士,義大利 Camaldoli 修院隱修士。為倫敦大學文學士及神學碩士,羅馬額我略大學神學博士,論文專門研究拉內基督論( Logos-Symbol in the Christology of Karl Rahner, Rome: LAS, 1984 )。

2 一般以谷一 1 ~ 13 為《馬爾谷福音》的序言;十六 9 ~ 20 為福音的後記。

3 第二次預言受難的內容最簡短:人子將要被交付、被殺、復活。學者認為這第二次預言,尤其谷九 31a ,屬於苦難預言的原始形式;參閱: James D. G. Dunn, Christianity in the Making, vol. 1, Jesus Remembered, ( Cambridge: Eerdmans, 2003 ) , pp. 801-802 。

4 參閱: John R. Donahue & Daniel J. Harrington, The Gospel of Mark = Sacra Pagina Series 2 ,( Collegeville, MN: Liturgical Press, 2002 ), p. 283 ;保祿明白地說天主為了我們眾人把自己的兒子「交出了」( paredoken )(羅八 32 )。

5 參閱: Joachim Jeremias, New Testament Theology, ( London: SCM, 1971 ) , pp. 286 ~ 288 ; Raymond E. Brown, The Death of the Messiah, vol. 1, ( New York : Doubleday, 1994 ) , pp. 1480 ~ 1481; Donahue-Harrington, Mark, pp. 315 ~ 316 。

6 參閱: Rudolf Schnackenburg, Jesus in the Gospels: A Biblical Christology, (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5 ) , pp. 58 ~ 59 ; Benedict XVI, Jesus of Nazareth: From the Baptism in the Jordan to the Transfiguration, ( London: Bloomsbury, 2007 ) , pp. 331 ~ 332 。

7 參閱: Donahue-Harrington, Mark, p. 263 。

8 參閱:同上,二八五頁。

9 參閱:同上,三一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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