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泉 第90期 罪過與補贖、 善果與道路

罪與救贖

曾慶導神父主講/易利利整理

 

前言

  「罪與救贖」是很沈重的話題,因四旬期一年只有一次,主題是悔改;而悔改是回到天父那兒,應是一件喜樂的事,有其必要性。罪惡並非說大家有罪,而是我們必須知道這是一個事實,生活中若儘量避開罪,明白罪的影響,會更幸福。

  每天一早 5:30 我起床,會打開收音機,聽到中廣的主持人常會請一些醫療界人士談如何養生,防止疾病,得到健康,足見人們很看重健康,是幸福的來源。同樣,靈魂的健康也是我們幸福的來源。講「罪」是為了解病因,是靈魂健康的開始,面對罪的事實,才會找醫生醫治,感恩耶穌對我們所做的一切所付出的代價。

  今天的文化偏重去基督化,不談基督,不覺得需要基督,自然而然也就不覺得救贖是必要的。我們不覺得有罪,不覺得需要救贖,救贖在我們生命中變得可有可無;與其他宗教交談時,以為各宗教沒有本質上的不同,於是在福傳時,見不到基督的獨特性:唯有祂能救贖,是世界唯一的救主,祂不僅是為基督徒的得救,也為所有的人的得救,每個人都應透過祂。為此目的,論及「罪與救贖」

  雖沉重,但希望不是沮喪無望( depresssing )。其實其它宗教也講罪,佛教講的比我們更甚,但我們更看重救贖。

罪及罪造成的現實狀況:三重分裂(與天主,與自己,與他人或大自然)

  基督徒要明白及感謝救贖,要先明白罪。若自以為好,那基督來世上是為何?為誰辛苦為誰忙?所以要明白罪,又須先明白天主的愛及祂造人的愛的計劃。天主不只是大能的主,值得我們叩拜、服從,祂也是愛,祂造人的目的是為了祂愛的滿盈,為在祂的愛內與祂結合;在這愛的脈絡內,我們才能理解基督信仰中罪的定義。這與中國人對罪的定義不同,如中國人認為沒殺人放火,就是沒罪。但在基督的信仰中,思想上的罪也是一種罪,所謂惡由心生。天主的創造是愛的創造,人有能力愛天主,是天主的肖像,其終極命運是與主結合。

  人類在人類歷史一開始就犯了罪:慾情反抗理智。有意識地選擇用有限的、創造的自由,獨立於天主及違反天主(假獨立)。如創世紀記載的:人吃了果子想要跟天主一樣,不需要受天主管轄,可自行決定善惡,這其實是假獨立,因人是受造物,它的生存需依賴天主。而越依賴順從天主,越得到完滿和幸福。

  原罪是第一個罪,不是人性外加的瑕疵、污點,而是人性變得像「洩氣的輪胎」,使人失去了與祂共融的恩寵,如:

1. 肉體不死的恩寵:按受造物的本性,肉體是可死的,是恩寵使之不死。「恩寵」不是人的本性應得到的,而是本性之上的「超性禮物」,若人選擇違抗天主,恩寵就會失去,死亡也就進入人的本性,成為可死的。 2. 並有做同樣選擇的傾向,如受理智控制的私欲偏情,即七罪宗 - 而產生的本罪。

  此假獨立更因人的本罪的累積而產生一個罪的環境,包括自己、別人、世界。但,因耶穌的救贖功勞,所有人類,甚至救贖在歷史上實現之前的人,都已獲得基督的恩寵,如接受此禮物,人類可抵抗罪惡的勢力,或至少犯罪後能悔改。

  每次人有意識地、自由地違反良心,做了他明知不該做的事,於是犯罪使人的自我分裂,使他的理智(認知)和意志(行動)分裂。犯罪的人要他的良心「不出聲」無視良心的「真理」,也就是自我的分裂後,尊自己為「神」,按自己的喜好決定善惡,如立法認為墮胎是對的。這時人的決定常有一些看似「好的」包裝,這些被「偶像化」的外表包裝可以是金錢、權力、名譽、逸樂等,使我們的心遠離天主。

  其實罪人並不是拜身外之物或人為偶像,而是拜他自己,當此「偶像」不能如他意,滿足他時,他會很快將此「偶像」變成怨恨的對象,變「友」為敵。

  故此,當人把自己絕對化,尊己為神時,一方面他跟真的自我會起衝突,另一方面也跟他的鄰人會發生衝突,不能平等地對待鄰人,鄰人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人,為達到目的所利用的工具,或成了仇敵,要予以征服。

  罪人因要利用物質世界達到自己的目的,故也會破壞自然環境,殘害後代。犯罪時人扭曲了對天主的理解:

  若一個人犯罪前沒有「愛的天主」的信仰,罪會加強他已存的意識:人要從天主此一「暴君」的控制下解放出來。

  若犯罪前人是有信仰的, 1. 為「合理解釋」他的罪,他會說天主沒有禁止他的行為,而是教會或其他人為的傳統,如認為教會太過保守。 2. 他承認自己有罪,但開始懷恨天主這個「暴君」和「愛懲罰人的法官」,如天主十誡。 3. 他會壓制對天主的認知而下結論說:天主不存在,他將懷恨或不滿生命及生存的現實,不再承認那因著愛才創造他的聖善的天主。

  雖然罪出自人的精神意志,但不可避免地會用「身體」來表達及影響別人,於是流血產生更多的流血,驕傲的言辭產生仇恨,不忠的行為使別的人也不忠。罪的漣漪不斷向外擴散,導致用偶像取代神,用受造物取代造物主,罪人違背了他屬靈的本質,醉心於地上轉眼即逝的事物,最後完全忘記了天主的事。

  罪不單經由身體,也透過各種社會結構而擴張,如政治、經濟、文化機構、媒體等等都被罪「變形」了,「失序了」( disruption of the Order of Reality ),遂產生了貪汙、腐化、飢餓等各種社會性的罪,錯誤的價值觀如同空氣一般的影響人,人往往身陷其中而不自知,尤以青年人為最,因年輕人比較缺乏經驗。

  罪的環境雖沒能拿走人所有的自由意志,卻大大減弱好的行動,增加了「近墨者黑」的結果,例如:偽善的父母會產生偽善的孩子;不正義的社會結構,使人無意識或半意識地成為不正義的工具。

二、罪與懲罰

  懲罰不是外在於罪的東西,而是罪內在的必然結果。有罪就有懲罰、有痛苦。

  天主尊重人的自由選擇和選擇的後果。罪的後果就是罪的三重分裂所帶來的痛苦。但只要人一息尚存,痛苦也是使人棄暗投明的強大動力,如浪子回頭的小兒子,他在外所受的痛苦使他返回父家。

  罪人因違背良心,活在一個自我欺騙的錯謬中,與自我分裂,外在的表現是自尊的消滅和對自我身份的模糊,故常需藉自我意識的膨脹來抬高自己的重要性。譬如別人稍微不注意自己,即勃然大怒,這是受損的人性最明顯的特徵。

  因否認自己來自天主及拒絕接受天主愛的自我通傳,並要從天主處獨立,故罪人必然感受到自己幾乎是「無物」( nothingness )的脆弱,結果陷入極大的焦慮,對不可避免的死亡感到恐懼。

  因罪人拒絕公平對待鄰人,自絕於人,無法與人建立正常關係,別人對他也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同樣的欺騙與利用。又由於對金錢、名譽、逸樂、權勢等偶像的崇拜,使罪人失去自由,成為偶像的奴隸。因他只希冀得到現世的東西,他的眼光也只能看到現世的事物。即使有一天罪人想棄暗投明,但因他已被偶像控制,無法自拔、自救,開始時想自尊為神的罪人終於淪落為世物和情慾的奴隸,不單感受到心靈、肉體的痛苦,也像一個行屍走肉,沒有生命力。

  正如罪是藉身體來表達及影響眾人,罪的罰也是身體的痛苦和死亡。聖經常視死亡為罪的「工資」,身體的死亡是永遠死亡的預象。死亡是罪人與本人、與天主、與別人、與物質界分裂的高峰,是完全孤獨中的恐懼。

  以上是我個人對罪和後果的反省。聖奧斯定對罪和後果的反省在他的《天主之城》講的更加詳細。總之,這是一個非常需要救贖的世界,人愈少受其影響,也就愈幸福。羅馬書第一章到第十章是比較樂觀的說法,大家可參看。

三、需要救贖

  死亡很有可能使罪人認識到重回現實的需要。但,牠有能力破壞自己與自己、自己與天主、自己與別人的關係,即前面所謂的三重分裂,卻沒有能力修補此關係,撥亂反正,破鏡重圓。被罪所重傷的人性(即亞當的 human nature )需要人性的創造者重新創造,如聖人、聖女他們的人性得以重新塑造,使他們的不以自我為中心的愛肖似天主。

  因罪是拒絕天主的愛,人更無法「自救」,因他無法「賺回」天主的愛。就如背叛了朋友的人無法靠自力恢復先前的友誼,而需要朋友的慈悲寬恕,背叛了天主的人更是如此,天主要主動來恢復與人的關係,人是無能為力的。所以愛的天主屈尊就卑,俯身將人提出陷阱 .

  失去的秩序或平衡必須恢復原狀──這就叫「天父的旨意」。

  天父沒有「嗜血地」下旨,要祂的聖子去為人作賠補,是聖子出於愛,自願地為人賠補,以滿全正義,即滿全「天父的旨意」──使平衡、秩序恢復;若是出於天父的命令,是沒有什麼價值可言的。如此,天主的「愛」與「公義」成了一體之兩面。

  以上的理論很有聖經根據。(如:贖罪;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用基督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汙;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必須受苦 ……,也可參閱羅馬人書一~八章)如:羅三 23 ~ 26 「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 …… 叫人知道祂是正義的。」(參伯前 一 18 ~ 19 ;弗一 3 ~ 10 ;若壹一 7 )

  從這段話清楚可見基督救贖的兩個幅度:滿全正義與愛。因這早就有的愛的救贖計劃,使我們成了天主的義子,我們以義子的身份繼承祂的財富,即永恆的生命。被救贖的人不再單單回到伊甸園的生命。故亞當的罪也被稱為「幸運的罪」。

賠補( Satisfaction )的類比: 

  真正的悔改包括了賠補。

  我們不能單從「付一筆錢來賠償損失」看,更應著眼被傷害的神聖尊嚴,例如:搶了別人的財物應賠償此財物,但還應包括對此人的精神傷害,對此人的蔑視或仇視,這些不是金錢、物質可補償的,而是需要用真誠的痛悔、求寬恕來作「賠補」,此乃「公義」的要求,修補精神、道德的「失序」。我們越認識天主的真善美,越能認識罪的嚴重性。如聖人、聖女越接近天主,越不容自己有一點點瑕疵。

  此「賠補」也應與傷害的嚴重性成正比:

1. 傷了人的心或尊嚴比傷了人的身體或身外物更為嚴重,仇恨之心越大,傷害也越大。常說「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半句六月寒。」

2. 被傷害的人越是聖善,傷害越嚴重,例如:謀殺一個母親或天真無邪的小孩,比謀殺一個危險的殺人犯的嚴重性更大。

3. 與被傷害的人關係越密切,嚴重性越大。關係越密切,痛悔、求恕的「賠補」更加需要,如子女對父母、朋友對朋友的傷害,更需要痛悔、求恕的心來彌補、恢復破碎的關係。

  因天主是無限的聖善,故對天主傷害的嚴重性也是無限的。

  但人可以掉進死亡的深坑,卻無能自力跳出,人可對天主作無限嚴重的傷害,卻無能以自己有限的愛來賠補此傷害,只有天主子有能力彌補「天父」受的傷害,因天主子也是無限的。

  但罪是人犯的,人需要去作賠補,承擔最的後果。故天主子要變成「人」,除了罪,一切與人無異,故只有取了人性的天主子(神)有能力賠補罪的一切惡果,包括罪的「工資」── 死亡,將罪開始的死亡漣漪變成愛開始的生命漣漪,新亞當取代了舊亞當。故耶穌基督應是完全的神,同時是完全的人,所謂一位二性。也因此我們稱祂為唯一的救主。

  天主子是自願作此「交付」的,不是「嗜血的」天父要無罪的子為有罪的人死(「我可以拿起這十字架,也可放下」)。被罪人破壞了的精神、道德的平衡( order of the universe 和 order of reality 自然律和道德律)始得以恢復,使天人之間搭起了一座橋樑,拒絕天主的人始「有機會」重與天主和好(被救贖),所以耶穌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但沒有我們的合作,如果我們不願利用這機會,不悔改,不走上這條道路,基督的賠補也無法拯救我們。

  天主一定要恢復公義 ,使「失序」了的恢復「秩序」 ── to right all wrongs. 但令人驚訝的是,天主不是向人追討公義,而是以自我犧牲來滿全公義。因著子的自願的愛的付出,原只是刑具的十字架才成為可以救人的愛的十字架。

  天主對人的寬恕不是無條件的嗎? Yes and No. 無條件:真心悔改的人都可以獲得寬恕。有條件:只有真心悔改時,我們才有能力和容量來接納天主的寬恕。(「如果你不寬恕別人,天父也不會寬恕你。」)

  但基督的賠補沒有使我們人應做的賠補顯得無關重要,相反的,每人都應將自己的生命、痛苦和死亡與基督的賠補結合,像耶穌一樣,為愛背起每天的十字架,也就是與基督同死,也定與基督同復活。故「補贖」也不是一個過時的名詞。

  (以下是聖伯爾納德對聖子降生和救贖的反省)

St. Bernard 對基督降生與救贖的默想

  ── St. Bernard 知道基督生命中的每一個奧蹟對我們都有特別的意義。
   ──:用詠 85 :「仁愛和忠信必彼此相迎,正義與和平必彼此相親」,好像它們之間有爭吵不和,須彼此擁抱;而補贖使此爭吵停止。

  若八 6 耶穌與罪婦的故事:天主子寫下的判語: "Truth says, `I am lost if Adam do not die', and Mercy says`I am lost if Adam be not forgiven', Let death become good, and both will be satisfied." "Let the One on whom death has no claim die for the love of men!"

  山園祈禱: "Behold, I come! This chalice cannot pass unless I drink it."

  聖母領報: Behold, thy King cometh, daughter of Zion."

  天使報喜: And on the night of the Nativity, the angels sang "Peace on earth to men of good will. "

  ── "Jesus Christ, the Son pf God, is born in Bethlehem of Judea."

  ──童貞聖母產下聖嬰,就如西乃山燃燒的荊棘,無損她的童貞。

  ──馬槽的聖嬰:無限的天主使自己變得很小,好讓我們效法(治療我們的驕傲),因我們無法效法「偉大」的天主。

  ──聖母對聖嬰的親吻,小聖嬰身體的柔軟,他的哭叫聲、馬槽、動物、 襁褓 ……都使 Bernard 生憐生愛,都教導它、激勵他,而嬰孩給我們最大的教訓是:不再害怕天主(創三 10 「我在樂園中聽到了你的聲音, ……遂躲藏了。」)

  嬰孩耶穌來不是毀滅我們,而是救我們。

  「你們安慰,安慰我的百姓吧!」你們的天主說。(依四十 1 )

  ──耶穌的謙虛,對照我們的驕傲;他的貧窮對照我們的喜穿華衣,喜食美味。

  ──「滿了八天,孩子應受割損,遂給他起名叫耶穌。」(路一 21 )割損禮是為罪人的禮,在割損時小耶穌得到了「救世主」的名字,因在此他為我們的得救開始流出祂的寶血。

  ──「耶穌」這名字和「油」的比較:油可給予光,可滋養身體,可治療創傷,同樣,「耶穌」這名字也一樣。

  「若你寫的東西沒有寫出耶穌這名字,我是沒興趣看的;若你講話沒有提到耶穌的名字,我是會覺得你的話味道索然的」。(如聖奧斯定一樣 ──「懺悔錄」三 4 關於西賽羅 Cicero 的作品)讓我們常呼求耶穌的聖名。

  ──路二 5 :「祂來到納匝肋,受他管轄。」誰在服從誰,誰在管轄誰?──天主服從人,人管轄天主。(此天主是萬君之君,萬王之王!)

  「人啊!如果你因驕傲瞧不起謙虛人的榜樣,你總不該覺得去效法你的創造者是太委屈的事吧!」( Blush, O proud dust! )

  ──童年的耶穌:每一步都可遇到更美麗、更芬芳的花朵。

  三十年的隱居生活:「開口講話吧,還要緘默多久?──」還要在愚俗的人中遁跡多久?還要被叫木匠的兒子多久?」噢「卓越的謙虛」,請教我們降低我們的傲心和虛榮心!

  ──加爾瓦略山,像伯利恆,也吸引 Bernard 的默想,常朝拜十字聖架,溫柔地親吻:「我最高的哲學,就是認識基督,認識被釘的基督。」

  基督的手曾被看到從十字架上鬆下來環抱 St. Bernard (非正傳)

  ──十字架代表難以言喻的天主對人的愛:

  有人說:「天主不可以不用十字架來救贖嗎?」

Bernard :天主喜歡的救贖方式是要祂自己付出代價,沒有更好的方式以顯示對人的愛。「沒有比為朋友捨生更大的愛了。」(若十五 3 )

  但,基督有,祂是為敵人捨生。

  ──沒有人比基督更偉大,卻沒有人比基督更受淩辱,祂滿身滿臉被吐唾沫,被鞭打,被咒罵,被判最可恥的死刑,罪人惡人中的一個。

  猶太人喊「釘死祂!」,祂卻回答說:「父啊,寬恕他們吧!」(路廿三 34 )到此 Bernard 早已感動的淚流滿面。

  ──對痛苦之母的憐愛:十字架下,聖母的靈魂被刺透(路 2 : 34 ),然後她的兒子的肉身才被長矛刺穿。

  「女人,看,妳的兒子!」(若十九 28 )──孤獨孤苦的利劍刺穿妳的靈魂:妳得回的是若望,不是耶穌;是僕人,不是主人;是 Zebedee 的兒子,不是天主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