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性傾向與當代天主教信仰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說:我是誰?憑什麼判斷?
耿慶文
日前香港天亞社刊登了一則台北通訊,大意是:「台灣天主教會一位高層人士鄭重呼籲政治或娛樂界和社團必須勇敢出面維護傳統的『一男一女』夫妻婚姻制度... 」。這位高層解釋說:「因受到一些國際組織,如聯合國、歐盟所推動的『性解放』和『性別平等』政策,在台灣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已受影響,並造成目前台灣性騷擾、性病、墮胎和離婚案件急速上升。 」 他並進一步提出台灣官方統計:「墮胎案件平均一年約二十萬新生兒, …非預期懷孕多,更有高達四十萬人次,以口服避孕藥墮胎,造成『性解放』氾濫成災,離婚事件急速增加。 」 云云。
這則新聞直讓我看得目瞪口呆。同性婚姻和 「性騷擾、性病、墮胎和離婚案件急速上升」 有何相關?姑不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的調查報告明確指出同性結合的離異遠低於「一男一女」的婚姻結合,把「非預期懷孕和墮胎」 與同性婚姻混為一談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小學生都知道,兩個同性生活在一起,是不會生孩子的。
今夕何夕?今世何世?不食人間煙火的化外神職發表外行意見,自己貽笑大方也就算了,把整個教會加上從政教友都拉下去淌這趟渾水,製造社會對立,開時代的倒車,就有點兒不知分寸。難道我們的社會還在膜拜貞節牌坊?今天的天主教會還停留在中世紀時代?
誠然,在我們這一輩的成長環境和文化背景裡,「性別」的分辨是絕對的。是男還是女, 不僅決定了一個人在婚姻和家庭中的角色,還影響著他(或她)在社會上擔當的職責與被允許的行為方式。男耕女織,夫唱婦隨,各守其份,各得其所。不能有絲毫逾越或變異。但是,那種觀念已經不存在了。
因為,隨著近代人類學與生物學的發展,現代人類社會逐漸了解並接受了這個 「神創造的世界」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面向。動物行為學家們常年觀察發現:地球上至少有1500 個動物種系有同性性行為。人類是其中之一。許多歐美國家的社會調查顯示,自認同性戀和雙性戀者,佔人口的 2% - 3% 。而同性戀族群在文學,演藝和美術設計方面似乎有特殊的禀賦,其平均智商也略高於所屬社會總人口的平均值。最重要的論點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包括雙性人,都是與生俱來的生物和生理徵兆,不是後天的選擇,也非受到環境的影響。
如果將上述的科學論述放入聖經的框架裡,同性戀和雙性戀者與其他所有的人類一樣,都應該是神的子女。用特定時代的禮教,或是帶有文化偏見的價值觀去判斷,非議現時代的某個少數族群,是鄙俗的,是違反人道的,也不符合聖經的精神。
當今世界上主要的天主教國家如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愛爾蘭、盧森堡、巴西、阿根廷、哥倫比亞,都已更新了婚姻法,認可同性婚姻並給予同等法律保障。拉丁美洲的大部分教區都不會拒絕出借教堂舉辦同性婚禮。加拿大漢彌頓市的一位頗孚眾望的神父公開承認其同性戀傾向,不但繼續神職,同時更建立了 gay 和 Lesbian群體的牧靈服務。其實,教會神職隊伍裡有同性戀者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教宗方濟各非但不做否認,還留下了那句舉世傳頌的銘言:「我是誰?憑什麼判斷?」日前,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又表態說:「基督徒應該為其過去對同性戀族群的歧視而道歉。」
也有人喜歡在區分「同性戀傾向」和「同性戀行為」上做文章。其實這是一個偽議題。有些宗教的神職們都發願守「貞潔」,故不分性傾向,任何性行為都被視為違反戒律。但將這種區分加諸廣大社會群眾,就完全沒有正當性。多數人的日常飲食男女行為,居少數的天然同性戀者做了就是不道德?這是人性的愚昧和明目張膽的歧視。
再從人文關懷和法律前人人平等的角度看,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和雙性人,與你、妳、我、他、她,或是其他所有人類一樣,都應享有基本人權和做人的尊嚴。
天地人各從其類,自然之理也。一切自然的發生,都是存在的必然。無須詫異,也不必感慨。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地球村,學習著以平常心看待周邊所有的人與物吧。
上天賜給了我們一個具有生物多樣性的美麗生態環境。慢慢走,欣賞呀!
作者耿慶文為美國康乃爾大學博士,加拿大文化觀察者。閱讀該作者其他作品,請連接: https://twitter.com/JohnCK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