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子 第45期 45

芥子45期-讀貞吟、許建德兩文之後的感言 (胡國楨神父)

讀貞吟、許建德兩文之後的感言

胡國楨神父

 

建德兄Email來了兩篇文章:貞吟〈盤根的「罪」與深湛的「愛」〉,以及他自己的讀後感〈我們都是「罪」人嗎?〉。兩篇都是佳作,讀來深有感受,分享如下:

我們從小上作文課時,老師都會提示:文章有兩種,你要寫的是抒情文,還是議論文。同樣,我們讀文章時,也應分清楚,我們讀的是抒情文,還是議論文。

建德的文章,很明顯,是一篇議論文,是以歷史證據、有條理地一步一步分析「罪」觀念發展演變過程的一篇神學論文。今天,天主教及基督新教會的神學思想,深受羅馬法律式的拉丁文化影響,與受希臘美學影響較深的基督正教會的神學思想方式有些不同。

誠如建德兄,藉由房志榮及雷敦龢兩位神父、從舊約聖經及中華文化中的證據上,所提出的看法:用中文「罪」這個字來翻譯聖經作者們想表達的觀念,會跟原意產生很大的差距。

其實,不論新約或舊約作者談到這個觀念時,他們心中所想的,並非我們今天許多天主教或新教基督徒心中所想到的「罪」,就是法律主義者心目中所想像的倫理性的惡事,猶如貞吟所想像的那麼罪大惡極;而是在描述「人類共有的一種現狀」。什麼「現狀」呢?就是所有人都有一種想要自己保持獨立的渴望,因而在面對天主、面對他人、對自己之外的一切事物時,都存在有一種「疏離感」(alienation或estrangement)。

這種「疏離感」最清楚的表現,是在青春期的青少年身上。任何小孩子,成長到一定時期,都自然會表達出對父母及師長的不服,不太願意跟父母太親近,也不太願意絕對順從權威性的師長。我們今天都認為小孩子快要長大了,想要真正做他自己了,他對父母、師長,以及一切事物都有著這樣的「疏離感」,是正常的現象,並不值得太大驚小怪,等他再大一點,成熟了,自然就會好了。

是的,這是事實:人,任何人,包括我們自己在內,對於一切人、事、物都多多少少有著這種「疏離感」,只要不合己意的事物都有所排斥,不滿意他人,不滿意天主所造的一切,甚至不滿意自己;天主說祂所造的一切樣樣都好,可是人因為他的疏離感,而總是認為一切都不好,至少不太好,想要改變它們,成為自己認為好的樣子。因著這種「疏離感」,就造成了人與外物之間的「隔絕」(separation):「人與天主之間」、「人與他人之間」、「人與大自然的萬物之間」,甚至「人與自己」都有了隔絕,造成這些隔絕的疏離感,實在是人類苦難的根由(請參閱:羅八35~38);消除這疏離感,我們稱之「和好」(reconciliation,請見:格前後五19)。天主聖言降生成人、活出耶穌基督人的生命,是為了來「參與」(participation)這有疏離感的人類生命,人類生命因為有了天主的參與,天主與人之間的疏離感就因而消除了,這是天主愛的行動,耶穌基督受苦受難、最後死在十字加上,是這愛的行動的極致。

因此,或許把我們一直用中文稱之為「罪」的概念,改稱之為「疏離感」更好。以往天主教稱為可以赦人之罪的「告解聖事」,如今我們稱之為「和好聖事」。以往有教友說:「我為什麼要去告解,我又沒有犯罪」;也有神父對來告解的教友說:「你說了那麼多,沒有一條是你明知故犯的罪,我要怎麼赦你的罪?」其實,這位教友及這位神父都誤解了。「和好聖事」(以前所說的「告解聖事」)的主要目的,不是在「赦免人倫理上所犯之罪」及「消除因這個罪行而該受的懲罰」,而是為了讓天主聖言來參與我們苦難的生命,消除我們與天主之間的「疏離感」,接受天主給予的愛。所以,絕對不是犯罪的人才需要「和好聖事」,所有的基督徒都需要不斷地體悟天主的愛,天主藉著基督十字架的苦難參與了我們苦難的人生,消除我們與祂之間的「疏離感」,進而除去我們與他人、與大自然、甚至與自己之間,因疏離感而造成的隔絕。

我們西方教會(天主教及基督新教)之所以會走到把這人生自然本有的「疏離感」,懂成法律主義者所認為的倫理性惡事,當然誠如建德文章所說:

最先,是因為奧思定時代所用的《拉丁文通俗譯本》(《武加大譯本》)聖經,把保祿《羅馬書》五12希臘文原文的「『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翻譯成了「眾人『在他(亞當)內』都犯了罪,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而發展出的「原罪」理論;

而後,又因為第十世紀安瑟模提出的「補償式的贖罪觀」
(satisfaction/reparation/compensation/atonement),這個法律主義的觀點把天主看成一位有點心理變態、又斤斤計較的古怪法官,祂用的是希臘羅馬法天秤式公正的立場:我們既因犯罪(注意:這是法律主義所說該受懲罰的倫理性的罪)冒犯了祂,就該付補贖的代價來平息祂的義怒,可是人類實在太渺小了,無論做什麼都無法平衡我們對天主的冒犯,而免除或減輕該給我們的懲罰,所以祂就要祂的獨生子親自上十字架上流血,來替代我們付我們該付的代價。

這個殘忍的理論,並非出自聖經,而是當時西方教會的神學界受了基督信仰之前的日爾曼部落法則(pre-Christian Germanic tribal law)以及羅馬法律概念的影響,因此東方教會一直沒有受到這種觀念的影響,所以迄今,他們都認為「和好聖事」是個「治癒」的聖事,是為治療人的「疏離感」這種「病」,為了恢復我們與天主、與他人、與大自然、甚至與自己之間的和好,而不是像西方教會宣佈赦罪的觀念,藉以取消該受的懲罰。誠如建德所說:「不要忘了,慈愛的天父耐心地等著你的哦!」這是和好聖事的真義。

*    *    *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貞吟的文章。顯然,這是一篇寫得很棒的抒情文,在描寫她這位孝順的女兒服侍她年老失智的爸爸時的感受,文情並茂,佳作中的佳作,難怪這篇文章會引起許多網友的迴響。我沒有參加任何的網路團體,假如我是她們網路團體的成員,我也會按一個「讚」!

面對這篇文章,我首先該聲明的是:貞吟文章中所談的「罪」,不必想是法律主義所認為的倫理性之罪惡,而是人生中本來就有的「疏離感」所帶來的與天主、與他人、與大自然、甚至與自己之間的隔絕。這個「疏離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存在本身就已經擁有了的,跟倫理道德不必有必然的關係。

不過,因為這「疏離感」會造成這個人、與自己所排斥的一切不合己意事物之間有隔絕;很自然的,他會希望這個情境有所改變,讓自己與這些不滿意的情況有所改善,這是和好過程的開始。可惜,一般人想為了想改變這情況的方式,是去改變我們不滿意的原因:這些大自然的現象不合我意,給我們造成麻煩、阻礙我們的經濟發展,改變它,雖然天主認為祂造得樣樣都好,我們人類認為不好的,我們都要改變它,反正「人定勝天」嘛。我們可以用我們的智慧、我們的高科技改變一切,直到我們滿意為止。

面對沒有自主性的大自然,還好。因為它沒有自主性,我們人就可以任我們之意來改造我們不滿意的情況了。可是碰到不合我們心意的是一人,問題就來了。我們都認為自己的理念最正確,跟我理想不合的都應朝我認為好的、正確的方向來改進。這樣做,大概很難。因為我有這種「疏離感」,我想改變的對象也有這種「疏離感」,而且這種「疏離感」不一定來自倫理上的惡。

它可能來自生理的因素,病人是最明顯的例子。近幾十年來,培訓神父、牧師等神職人員時,CPE(病患臨牀關懷牧靈教育)是必修課程之一。病人的這種拒人千里之外的「疏離感」,不是倫理上的罪惡,但確實造成了他與天主、與他人、與大自然、甚至與自己之間的隔絕,而且對病人來說,這種情況很難改變,除非他病好了,生理狀況改變了。為了這個病人的好處,也為了在他周圍的人的好處,甚至為了在他周圍一切事物的好處,需要使在他身上的這個疏離感消除或減輕。這個消除疏離感的過程,我們稱之「和好過程」。既然病人的情況因為生理因素不容易改變,為基督徒來說,就是要讓他體會到天主的愛,讓天主的愛在他身上發生作用,而使在他身上的疏離感所造成的一切隔絕消除或減輕。

貞吟作者稱這個疏離感為「整體人類罪性」,他完全是以倫理教授口吻說,這種「罪性」是「執意要照自己想要的,或是順著自己多年的習性,讓自己滿足,以自己為神,而不尋求生命之主的心意」的傾向。

但是,用這種倫理性要求來指責一個病人、因生理反應而表現出的「疏離感」,似乎顯得太嚴重了一點。爸爸病中的這些看起很自我中心的表現,大概來自生理的因素居多。這是不容易改變的,除非他的病痛減輕了。這時,使他減輕或消除疏離感的「和好過程」,大概不是要求他改變,而是我們讓他體會到我們的關心與愛護,而不是對他的言行加以倫理性的指責,要求他改變。可能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的改變,增多耐心。

人與人之間的「和好的過程」,是先認清自己也有「疏離感」,看不慣,或認為需要改進的人、事、物,很多很多。我能不能想一想這些我認需要改變得更好一點的人、事、物都是天主造的,天主認為這些都很好。我是不是增加一些耐心,多花一點時間,試著從我不滿意的人、事、物有利的角度,多方面思考一下,或許自己就可以改變一些原先的觀點及態度,我原先認為不好或不對的事情,可能也不見得那麼不好或不對。

是的,「耶穌基督豐沛盈裕的愛,滿溢我」,祂會改變我,使我認清「我原先認為不好或不對的事情,可能也不見得那麼不好或不對」,這就是「在愛中重生,又在愛中重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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