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分會主席劉慧英和我談到:今年爲配合總會「靈修」主題該如何進行?而正好在她的本堂,她們正在硏讓《天主敎敎理》 ( 神父稱新敎理 ) 這本書,我認爲此書內容很好,値得介紹給大家。此書共有四部分,第四部分談祈禱、靈修。我們可利用此書的觀念重新再來看看小會的精神。
這本新敎理書爲何編寫呢?若在座的有新敎友是二十年之內領洗的可能不知道:梵二 ( 註一 ) 以前要成爲天主敎友很麻煩,那時有一本書──《要理問答》,內容有許多條列的敎理問題及簡答,準敎友必須要先融會貫通理解,由神父考試及格之後才能領洗。此《要理問答》的編寫是在四百多年前的特利騰大公會議之 後,這是敎會爲了回應宗敎改革卽天主敎和基督敎分裂之後,自我檢討所召開的會議。在此時期,許多敎友講道理旣亂又不正確,神父作彌撒迷信味道很多,因而決議今後將天主敎彌撒統一,神父不可隨意作更改,卽梵二以前天主敎的彌撒到那裹都是一樣的,都是以拉丁文進行,不可變更的。也因此產生了《教理問答》。若要成爲天主敎友,都要念此書,要考試及格才行。有了此書,好處是使人不亂講敎理,神父不會亂作彌撒,可剔除迷信部分;壞處是若內容定死了,將無法跟時代前進。如四 百多年前若說人會飛上天,必定是個異端、幻想,其實今天坐飛機則是人人都會有的經驗。當時的宇若成了萬古不變的道理,敎會只有和人類發展脫節,只有自取滅亡。那是在十六世紀之事,往後到十八、九世紀,和世界產生了更多衝突、不協調,但敎會仍認爲敎理是不可變。直到廿世紀中葉才意識到將有滅亡的嚴重性,才由敎宗及他的幕僚們開始反省;我們的敎理是否非要這樣解釋?還是可以換另一種說法?禮儀是否非要用拉丁文,用一定方式作呢?這些人會有此改變,是源白十九世紀初,敎會一些比較有觀念的人巳開始去硏究聖經是怎樣寫成的,應不只靠字面,而去探討其形式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
聖經以後公元三百多年的敎會是較艱苦的情況,但其思想比較眞,做了「國敎」。有如現今的國民黨,要當官,做生意要和黨的關係很好才行。成了社會的主流之後,敎會就變質了。因此,今天我們要找到敎會的眞實精神,要回溯到公元三世紀以前的敎會文件。而這種探討工作做得最好的是本篤會的神父和修士們,他們從十九世紀就開始做 「敎會學」、「聖經學」的硏究。發現許多中 世紀講的話,可以重新詮釋。這種思想開始於天主敎隱修會,因他們不會受敎會政治的壓迫,可以關起門來做。其實當時基督敎做得最多,但他們缺乏一個權威性,都是白由發展,而這個發展自然影饗到敎會內有思想的人。到了一九四 〇 年代,他們的硏究慢慢地進移到天主敎 會思想界,也影饗到後來的敎宗及幕僚。爲反省一下敎會的思想及做法,就召開了第二次大公會議,成爲當時天主敎思想最前進的,也吸收了許多神學家參與。召開完後,各方所提文件就有豐厚的一疊。
梵二之前談「敎會」,是由敎宗講起以至主敎、代表、宗徒們至神父,講敎友,只是一小部分,是幫忙傳敎的。而今天梵二敎會憲章 告訴我們:我們的敎會是敎友時代,平信徒時代,先講天主子民,敎會是一個團體──爲敎友服務的,重心是在敎友,神父是爲敎友服務的,爲幫忙敎友實踐他們使命的人,而不是敎友幫忙神父去做他的工作,和以前正好相反。其實 神父看來沒做什麼事,但只要敎友找神父幫忙,神父一定會幫忙敎友實踐該有的責任,這是梵二新的敎會觀。除此之外,還有啓示憲章、禮儀憲章等,還有一很重要文件──敎會對世界的憲章。以前認爲敎會爲改造世界,而今是爲世界而服務的。
而小會的宗旨正好表達出來,內容是繼續基督的使命:參與現代人類對眞理的尋求,其意義不是領導,而是世界在找眞理,我們在參與;而梵蒂岡的憲章較謙虛的表達是:我們是爲世界尋找眞理而服務的,眞理不是我先知道的。小會會章中我們致力於中華新文化的建設,也和敎會在世界窸章一漾肯定──敎會要進入世界文化裏,不只是找眞理,要進一步跟著世界一起找人類的未來。第三句更清楚──促成更公 義和諧的社會。敎會在世界憲意中提到經濟、政治、文化、家庭、社會正義等問題是以問題爲中心,而不是如今日台灣一切以政治掛帥,講工業、農業都冠上政治,一切爲政治服務,這是一種弊病,好像敎會以前認爲一切發展和 其意識配合一樣。今曰不是如此,而是敎會跟著經濟、政治的旣定道理來配合,不因天主跟我在一起,我要去指導政治、經濟。以上是梵二的四個憲章中提到面對世界新的看法。而敎會對自己願意從敎會變成羅馬國敎以後的排場 ( 本來不在敎會中有的 ) ,重新來整理。以香爐的由來爲例:上香是當時面對皇帝的最敬禮,和現在的三鞠躬一樣,主席出來給予上香,本來不在敎會裡,變成了排場以後當時覺得很好,沿用至今。給十字架、祭台上香都很有意義,但給主敎、敎友上香 ( 通常在互祝平安禮時 ) ,眞覺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排場。第二次大公會議將這些新的精神思想在幾個憲章中提出來,但說實在是有些人會看不懂。在四百多年前的要理問答有其優點,是統一了當時的混亂,但缺點是小小一本,可以背起來後就僵化了。因此十五年前敎宗及幕僚們決定針對要理問答的缺點改進,又取其統一的優點來編寫一本書。經過十年的編寫而完成了今日這本《新敎理》,有些主敎看見厚厚一本,認爲怎可能看得完,其用意就是避免僵化不要你看完的。基本上此書是參考書,不是精讓背誦的。講道理前參考的,受其潛移默化後,按照敎區的需要去編寫適合的道理。大學生、小朋友按其需要來講道理,有其參考需要的價値,是針對編寫要理書的人之參考資料,沒有具體的對象。此書同時 用了七種語文來寫,草稿是甩法文、英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來寫,共有四大卷,各由不同語文敎會的主稿來編。第一本出版的是法文版,一九九二年;第二本是義大利文。中文初稿翻譯出於英文,部分是與法文、義大利文做比較討論後才定稿。我也參與其中。
接著,今天我要介紹第四卷的祈禱部分。其中祝福雖不是卷四所提,但是祈禱中很重要的觀念。「祝福」 (blessing) 和以前的降福有關,有人會和以前的排場產生聯想,其實不然。「祝福」一詞用於天主時,是指天主賦予生命的行動,而天父就是生命的根源,祂的降福旣是言語也是恩賜 ( 說好話 ) 。用於人類時,是 表示人在感恩中向其造物主的欽崇和交付,稱爲「頌揚」或「讃頌」。這是對天主祝福,卽是「說好話」。天主向人說好話──卽將生命、 恩賜給人類是祝福,而人類向天主頌揚、讃頌也是祝福,是向天主「說好話」,也是祝福。若說我祝福他,對象是天主,卽是跟天主「關 說」,拍馬屁才有效,好話是對天主說的。如 果我說祝福你先生,卽是跟天主說「祢在他生命中給了好妻子、兒女等恩寵,而且他對天主 很忠心,而現在他需要祢 ( 天主〕幫忙他,使他生意興隆」等,這是我對人的祝福。我藉著他來感謝、讚頌天主,向天主求恩,祝福,對天主說好話,他只是讃頌天主的媒介。但基督徒的祈禱祝福除了求恩之外,也是種紀念。因纖爲天主給了他恩寵、救恩,我們紀念祂、感謝祂,所以我們可以祝福人、事、物。但基本上對象都是天主,而不是對人對東西說好話,希望天主繼續對人事物給予恩寵。這是祝福的意思。當我們用梵二的觀念來看,所有基督徒都可以作祝福,而祝福的對象是天主。求天主將恩寵給人,因此每涸人都可以爲人祈禱,爲人祝福。
我在美國時通帛敎友家中,有些家庭很好,在晩禱時會爲爺爺、奶奶、爸媽等祈禱,我也會告訴爸媽試著爲孩子降福,給他們覆手,畫十字聖號求天主降福,而不是只有神父才能爲人降福。基本上,團體的聚會的主席—團體位格的代表,他還是可以團體名義爲團體每個人降福的。而現在的彌撒觀念和以前望彌撒觀是不同的,以萷是耶穌基督臨在那裏,敎友自己去求去找,而現在聚會式彌撒觀是耶穌基督臨在這團體,由團體產生出來的主席,他是團體耶穌基督的代表。基督臨在集體位格上,臨在讀經上,臨在宣報聖言者身上,他地位是最大的。爲其安排的位置,最好不經過祭台,不經主禮神父,因爲那時重心是在天主聖言,聖言是經由宣報者口中出來,耶穌基督是臨在他身上。若敎友們能懂新的彌撒觀,則彌撒的參與會很不同,而不是神父唱獨角戲。又如到敎友家吃飯應該找家長謝飯才對,祝福這一餐,神父做了是越位。基督徒並不只是個人,在本堂、在家庭中也是團體,會有其主席,集體位格存在,所以神父降福並不是神父代表天主降福,而是以團體的集體位格代表向天主關說,向天主說好話。以上是以團體位格來談祝福。
祈禱是什麼?由卷四中提出:「祈禱是內心的奮發之情,向蒼天的淳樸凝視;是困苦中或歡樂中感恩報愛的頌謝聲。」這就是對天主的祝福,心的頌謝詞。反觀台灣的宗敎界亂象叢生,問題關鍵在於太功利了。人常和神交換條件,或是我不給你,你都要給我。但基督徒的祈禱不是爲了求恩,我剛才提到的向天主關 說,也還是功利的,其實向天主祈禱重點在紀念,卽在感恩:我們感謝、讃頌天主,是因天主祝福了我,祂將生命賜給了我,恩寵給了我 使我得到救恩就可結束了。這是最好的祈禱。但因我們還有未來,還需要天主繼癀施恩,將天主生命給我,這是祈禱的第二意義,但不應 而使祈禱第二意義變成功利的方向。可是人若不再求天主給予更好的,現在的好就不足爲繼,好似天主「爲善不卒」之憾。其實這是祈禱第二義的具體化的例子,但在此之前是祈禱的心態,當我們活著就應有內心的奮發之情,向天主眼對眼淳樸相視,而非交換利益,非功利。是在困苦、歡樂中的感恩報愛的頌謝謦,這是純粹在感恩的祈禱,若是求恩則是第二意義,希望大家聽了以後成爲白己的想法 ( 雖然去査 2558 條可知是聖女小德蘭的話 ) ,白然而然會對自己的祈禱有所期許,也會使祈禱境界提昇。
〔註一:梵二大公會議(一九六二~一九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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