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影,性格的DNA
?根據榮格心理學,陰影≠我們受傷的過去,或籠罩在黑暗中的回憶。而是每個人根深蒂固的原型之一。
?陰影,掌握了我們是什麼人的本質(性格的DNA),也掌握了改變的秘密(通往真自由之道)。
?因此尋著陰影,幫助我們找到光明,對天主的愛有更深的體驗、更明瞭天主旨意與真愛。
陰影,是因為缺乏愛
?如:否認自己的醜陋,等於喪失我們的美麗;否認恐懼,勇氣就削弱;否認貪婪,慷慨隨之失色;未曾體驗過恨,不能懂得愛(恨之所以具有強大的破壞力,是因為被鎮壓、否認,唯有擁抱恨,才能學會寬恕、同情、愛)。
?陰影,是我們想要排拒的部分,這部分缺乏愛,因而也充滿恐懼、無知、羞愧。鎮壓它們,會導致更嚴重錯誤的後果
衷心正視您的陰影,接納它,愛上它;循著陰影,找到光。
陰影,來自光的照射;沒有光,也就沒有陰影;活在光(天主)中,也就同時能意識到自己的陰影(盲點)。
擁抱陰影,愛自己更深
?陰影是人性的一部分,只不過被放錯了地方、或被過度放大了。它們的存在,是要教導、引領我們,走向整體、探索資源、發掘祝福;反之,愈想逃避它,它愈是陰魂不散。
?陰影之所以可怕或產生危害,是因為我們鎮壓它。擁抱陰影,你就不會活在恐懼中,更能體會到「在愛內沒有恐懼,反之,圓滿的愛把恐懼驅逐於外,因為恐懼內含著懲罰;那恐懼的,在愛內還沒有圓滿」(若望壹書四8)。
愛是加法、是包容、聚合的總數
?白色不是顏色的缺乏,而是包含了所有顏色;同理,愛是包含一切的加法,必須接納人類所有的情緒,包括否定、隱藏、恐懼、逃避的情緒,而不是為了討好別人而出賣自己的減法。
?榮格:「我寧願成為整體的人,而不光是好人」;「光是想像光影,不會帶來啟悟;我們同時也要意識到黑暗」。
?我們都是別人的一部分,在精神、生活層面上,不但互相關聯、而且互為彼此。我們的內在,包含著整個宇宙的印記。人生之旅的目的,就是重歸這個圓融的整體=天主。
《路加福音》六章 41~42節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你不想擁有的,會擁有你:我們必須停止審判自己、原諒自己的不完美;因為在我們審判自己的時候,也同時自動審判他人。反之,當我們接納、寬恕自己時,我們也同時自動接納、寬恕別人。
?善惡大和解:為找到光亮,必須先進入黑暗。整合身上的善惡兩股力量,從而能與自己、與他人、與萬物、與天主和好。
世界是一面鏡子,反照真實的我
?陰影有很多臉孔(貪瞋痴慢疑…等),我們的黑暗面像一座地下倉庫,所有不想顯示給世界看的,全都本能地丟進去。諷刺的是,我們越抗拒、越躲藏,它們反彈的力量也就越大。除非我們轉向(convert,悔改),否則就是持續地自我審判、自我定罪。
?如何認知陰影,看到盲點?A:投射作用。
?陰影≠罪;但逃避陰影,是拒絕接納真相與真實(reality),就是罪了。
害怕去擁抱整個生命,好的部分也會失去
?問題不在於要丟掉自己不喜歡的部分,而是要找出它們的積極面,整合到生活裡。
?通往開悟的整合之道,簡單地說,即是同意:凡存在的,就是美好的。贊同一切存在之事,我們就與一切成為一體,這就是「愛」。
?其實沒有敵人,敵人是我們自己設想出來的。所有被歸類為危險、必須排除和抗拒的人或事,都會轉化成「防衛機轉」;於此同時,我們內在自信地操作著某種價值系統,但這些妨礙我們合一的抗拒,最後就會轉為疾病。
對所有你不喜歡的特質,問問自己下列問題
?過去的人生歲月裡,我曾顯示出那種行為嗎?
?現在我有的時候還顯出那些特質嗎?
?在不同的情境和環境下,顯示出這些特質是否能給我帶來某些好處?
?每個負面特質至少列出三個以上的正面意義。
追尋陰影,迎向光明,愛主更深
?陰影的探索旅程,是一段由腦到心的靈修旅程。
?追尋陰影的目的,不僅是要成為真實而完整的自己,而且找到光明、不再活在黑暗與審判中,並向上主、向自己、也向其他人開放自己。至終,我們會感恩生命的每一個遭遇,以及自己身上的每一個特質,都是禮物。上主的光與愛,也讓我們發光與相愛。
?所以,缺點就是力量;你的負面就是你的正面。超越對立,邁向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