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家有言:「那些不去了解過去的人,將註定會重覆以往的錯誤!」
請注意:以下所講的內容雖然都已經發生,成為歷史,但是在將來還很可能以變裝的方式,重新出現!
影響中梵關係的大事
1.「禮儀之爭」
當年耶穌會士利瑪竇來華時,天主教文化很受到尊重,但有其他傳教士上告教廷,教廷對此立場反反覆覆,在十八世紀初最嚴重,於一七四二年發生了禮儀之爭,正式決定:
不准祭祖祀孔;
不准稱「上帝」;
不准稱「敬天」,要稱「敬天主」。
當時康熙皇帝對教會很友善,每個教堂頒發敬天牌匾,教廷卻認為全部要拆掉,因教廷認為天和天主不同。
從此之後這禮儀之爭事件,造成清朝禁教了一百年,影響龐大。當年進教者很多的高知識分子如進士、翰林,當時考生趕考必會去祭拜孔子,卻因這禮儀之爭不准祀孔的禁令逐漸造成影響,使當年教友由上層知識分子變為下層之流。
2.義和團事件
義和團是由民間興起,清廷支持的大規模反教運動,被殺的教友達數萬人,受到波及的地區,主要是山東、直隸(河北)、山西及內蒙一帶,是中華教會史上最大的一次教難,發生於一九○○年前後。
清廷向各國宣戰,最終引來了八國聯軍,訂下了「辛丑和約」,付出了庚子賠款,清華大學的創建是從美國的庚子賠款中提出的。
近代中梵建交的第一次突破
教宗派遣「宗座代表」(Apostolic Delegate)。
宗座代表是教宗所派遣的非正式外交職務,處理駐在國的教務問題。
首任駐華宗座代表是一九二三年的剛恒毅總主教(Msgr. Cel. Costantini, 1876-1958),他致力於教會的本土化,中華六位主教是他推薦而晉牧的,他推廣宗教藝術,並創建了第一個國籍修會:主徒會。(現在的台北市長安天主堂)
十七、十八世紀時的教會由葡萄牙所壟斷,所謂的保教權。到了十九世紀是由法國把持。在上海的法文雜誌登載漫畫如下圖,加以醜化!表示法國人對剛恒毅主教致力於協助中華教會的本土化似乎相當不以為然。
第二任的宗座代表:蔡寧(Msgr. Mario Zanin, 1890-1958),在任時正值日本侵華,他呼籲傳教士嚴守中立,處境尷尬。
什麼是「代表的代表」?
中日戰爭時,駐華宗座代表蔡寧要求所有外國教士保持中立,他則奔走各地,但居住在北平,因此他請了一位傳教士,亦即當時國民政府陪都-重慶的代牧主教尚惟善(L.-G.-X. Jantzen)代表他,常在四川;同時為了避免南京汪政權的不满, 蔡也委派天津代牧主教文貴賓(J.de.Vienne de Hautefeuille)代表他,處理南京政府的教務。由於他們兩位代表的是教廷的「宗座代表」,遂被稱為「代表的代表」,一個聽起來相當可笑的名稱。
教廷的爵士及騎士能否強化兩國間的關係?
民國初年,科舉廢除後,國人教友中有一些成為社會上的領袖,工商業的鉅富,又熱心教務及社會服務,因而被教廷封為爵士,例如上海大實業家兼大慈善家陸伯鴻,還有朱恩榮神父的尊祖父也是上海富豪兼熱心教友朱志堯,都被冊封為爵士。聖墓騎士則是較晩近才出現的。通常是對地方教會有具體貢獻的人才被冊封,台灣有這些名位的有數十位。這些教會中具有貴族頭銜的人士相當多,但在教廷中並沒有實權,因此對教廷外交關係沒有影響。
一九四二年中梵正式建交,但在日本之後。
中日兩國在對教廷關係上互相角力,都希望能先建交表示外交勝利。三月廿八日日本先建交,之後日本開始阻撓,
十月廿三日梵蒂岡正式同意中國派公使,結束了從一八八五年雙方欲建交的願望。
一九四三年中國政府任命謝壽康為首任駐教廷公使,但教廷遲遲未派使節來華。
中梵建交為何不是「大使」層級?
通常教廷若派遣大使駐節,則需以教廷大使為駐華使節團的團長, 有所不便。
一九四六年教廷決定在華設立「公使館」(inter-nunciature),並派摩納哥籍的黎培里(Antonio Riberi, 1897-1967)來華,擔任教廷駐華公使,至此雙方都互派使節,完整的外交關係才算正式建立。
一九五一年黎培里被逐出中國大陸。黎氏在任期間正值中國國共內戰轉劇之時,各教區為保存元氣,紛紛將大修生撤離,前往香港或台灣。黎氏力阻各地區主教離開崗位,認為牧人應該留下看守保護羊群,但並未達到效果。
黎氏不願離開南京,想與中共建立友好關係,但一九五○年六月韓戰爆發,十月宣布聖母軍為非法間諜機構,十一月開始三自運動-自治,自養及自傳。
一九五一年九月黎氏被控以間諜罪名,被驅逐出境,前往香港。
過渡期間的外交名銜:
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後,教廷本欲派一公使館二等秘書葛禮耕(Martin Gilligan)來台代表公使,降低層級,遭當時外交部長葉公超拒絕:「我政府只歡迎教廷公使,而不歡迎教廷代表的代表。」但外交實處於劣勢,乃於一九五一年四月廿七日接受在台的比利時傳教士齊見賢(Gasper Gerardy)為雙方外交事務聯絡人(diplomatic agent),在當時扮演很重要腳色。
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黎培理,教廷駐華公使館遷來台北。
台灣原只有一監牧區,一九四九年底將台灣監牧區 劃分為台北與高雄監牧區,台北監牧由剛恒毅所創辦的「主徒會」會士郭若石擔任。
一九五二年六月台灣局勢漸穩,教廷乃將台北監牧區升格為總主教區,並將台灣列為中國第廿一個教省。
十月廿四日黎氏以祝聖郭若石總主教為名前來台北,之後就留在台北,公使館也遷來此地,名字也從黎培里改為黎培理。
一九六六提升為「準大使」(pro-nuncio)
一九六○年代台灣教教務發展至高峰,教友人數約三十萬,中華民國政府積極向教廷爭取將公使升級為大使。教廷外交也改革,逐漸將公使提昇為「準大使」或「同大使」(pro-nuncio)等級。
一九六六年教廷終於批准將公使館升為大使館(nunciature),廢除昔日的公使(inter-nuncio)名稱,首任(準)大使為高理耀(Giuseppe Caprio).
一九七二年臨時代辦(Charge de affair, AdInterim)。
但隨著一九七一年中共加入聯合國,教廷駐華大使離華跑到孟加拉未歸,顯示教廷將降低外交代表層級。一九七二年,羅馬任命了高樂天蒙席(Msgr. Francesco Colasuono)為「臨時代辦」(Chargéd’Affaires ad interim),直至今日。而中華民國駐教廷則仍為特命全權大使,迄今未變。
世紀之交前後發生的事件││教廷外交的平衡策略
一九九六年戴瑞明大使繼任。在臺梵關係不穩定的狀況下,有一令臺灣教會振奮的消息,就是一九九八年教宗將高雄教區主教單國璽擢升為樞機主教。
一九九九年,教廷國務卿甚至一度表明只要中共當局同意,教廷願將其大使館從臺北遷往北京:
教廷絕不與他國斷交?
基於聖經上:「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他(教廷國務卿索達諾)告訴記者,這項遷館行動並不意味和台灣斷交,只是把大使館遷回它原來的所在地。一九四九年之前,教廷大使館是設在北京〔註:記者筆誤,應是南京〕。索達諾是在義大利駐教廷大使館舉行的一項酒會中說:「臺北的教廷使館就是在中國的教廷使館。」他說:「只要中國當局同意」,教廷就會把使館遷回北京,「不必等到明天,而是就在今晚。」
二○○○年宣聖及二○○一年教宗致歉。
二○○○年一月六日主顯節,中方未經教廷同意,獨自冊封了五位主教;而同年十月一日,聖女小德蘭的傳教主保瞻禮日,教宗宣布將一二○位在義和團中殉教的人士冊封為聖人。而此日剛好也是中共十一國慶,引起大陸強烈不滿與批判,雙方關係更惡化。
二○○一年十月羅馬舉行紀念利瑪竇進京四○○年紀念,教宗在賀辭上提到:「在近代歷史的某些階段曾出現過一種依仗歐洲列強勢力的保教權,損害了教會在中國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教宗對這些「過去的過錯和缺陷深感惋惜」,「向受到這類行為傷害 的人們請求寬恕和原諒」。
中國與教廷的關係要到二○○七年北京主教李山的任命才有轉機,這次的任命是經過梵蒂崗認可的。
比較教廷與兩個國家
美國
美國新教徒較多,一直未與教廷正式建交,只有宗座代表,直到一九八四年才互派使節。美國與中國建交前,先是一九七二年有美國駐華聯絡處,直到一九七九年後才建交,互派大使。
越南
一直未與教廷建立正式關係,但主教任命達成協議,由越南政府提出人選,再由教廷任命。
越南官方高層人士二○○七年起陸續持續訪問教廷,教宗並正式接見。
教廷在越南本有宗座代表,但在一九七五年北越統一全越南後,被迫離開,但宗座代表處並未消失。由於雙方接觸頻繁,雖未建交,但由教廷駐新加玻、馬來西亞使節兼在越南的談判代表。
梵蒂崗對外交危機的處理
教廷外交特有的「利益均衡」籌碼。教廷外交一向謹慎保守,傾向於承認既定國際政治現狀事實。
法國外交人員研判,教廷此措施顯示其一貫謹慎的外交作風,「小心翼翼地處理未來計劃,如沒在另一方找到相對應的補償事物之前,就不會輕易打出籌碼。」也就是說,「利益均衡」和「相對應補償事物」之間的銜接或替換,端視教廷的決斷。
陳聰銘,《中梵外交史,兩岸與教廷關係(1912-1978)》,光啟,2016,pp.360-362.
教廷外交的五大原則
1.堅守中立、不偏倚之原則。
2.追求權力與利益均衡之原則。
3.評估當地教會發展之原則。
4.權衡國家潛力與影响力之原則。
5.以教廷外交鞏固教宗「首席權」與宗教自由之原則。
陳聰銘,《中梵外交史,兩岸與教廷關係(1912- 1978)》,光啟,2016,pp. 400-402.
由於中國大陸有天主教愛國會以及非官方教會的問題,因此從上述教廷外交原則(特別是第三及第五點)及歷史經驗中可知:
中梵外交將會漸進,温和,以及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