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子 第59期 59

不談原罪也可以福傳嗎?-- 談早期教會的宣講

許建德

不談原罪也可以福傳嗎?——
談早期教會的宣講

 

許建德

 

 

【前言】

有些基督徒談到聖洗聖事就想到「原罪」,為他們來說,一個人領洗最大的效果就是把「原罪」給洗乾凈了。好像不談原罪,就沒有辦法做福傳一般。事實果真如此?

我們知道,原罪是第五世紀在西方羅馬拉丁禮的教會裏發展出來的教理。如果認為不談原罪就不能做福傳,那麽在前四百年沒有原罪教理以前,基督徒是如何做福傳的?在不講原罪的希臘東方正教又是如何做福傳的?

在這篇短文裏,我們簡單地介紹在世時的耶穌以及早期的基督徒是如何宣講福音的。

【對猶太人的宣講】

在耶穌降生之前的兩三百年,末世啟示文學在以色列興起,屢被異族統治的猶太人開始期待默西亞以及末世天主國的來臨。當耶穌開始宣講時,他的訊息基本上與洗者若翰是一樣的:「你們悔改吧,因為天國臨近了。」除了宣講天國的福音之外,耶穌也治愈病人和驅逐邪魔。他也教導他的門徒們做同樣的事。

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後,第三天復活,並顯現給他的門徒們。在升天以前,耶穌吩咐他的門徒們去把福音傳給普世,給萬民施洗成為門徒,相信「耶穌是默西亞」的人必會得救。

門徒們向猶太人宣講的內容基本上就是:「被你們釘死的耶穌其實就是你們所期待的默西亞;如今天主讓耶穌復活了;你們要悔改釘死耶穌的過錯,要確信耶穌是主;末世很快就要來臨,不信的人到那時就有禍。」

為那些在等待著默西亞來臨與救援的猶太人,宣講耶穌是默西亞,就成了門徒宣講的主旨,相信耶穌是默西亞則是領洗的基本要求。

門徒們的宣講帶著很大的急迫性和危機感。

這些早期的猶太人基督徒除了相信耶穌是默西亞、以及分餅聚餐之外,跟其他的猶太教徒並沒有太多區別:他們守梅瑟法律,也上聖殿祈禱。在猶太教裡,每個門派有個慣用的名稱,例如我們熟知的「法利賽人」和「撒杜賽人」。這些相信耶穌的猶太教徒,起先被稱之為「跟隨『道』的人(The Way)」,後來被稱之為「相信默西亞的人(Christian)」。

耶穌的復活是早期基督徒宣講的中心,那時代的猶太人有些相信在末世時所有的人要復活,接受審判。耶穌的復活不只證明了他是默西亞,也被看成是所有人將來都要復活的先兆。

因為死亡被許多世人看成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下場,以色列人在《創世紀》裡,以亞當厄娃的抗命及被逐出伊甸園,來解釋人間之所以有死亡的原因。如今因著耶穌的復活,以保祿的話來說,是「戰勝了死亡」。

【解釋耶穌的死亡】

有些猶太人無法接受耶穌是默西亞的原因是:他們認為默西亞不應該死於最羞辱的十字架上。因此門徒們對耶穌的死亡,要給一些交待。耶穌復活後,他的門徒們回到舊約裡去找尋耶穌死亡的意義。他們對耶穌的死難下了幾個結論。

起先,有些人把耶穌的死難解釋成必然的結果、是天主計劃的一部分。後來在福音中,他們把這個信念藉著耶穌的口中說出,成了耶穌的預言。但沒有說明是為了什麼,或是應驗了什麼。

另外,福音裡有的地方則藉著聖詠的章節來描述耶穌的受死。其中以聖詠第22篇和第69篇最多。早期基督徒也把耶穌的死與歷史上受迫害的先知們的命運相比擬。

另外一個不同的解釋是:耶穌的死亡是「替代性」的,他是替別人的緣故而受死的。門徒們告訴聽眾:「耶穌是為了我們的緣故而被釘到十字架上。」

在保祿的書信中有許多「耶穌為了我們的緣故而受難死亡」的例子(迦二21b、得前五10、格前十五3b)。

當門徒們開始向外邦人傳教時,這樣的解釋更加重要,因為其它更早的解釋,對以色列人而言,雖然不一定相信,卻都可以理解。但是對向外邦人而言,那些說法就有些「事不干己」了。

這個解釋對日後的教會,有極重大的影響。

【耶穌死亡的替代性意義】

關於耶穌死亡的「替代性」意義,早期基督徒試著從好幾個不同的層面去瞭解。例如猶太人基督徒從他們聖殿的祭品去瞭解:殺了動物代替人做祭品,到聖殿去祭獻給天主,(例如保祿說耶穌是最完美無缺的祭品。)只是猶太人在聖殿獻祭品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悔改,為了感恩也會去做祭獻。況且,如果奉獻的祭品又復活了過來,那麼還算是祭品嗎?

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源自於希臘、後來傳到以色列的「烈士(martyrs)」觀念,在《瑪加伯書》裡,我們就可以看到許多這種「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思想。「大我」的概念在希臘人中是城邦的前途命運,在以色列人中是他們民族的命運,不過更具體的就是他們與天主間的盟約關係。

還有一種解釋就是耶穌死亡的「和解(reconciliation)」意義,保祿在這方面講得特別多,因著耶穌的死亡,人才能跟天主重歸於好。後來有些釋經學者建議這樣的說法,可能反映了保祿自己的經驗,因為他在皈依之前,敵視基督徒,並曾不惜餘力地迫害過基督徒。有了這樣的經歷,讓保祿體會到:他之得以與天主和解,是耶穌以死亡為代價換取得來的。

有些基督徒也試著以「拯救」的觀念來解釋耶穌的死亡,他們說:耶穌因著他的死亡,使人免除於天主的盛怒。問題是:如果發怒的是天主,那麼祂大發仁慈不就好了,為何要讓祂自己的聖子受苦受死?

對後世基督徒影響最大的是另外一種「拯救」的解釋,那就是:耶穌藉著他的死亡,把人從罪惡的桎梏中解放出來。這是保祿說得很多的一種解釋。這個說法,起先只是諸多解釋中的一種,也不是最重要的一種,但是它的雪球越滾越大,到了後來成為教會傳統中的主流說法,支配了教會的思想至今。

【聖保祿的宣講】

在早期教會的諸多人物當中,對基督宗教後來的發展影響力最大的,耶穌除外,就是保祿了,沒有第二個人可堪與比擬。

例如:我們今天習慣用「耶穌基督」這個名稱。非基督徒,甚至有些基督徒,可能以為「基督」是耶穌名字的一部分。「基督」是拉丁文,意思是傅油者,亦即希伯來文的「默西亞」。耶穌的門徒們傳道時,可能會宣講:「耶穌『是』基督(默西亞)」,但是保祿乾脆把「耶穌『是』基督」的「是」字省略掉了,直接稱呼為「耶穌基督」,或是更常說的「主耶穌基督」。在保祿心中,「耶穌是『基督』」這事根本無庸置疑,更重要的是「耶穌基督是『主』」。

早期教會的門徒中,保祿可以說是獨樹一幟的,他和其他的門徒有幾個極其不同的背景。首先,保祿是早期門徒中最有學問的,曾經在法利賽教師底下受過嚴格的教育和訓練;其次,在皈依以前,保祿曾經嚴厲地迫害過基督徒;最後,保祿有過耶穌獨自顯現給他一個人的經驗,(相較之下,福音裡記載的耶穌給門徒們的顯現,都是集體的。)

對保祿皈依的經過,我們熟悉的大都是《宗徒大事錄》的版本,但是那和保祿自己在《迦拉達書》中所描述的不相同。依據保祿自己的說法,他在耶穌顯現給他以後,並沒有去大馬士革見其他門徒,而是一個人獨自到阿拉伯沙漠裡去安靜一段日子。因此後來保祿說,他宣講的道理不是得自於其他的門徒們,而是主耶穌親自教給他的。

我們無法完全清楚的是:保祿的宣講中,哪些是直接得自主耶穌的啟示?哪些是他自己思考出來的?但是,即使是來自耶穌的啟示,保祿也需要依賴他的文化教育背景與生活經驗,去理解與闡釋,這是無可置疑的。

保祿宣講的內容,也跟其他的門徒們有所不同。比方,在保祿書信中,我們絕少看到保祿提及耶穌生前的事跡。當然有人解釋,那是因為書信的內容都是針對著收信團體所面臨的問題,不一定與耶穌生前事跡有關。但是除了最後晚餐之外,保祿絕少提到耶穌的生平和宣講,這些總是讓人感到好奇。

保祿自己的解釋是:他宣講的是復活了的主耶穌基督。他的意思是:耶穌因著他的復活,證明了他是默西亞、是天主子,耶穌因著他的受難與死亡,為人類帶來了救恩。

有的學者(例如C. K. Barrett)建議保祿的思維方式是倒反溯源式的:先有了答案,再去尋找什麼是問題。這點在保祿的救贖論說中,尤其顯著。保祿先深深相信了耶穌是救主,但是耶穌到底救了什麼?這是保祿極需解答的問題。保祿找到的答案樞紐是:人類的處境。

對人的處境與人的本性,保祿的看法與其他門徒藉著福音所顯示出來的耶穌,看法截然不同,這是我們無法避免的事實。福音中反映的是猶太人傳統的樂觀態度,人雖然難免有過,但是並非無可救藥。而保祿書信中所描寫的世界,則是一片黑暗,完全被罪惡所奴役。

如果暫且接受保祿的看法,我們比較難以理解的是:保祿對世間處境與人性的看法是他自己的,或是來自主耶穌的啟示?如果是來自主耶穌,那麼為何在生前與復活後,耶穌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對耶穌救贖意義的理解】

教會對耶穌救贖的意義一直有三種不同的認識,第一個是耶穌因著他的光榮復活,戰勝了死亡,把人類重新帶回天主的身邊;第二個是因著耶穌受難死亡的代價,人類才得以從罪惡的桎梏中解放出來;第三種是耶穌藉著他的降生成人,以及一生的所作所為,包括他最終的死亡復活,為人類指出了一條回到天父身邊的康莊大道。

一向講究「正統」的教會,在救贖論上,倒是沒有以教會教導的權柄,制定這三種說法當中,哪一種才是正統的教導。在教會的起初一千年,第一種「光榮救主」的論述被大家普遍接受,一直到了中古世紀,第二種「死亡代價」和「從罪惡中解放」的說法,在最近的一千年成了西方教會的主流說法。第三種說法一直在教會中存在著,尤其是在東方希臘教會的「人類分享天主神性」的說法更是如此;在我們西方教會裡,自梵二以後也開始被許多神學和靈修學者所重視。

即便如此,觀看今天教會禮儀與道理,依舊充滿著以罪惡來解釋世界和人性的字眼。保祿在兩千年前所開始的說法,依舊影響著今日許多基督徒的信仰。

【保祿與梅瑟法律】

保祿去阿拉伯沙漠靜思的那段日子,最讓他不解的問題應當是:他從前以為迫害基督徒是「替天行道」,怎麼現在變成了迫害天主的人?保祿不曾說過他得到的答案是什麼,但是從他後來的作為,可以看到他完全推翻了法利賽人對梅瑟法律的看法。

其實,皈依前的保祿之所以不相信耶穌不是默西亞,嚴格的說,並不是梅瑟法律的關係,主要的是那個時代的猶太人對默西亞有不同的期待。

但是他在沙漠中的反省,倒是看出了當時的以色列人,尤其是法利賽人對梅瑟法律所保持的錯誤觀念。天主藉著梅瑟給了法律,是為了幫助以色列人能夠「成義」;跟天主有密切的關係;能夠完全信賴天主。但是以色列人本末倒置,誤把梅瑟的法律當作目標,忘記了它只是個方法罷了。所以保祿提出了「因信稱義」的說法,強調人的完全信賴天主,遠比守法律重要得多。

保祿激進的個性讓他講出以色列人無法忍受的話來,他說梅瑟的法律不僅是無益,反而是有害的。

其實,在福音的記載裡,耶穌也看出以色列人對梅瑟法律的錯誤態度,但是他從來沒有勸人不要守梅瑟法律,他只是要以色列人認清楚法律後面的精神在哪兒,不要僅僅守著法律表面的文字。

為良善心謙的耶穌而言,信賴天主有不同的方式:謹守梅瑟法律地去愛主愛人,或是像那些被他治好癩病者對天主的完全信賴,或是末世審判時的山羊與綿羊比喻裡,那些行善的人們,他們都是天主所鐘愛的人。

為保祿而言,在皈依以前,謹守梅瑟法律是唯一的道路;在皈依以後,他認為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得救的途徑。

【早期教會的多元宣講】

在耶穌死後的二三十年,許多耶穌的門徒們努力地宣講福音,可惜至今流傳下來的只有保祿書信。但是從保祿的文字當中,我們可以看出門徒們所宣講的內容,在許多方面有多元不同的說法,例如在保祿的《迦拉達書》與《格林多前書》裡,我們都看到教會裡有不同的派別,也看到保祿為了維護自己的主張而做的辯護。

如果我們瞭解到,那時的基督徒團體,都還是以猶太教的支派自居。而猶太教裡本來就有許多意見不同的派別共同存在著,即使彼此爭論不休,但是都不會否認對方的猶太教徒身份。記得這個背景之後,我們對早期基督徒團體多元的情況,就不會覺得太訝異。

這些最早期的耶穌信徒都相信耶穌的復活;相信耶穌是默西亞、是主;他們相信耶穌來是為了帶世人回到天主身邊;他們期待著很快就要來到的末日;那時眾人都要復活,接受審判;他們定期舉行分餅儀式的感恩聚會,紀念耶穌的最後晚餐;他們也在安息日(星期六)到猶太人的會所,聽取經書(舊約)的宣讀和闡釋。

但是他們也有彼此之間不同意的地方,例如他們對遵守梅瑟法律的看法,對耶穌在世時教導的理解,對耶穌救贖的意義,對耶穌是人與天主雙重身份的涵義,就存在著不同的意見和理解。領洗的禮儀以及嬰兒是否應該領先的習慣,也會因地而異。

本來這些信友團體都是不同的傳教士所建立,這些雲遊四方的傳教士,從一個信友團體到另一個團體,我們熟悉的保祿傳教旅程就是一個例子,其他的傳教士也是類似的做法。因此一個信友團體有不同意見的傳教士到訪,並不令人驚訝。

傳教士之間的教義之爭有時候可以非常劇烈,我們在保祿的書信裡可以看到一些例子,他對有不同意見的人,會用極端激烈的字眼來說他們,像「當受詛咒」(迦一8~9)、「要提防狗」(斐三2)、「連撒殫也常冒充光明的天使」(格後十一14)、「把撒殫踏碎在你們的腳下」(羅十六20)等等。

保祿仿佛開了先河,後來幾世紀的教義之爭都非常激烈。

【對外邦人的宣講】

保祿和被他指責的其他傳教士,他們的宣講的中心都是相同的:「為什麼要領洗?」,或是「為什麼要信耶穌?」

如果宣講的對象是猶太人,那麼答案是直截了當的:「耶穌就是先知預許的默西亞,你們卻把他釘死。如今天主已經讓他復活,耶穌宣講的末世天國很快就會來臨,到那時,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跟生者一起接受上主的審判。」

為一個猶太人,或是一個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而言,他們是否會接受門徒們的宣講,大概取決於他們是否相信耶穌真的復活了。為相信的人,其它的道理都迎刃而解,因為他們許多人原本就在期待默西亞的來臨,也相信末世復活的說法。

但是如果宣講的對象是一群跟猶太教沒有瓜葛的外邦人,「默西亞」、「末世」、「復活」,這些名詞都沒有太切身的意義,保祿在雅典的遭遇就是一個好的例子。

「為什麼普世的人都要信耶穌是救主?」對這個問題,保祿的回答是:「因為普世的人都在罪惡的桎梏中,都被罪惡所奴役。」

為了要解釋得救的關鍵並不在於遵守梅瑟的法律,而是在於法律背後對天主一顆完全信賴的心,保祿在他辯證式的邏輯裡,對梅瑟法律講了許多不敬的話語。這些話聽在猶太人的耳朵裡,只有更加的拒絕保祿、也拒絕耶穌而已。

但是基督徒與猶太教的完全決裂,還要等待一些歷史事件的發生。

【早期教會歷史的轉捩點】

公元60及70年代,為教會的發展是個重要的轉捩點。在這二十年間,先是第一代的門徒,包括伯多祿和保祿,都相繼過世。然後在公元66年,發生了猶太人反抗羅馬人的事件,之後的幾年間,羅馬帝國發生爭帝位的內亂,到了70年才舉重兵攻下耶路撒冷城,拆毀了聖殿,把聖城改建成一個羅馬人的城市。猶太人被逼流散各地。原有的猶太人黨派中,和聖殿息息相關的撒杜塞人從此一蹶不振,激進反對羅馬的黨派也被消滅殆盡,只剩得法利賽人一派,負責起重建猶太教的責任,成為日後的拉比猶太教(Rabbinic Judaism)的主力。

在這整個事件當中,基督徒大抵沒有參與其事,但是也受到池魚之殃,耶路撒冷原有的信友被逼迫離城,耶路撒冷教會自此成為歷史名詞。但是影響更大的是基督徒與其他猶太人之間的交惡,終於導致信友們被逐出猶太會堂。

基督徒被逐出猶太會堂以後,有了自己獨立的身份應當算是件好事,但是他們很快地就要嘗到客觀環境的惡劣後果。這個事情的緣由因為猶太人移居羅馬帝國的各個城市以後,雖然自立社區,但是卻懂得結交羅馬帝國的權貴,在法律上得到羅馬帝國的保護。

這種情形,即使到了羅馬人毀掉耶路撒冷城之後,都沒受到影響。本來的基督徒信友被看成猶太教的支派,也跟著享受這個特權;但是隨著信友與其他猶太人關係的惡化,基督徒受迫害的情形逐漸增多。到了被逐出猶太人會堂以後,頭上的保護傘一下子不見了。此後教難時起時平,完全不是當初基督徒信友所能預見的。

但是他們也從猶太教傳統所帶來的「包袱」中釋放了出來。

【羅馬帝國裡的新教會】

信友團體開始以嶄新的姿態在新的環境裡成長。羅馬帝國階級鮮明的社會制度,以及重男輕女的家庭結構,無形中都影響了基督徒如何建立他們的教會。

在羅馬帝國的社會裡,除了高官貴族生活奢侈豪華,以及羅馬公民的小康局面之外,一般沒有公民權的尋常老百姓,以及眾多的奴役僕人,他們都過著辛苦的生活。基督信仰的「救贖」、「解放」、「自由」,以及天主的「仁慈」,聽在下階層的勞苦大眾耳裡,真的是上天降下的福音。然後他們又看到信友團體裡彼此的相親相愛,更讓他們欣羨仰慕。即使信友團體偶爾會遭到無故的迫害,都阻擋不了信友團體的日漸增大。

在羅馬帝國發展的新興教會雖然脫離了猶太傳統的老問題,但是他們也面臨如何看待羅馬帝國社會諸種現象的問題。在拒絕偶像崇拜這個議題上,所有基督徒是一概同意的;羅馬人所遵守的道德標準,也大致被所有的基督徒所接受。但是希臘哲學、以及羅馬的政治體制是否可以被接受,基督徒之間就有不同的看法。

古希臘哲學有許多不同的學派,他們並非只講學說理論,也講修心養性,有些像是先秦的儒家一般的人生哲學。所以他們與基督宗教的競爭並非只是哲學理論上的爭論,也是立身處世看法的競爭。

這個競爭,希臘哲學後來是敗給基督宗教的神學。但是基督信徒也跟隨著希臘人喜愛論理的習性,開始探究不可知界,包括天主的「本質」在內。這和以色列人不喜談論天主本質的傳統,很不相同。

第二、三世紀早期教會的教父們,談論爭執最多的議題是天主聖父、聖子、與聖神的位格議題,以及耶穌到底是人或是神的議題。對於人的本性,以及人間的處境問題,他們大抵同時接受保祿書信裡的說法,以及福音記載的耶穌教導,對其中的異同並沒有去深究。

【東西方教會的隔閡】

在這個時期,另外一個問題也開始浮現,那就是希臘語區與拉丁語區的日漸隔閡的問題。

第一代的耶穌門徒都是以色列人,在傳教給外邦人的時候,他們最先接觸到的是原來的希臘地區,自然要學會講希臘話。其實在整個羅馬帝國,皇帝雖然是講拉丁語的羅馬人,但是知識分子都要學希臘語。因此希臘文就成了初期教會的「官方」語言,舊約用的是在埃及的猶太人翻譯的「七十賢士」希臘文版本,而所有的新約也完全以希臘文寫成。最早的彌撒禮儀也是希臘語。

但是因為教會吸引的新教友當中,很多是社會階層較低、沒有受太多教育的人。在西方拉丁語區裡,他們大致不懂希臘文。因此第二代第三代的門徒們開始把聖經翻譯成拉丁文,彌撒禮儀也開始用當地的拉丁語言舉行。

很諷刺的是,拉丁語彌撒的由來,正是因為早期教會彌撒語言地方化的關係。可是在兩千年後,當拉丁文老早已經成了死的語言,梵二決定提倡用當地語言舉行彌撒的時候,卻受到了多少保守神父和教友的反對。

有了拉丁文版本的聖經之後,西方拉丁語區的教友們,就更沒有需要去學希臘文,到了第三第四世紀,甚至許多教父們都不精通希臘文,他們的寫作也用拉丁文。而同時期的東方希臘教父們則繼續以希臘文著作。拉丁教父的著作不曾翻譯成希臘文,希臘教父的著作也不被翻譯成拉丁文,兩方面的隔閡越來越深只是時間的問題。

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聖奧斯定自己說,他上學的時候沒有好好學會希臘文,以至於沒有讀太多的希臘原文書籍。他自己的拉丁文作品,雖然在西方拉丁語地區廣為流傳,甚至被視為當時最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但是他的著作沒有被翻譯成希臘文,東方的許多神學學者既沒有讀過他的著作,甚至不知道他是何許人。雙方的隔閡至深,可以想見。也難怪在第五世紀、當奧斯定與白拉奇因為對原罪的看法不同,在整個西方拉丁教會裡吵翻天時,東方的希臘教會卻絲毫沒有受到奧斯定原罪論的影響。

到了第四世紀,天主教成了羅馬帝國的國教,對教會的發展又有許多新的影響。羅馬帝國重視紀律與法治,羅馬皇帝要求國家社會的安定,自然不希望看到任何紛爭。同樣地,皇帝不願意教會的領袖們因為對教理看法的不同,有太多的爭執。因此教會史上的前幾次大公會議,都是由羅馬皇帝召開,就是皇帝要求教會的主教們藉著會議來達成協議的緣故,如果主教們無法達成協議,皇帝就自己裁決。

例如,在第五世紀、當奧斯定與白拉奇因著原罪議題起了爭執時,雖然前後兩位教宗都同情白拉奇的一方,但是最後卻由帝國法院和皇帝判決奧斯定一派得勝。如果我們對當時的背景有所瞭解。對這個現象就不會太驚訝。

原罪論後來發展成教會的主要思想,甚至被許多基督徒當作信仰的核心,可以說要拜當年羅馬皇帝之賜。

【小結】

這篇文章介紹了早期教會如何宣講耶穌的福音,也看到這些宣講的多元性。我們看到了前輩的基督徒們為了適應新的社會環境而作的許多努力,也看到了信仰與文化之間的互相影響。

不談原罪論,也能傳福音嗎?答案是絕對可以的。這並非就意味著我們忽視邪惡存在於世上的事實;相反地,我們只是不要再把世間的罪惡嫁禍於亞當厄娃、把自己的罪過嫁禍於原罪。勇敢地正視這個世界、也正視自己,在天主恩寵的幫助下,回到天主的身邊。

希望大家讀完這篇文章後,對耶穌福音的核心信息更加深一層地去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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